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 2、济宁市东门大街樱花园小区18号楼4单元1层西户营业房租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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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花园小区18号楼4单元1层西户营业房租赁权 |
房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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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服务中心 |
金额 |
29470元(人民币) |
8工作日 |
2024-10-26 |
否 |
网络竞价 |
(一)发生下列情况时,当事人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竞买人被确定为买受人后拒绝在成交确认书上签字,放弃买受的; 2、因买受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的; 3、买受人未按约定支付成交价款的; 4、竞买人串通竞价,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5、竞买人对委托人、中心相关工作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采取不正当行为,影响竞价公正性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因出让人或竞买人弄虚作假给他方造成损失的,责任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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