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聚贤街地热普查探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
发布时间:2024-10-25 |
****关于**区聚贤街地热普查探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国矿产**法》《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国土资发〔2003〕197号)和《自然**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厅关于贯彻落实自然**部深化矿产**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通知》(云自然资规〔2024〕2号)和《**省公共**交易平台矿业权挂牌电子交易实施细则(试行)》(云公管发〔2017〕37号)的规定,****政府批准,现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省**市**区聚贤街地热普查等3个探矿权新立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 场所:******中心4号楼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交易中心 场所:******中心综合服务楼东楼二楼土地矿产交易处 三、出让探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省**市**区聚贤街地热普查探矿权 勘查矿种:地下水 地理位置:**区吴家营街道聚贤街 面积:3.5082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储量: 开采标高: 米至 米 **开发利用情况: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
勘查工作程度:普查 勘查投入要求:按 矿产**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240号) 要求勘查投入 拟出让年限:5年 起始价:35.08万元 起始出让收益率:%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竞买申请人必须是具有合法资格的中华人民**国境内外****事业单位法人; (二)未被列入公共**和自然**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三)未被列入**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名单”; (四)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惩戒名单”; (五)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六)本次出让只接受单独竞买,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4年11月26日—2024年12月09日 地点:**省公共**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cn/homePage#/ homePage)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一)获取文件的途径。登录**省公共**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cn/homePage#/homePage,进入后切换地区至**市),免费下载挂牌出让文件(含挂牌出让公告及相关附件)。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4年10月28日—2024年11月25日 申请报名方式:登录**省公共**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cn/homePage#/ homePage),选择“**市”,并确保切换至“**公共**电子服务系统”界面,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进入“办事指南”下载“CA数字证书”相关资料及《**省矿业权系统操作手册》(网页公告附件栏可下载),按说明进行注册和竞买操作。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1)探矿权竞买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事业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及被授人身份证复印件;(3)本企业****银行开具的资金证明; (4)本企业技术人员名单,应注明所从事专业和专业职务任职资格;(5)提交公共**领域失信联合惩戒相关提示等信息;(6)竞买保证金缴纳正式收据。 以上材料需扫描原件上传,竞买人对上传资料真实性负责。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一)交易流程。竞买人注册及办理CA数字证书→报名(含缴纳保证金)→资格审查→发送资格确认通知书→取得竞买资格→挂牌(含限时竞价)→签订《成交确认书》→结果公示→签订合同。 (二)报价规则。1.以增价方式报价;2.同一竞买人可多次报价;3.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 4.初次报价后的每次报价应比当前最高有效报价递增一个加价幅度或其整数倍;5.符合相关条件的报价,电子平台予以接受,并即时公布; 6.竞买人应当谨慎报价,报价一经提交并经电子交易平台记录即视为有效报价,不得撤回。 7.网上挂牌期限截止前5分钟,竞买人应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对是否参加限时竞价进行确认。有竞买人确认参加限时竞价的,电子交易平台在挂牌期限截止后自动进入限时竞价环节,并以挂牌期限结束时的最高挂牌价为起始价进行限时竞价(挂牌期限内未报价的竞买人不能参与限时竞价)。确认不参加限时竞价或在规定时限内未进行选择操作的竞买人,视为放弃参加下一阶段的限时竞价。 8.限时竞价活动开始后,竞买人以每4分钟为周期倒计时报价,在倒计时周期内任一时间点有新报价的,电子交易平台即从此时间点起开始一个新的倒计时周期,由竞买人进行新一轮限时报价,并按此方式不断进行,直至倒计时周期内无新的报价,网络竞价结束。 (三)确定竞得人的方式。1.本次出让采用增价报价方式进行; 2.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不低于交易起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无人报价或竞买人报价低于交易起价的不成交。 (四)签订成交确认书。网上挂牌成交后,电子交易系统自动确定竞得人。竞得人应在挂牌交易截止后登录**省公共**交易信息网与出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签订时使用CA数字证书签章。 (五)成交结果公示。成交结果将于《成交确认书》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自然**部网站、****门户网站、**省公共**交易信息网公示10个工作日。 (六)签订合同及出让金缴纳。成交结果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竞得人在公示结束后自行与****签订《矿业权出让合同》并一次性按成交价缴纳出让金。 (七)矿业权登记办理。竞得人自行到****按有关规定及要求办理矿业权登记手续。 八、风险提示 (一)探矿权投资属风险投资,竞买人须慎重决策。 (二)所出让的探矿权在探明**储量后转采矿权时,应根据《****财政厅******厅****总局****税务局关于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云财规〔2023〕20号)和《财政部 自然**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要求征收矿业权出让收益金。 (三)本次挂牌出让,涉及的土地、林权、山权、青苗、道路使用、用电等不在出让范围内,由竞买人自行协商解决。竞买人须按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爆破作业、取水、水土保持、河道、文物、水利设施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相应许可和手续等。因政策调整等原因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各类保护区范围等限制区域的,竞得人应自行承担退出和缩减相关范围的后果。在勘查开采过程中需遵守重要公路、铁路、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市规划区、林地、草原等相关规定,并按要求施工,公路两侧按要求预留通道。勘查开采过程中需要用地的,竞得人需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临时使用土地、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和供应等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 (四)勘查开采过程中应遵循合理和集约节约用地的原则,不占或少占耕地、林地、草原,按规定办理使用耕地、林地、草原手续。竞得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 (五)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等义务的,按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对出让公告内容有异议的,请在2024年11月21日15:00前(工作日)以书面材料形式送达****。逾期未送达视为无异议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在矿业权交易活动中,存在《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自然资规〔2023〕1号)文件第(三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视为竞得人违约,按照公告或者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按照公共**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相关规定进行联合惩戒。 十一、其他内容 (一)本次出让公告等相关信息同时在自然**部网站、****门户网站、**省公共**交易信息网发布。出让信息如有变更,变更事项在上述网站发布,请竞买人密切关注。 (二)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矿业权电子交易专业系统无法正常运行,影响交易活动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交易中心认定后,各方当事人免责: 1.网络、服务器、数据库发生故障造成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的;2.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电子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 3.出现网络攻击、病毒入侵或发现平台系统存在严重安全漏洞等导致无法正常提供服务的;4.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活动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情形。 出现以上情形时,按以下办法处理:1.够保证在竞价开始时间前恢复系统运行的,电子交易活动继续进行; 2.若竞价程序无法按时或无法保证公正、公平、有效进行的,项目暂停,****发出暂停交易通知。导致项目暂停的情形消除后,****向竞买人发出恢复交易通知,恢复电子交易程序。 (三)本次挂牌不组织现场踏勘,竞买人可自行现场踏勘。参加本次出让项目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四)本次挂牌只接受网上报价,不接受现场书面报价以及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报价。 (五)**省公共**交易信息网(即矿业权交易系统)的操作使用请咨询**筑龙****公司,****不提供交易系统操作使用的咨询服务。 (六)本次出让公告其他未尽事宜,由****负责解释和通知。 (七)本公告中使用的所有时间均以**时间为准,币种为人民币。 本公告在****门户网站、****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 2024年10月25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