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1641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区临港大道东北侧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2.500 | 建筑密度(%): | ≤55.000 |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24.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二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二类工业用地 | 16414 | ||||||
投资强度: | 3655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24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224BA0038 | ||
起始价: | 615.525万元 | 加价幅度: | 1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11月15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11月25日 | ||||
备注: 该宗地按“标准地”方式供应,标准地条件如下: 1.容积率≥1.0; 2.固定资产投资强度:≥200万元/亩; 3.亩均税收强度:整宗地竣工验收后亩均税收在考核年度不低于20万元/亩; 4.能耗标准:鼓励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以下的项目入驻自贸区川南临港片区; 5.环境标准: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标准、《**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市“三线一单”管控单元分区相关要求》; 6.安全生产管控指标:符合《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范文件规定; 7.履约监管:以签订履约协议书的方式进行约定(按照土地成交总价款的10%缴纳履约保证金)。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和相关文件另有规定的外,均可单独或联合参加竞买。联合竞买的,在申请时须提供联合竞买协议,联合竞买协议要明确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申请人竞得土地后,****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成立)等内容。 (二)竞买保证金缴纳的主体必须是申请竞买土地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不受理非竞买人代缴竞买保证金。 (三)竞买人需提交竞买保证金属于自有合规资金的承诺书,资信承诺书。 (四)竞买人需提供经审查通过的《工业项目准入审查表》。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0月28日 至 2024年11月22日 到 **市**区二环路临港大道东三段666号主楼1527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10月28日 至 2024年11月22日 到 **市**区二环路临港大道东三段666号主楼1527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2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11月22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市****交易中心(**区**街三段2号)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 号地块:2024年11月15日 09时00分 至 2024年11月25日 10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宗地按公告之日现状出让。 (二)该宗地所在区域已开展区域评估相关事项,竞得人可向****区管委会申请依法使用相关成果资料。 (三)土地竞得人在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后5日内与自****管理委员会签订《工业项目“标准地”履约协议书》按照土地成交总价款的10%缴纳履约保证金,方可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四)受让人在竞得土地后应当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土地价款,土地价款按照税务部门要求缴纳。
八、 ****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市**区二环路临港大道东三段666号
联 系 人:雷女士
联系电话:0830-****185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通过税务系统缴纳
开户账号:通过税务系统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