**县尚卿乡科名村中部SQ-B-04、SQ-B-06、SQ-B-01地块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安自然资告字〔2024〕12号
****政府批准,我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宗地概况及相关要求
地 块 编 号 | 地 块 名 称 | 土地 面积 (M2) | 用地 性质 | 出 让 年 限 (年)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拍价(万元) | 竞 买 保证金 (万元) | 加 价幅 度 (万元) |
**** | **县尚卿乡科名村中部SQ-B-04地块 | 3284.82㎡(4.93亩) | 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 | 40年 | 1.0<容积率≤1.5,30%≤建筑密度≤45%,绿地率≥20%,建筑高度24米以下 | 180 | 54 | 1 |
安2024-12 | **县尚卿乡科名村中部SQ-B-06地块 | 10425.01㎡(15.64亩) | 商业用地-旅馆、餐饮用地 | 40年 | 1.0<容积率≤1.5,30%≤建筑密度≤45%,绿地率≥25%,建筑高度36米以下 | 685 | 206 | 5 |
安2024-10 | **县尚卿乡科名村中部SQ-B-01地块 | 17853.45㎡(26.78亩) | 商业用地-旅馆、餐饮用地 | 40年 | 1.0<容积率≤2.0,20%≤建筑密度≤40%,绿地率≥25%,建筑高度36米以下 | 1570 | 471 | 10 |
1.出让价格不含契税、印花税等税费及公证费。
2.现状为“净地”, 以安征迁完成后的现状土地提供给竞得人进行开发建设。
3.经委托省197地质队勘查,地块无石料**,不涉及石料处置事宜,竞得人对场地平整产生的****政府指定的弃土点集中堆放,****政府全过程监管。
二、竞买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报名参与竞买。
三、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26日至11月15日17时工作时间。
(二)竞买申请人应于报名截止(2024年11月15日17时)前****服务中心6号楼B幢20层2010室办理完成报名手续,若有需要拍卖出让文件(含竞买须知等)的可于报名期间到2010室索取。
四、拍卖会举行时间、地点
(一)拍卖会时间
1.拍卖会于2024年11月18日16时开始,各地块竞买申请人均应在2024年11月18日16时前完成签到手续。
2.各地块具体拍卖时间如下:
**县尚卿乡科名村中部SQ-B-04地块:2024年11月18日16:00。
**县尚卿乡科名村中部SQ-B-06地块:2024年11月18日16:30。
**县尚卿乡科名村中部SQ-B-01地块:2024年11月18日17:00。
(二)拍卖地点:****服务中心2号楼2****中心。
五、其他事项
①**县尚卿乡科名村中部SQ-B-04地块,1.0<容积率≤1.5,30%≤建筑密度≤45%,绿地率≥20%,建筑高度24米以下;该地块装配式建筑面积须达到40%以上;地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不可分割销售。
②**县尚卿乡科名村中部SQ-B-06地块,1.0<容积率≤1.5,30%≤建筑密度≤45%,绿地率≥25%,建筑高度36米以下;该地块装配式建筑面积须达到40%以上;地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可分割销售。
③**县尚卿乡科名村中部SQ-B-01地块,1.0<容积率≤2.0,20%≤建筑密度≤40%,绿地率≥25%,建筑高度36米以下;该地块装配式建筑面积须达到40%以上;地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可分割销售。
(二)竞买申请人须于报名时间内将竞买保证金汇至指定账户(须到账),并****服务中心1号楼1******局收费窗口开具竞买保证金缴款凭证。
(三)竞买申请人应在报名截止前到6号楼B幢20层2010室提交完整的报名申请材料(详见竞买须知);到报名截止时,如报名人数只有一人,则取消相应地块拍卖活动,重新组织出让。
(四)竞买人拟在****公司****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公司的出资构成等内容。****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公司****公司签订补充合同。
(五)本次出让采用有保留价的公开拍卖方式,按价高者得(等于或高于保留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竞得人应自成交次日起30日内缴纳成交价款总额50%的首期款,成交次日起6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如土地拍卖溢价率超过100%的,土地出让价款应自成交次日起30日内全部缴清。
(七)竞得人必须在土地交付之日起6个月内动工建设,建设周期24个月。
(八)申请人须全面阅读有关拍卖文件后再提出申请,申请一经受理,即视为竞买人对拍卖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九)缴交竞买保证金账户
开户单位:****储备中心
开 户 行:****银行****公司
账 号:907********100****9140
(十)联系人、联系电话
陈先生(尚卿乡):188****7472
******局):0595-****4662 156****2598
(十一)我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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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