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祥红山金石石业有限公司石材建设项目(一期)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829MA3FCBN836 | 建设单位法人:张换格 |
王东全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省**市**县金屯镇后老屯村1000米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石材建设项目(一期)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18版本:051-石灰和石膏制造、石材加工、人造石制造、砖瓦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E5090-E5090-其他未列明建筑业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
经度:116.35992,116.36163 纬度: 35.26217,35.26399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8-01-17 |
嘉环报告表〔2018〕1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829MA3FCBN836001X |
2020-07-1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6200 |
124 | 运营单位名称:**** |
****0829MA3FCBN836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913********7079882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3********7079882 | 竣工时间:2020-11-30 |
2020-12-05 | 调试结束时间:2020-12-06 |
2020-12-2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1-01-15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网络公开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审批意见: 嘉环报告表[2018]11号****石材加工项目,拟投资6200万元,环保投资124万元,建设在**县金屯镇后老屯村西北530米,占地面积81095.4平方米。经审查,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影响报告表分析了项目的环境影响,所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基本可行,评价结论可信,可作为下步项目建设的依据。经研究,在企业落实好如下环保措施的前提下,同意该项目建设。 一、厂区采取“雨污分流”。在切割、打等工序产生的废水经一体化石材污水处理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洗车台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 二、切割、打磨等工序采用湿法作业产生的少量粉尘及破碎产生的粉尘由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简排放,外排粉尘须满足《**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要求;设置封闭式原料仓储车间,生产全部在车间内进行,加强车间通风,确保粉尘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出入口设置洗车台,原料堆场设置酒水降尘设施。 三、选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布局,设备全部安装在车间内,加强绿化,采取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后,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站污泥外运作农肥,除尘器收尘、石材污水处理池及沉淀池产生的泥渣收集后外售,确保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中相关标准要求。 五、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三同时”的规定,落实好环评文件所提出的各项内容,项目建成后企业需自行组织完成环境保护竣工验收。若该项目的性质、地点、生产工艺、防止污染的措施等发生变化,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重新报环保部门审批。 本批复2023年1月17日前开工建设有效,2023年1月17日后开工建设需报我局重新审核。 | 实际建设情况:一、厂区采取“雨污分流”。在切割、打等工序产生的废水经一体化石材污水处理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洗车台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 二、切割、打磨等工序采用湿法作业产生的少量粉尘及破碎产生的粉尘由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简排放,外排粉尘须满足《**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要求;设置封闭式原料仓储车间,生产全部在车间内进行,加强车间通风,确保粉尘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出入口设置洗车台,原料堆场设置酒水降尘设施。 三、选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布局,设备全部安装在车间内,加强绿化,采取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后,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站污泥外运作农肥,除尘器收尘、石材污水处理池及沉淀池产生的泥渣收集后外售,确保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中相关标准要求。 五、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三同时”的规定,落实好环评文件所提出的各项内容,项目建成后企业需自行组织完成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
嘉环报告表[2018]11号****石材加工项目,拟投资6200万元,环保投资124万元,建设在**县金屯镇后老屯村西北530米,占地面积81095.4平方米。经审查,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影响报告表分析了项目的环境影响,所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基本可行,评价结论可信,可作为下步项目建设的依据。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审批意见: 嘉环报告表[2018]11号****石材加工项目,拟投资6200万元,环保投资124万元,建设在**县金屯镇后老屯村西北530米,占地面积81095.4平方米。经审查,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影响报告表分析了项目的环境影响,所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基本可行,评价结论可信,可作为下步项目建设的依据。经研究,在企业落实好如下环保措施的前提下,同意该项目建设。 一、厂区采取“雨污分流”。在切割、打等工序产生的废水经一体化石材污水处理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洗车台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 二、切割、打磨等工序采用湿法作业产生的少量粉尘及破碎产生的粉尘由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简排放,外排粉尘须满足《**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要求;设置封闭式原料仓储车间,生产全部在车间内进行,加强车间通风,确保粉尘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出入口设置洗车台,原料堆场设置酒水降尘设施。 三、选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布局,设备全部安装在车间内,加强绿化,采取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后,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站污泥外运作农肥,除尘器收尘、石材污水处理池及沉淀池产生的泥渣收集后外售,确保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中相关标准要求。 五、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三同时”的规定,落实好环评文件所提出的各项内容,项目建成后企业需自行组织完成环境保护竣工验收。若该项目的性质、地点、生产工艺、防止污染的措施等发生变化,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重新报环保部门审批。 本批复2023年1月17日前开工建设有效,2023年1月17日后开工建设需报我局重新审核。 | 实际建设情况:一、厂区采取“雨污分流”。在切割、打等工序产生的废水经一体化石材污水处理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洗车台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 二、切割、打磨等工序采用湿法作业产生的少量粉尘及破碎产生的粉尘由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简排放,外排粉尘须满足《**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要求;设置封闭式原料仓储车间,生产全部在车间内进行,加强车间通风,确保粉尘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出入口设置洗车台,原料堆场设置酒水降尘设施。 三、选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布局,设备全部安装在车间内,加强绿化,采取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后,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站污泥外运作农肥,除尘器收尘、石材污水处理池及沉淀池产生的泥渣收集后外售,确保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中相关标准要求。 五、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三同时”的规定,落实好环评文件所提出的各项内容,项目建成后企业需自行组织完成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
嘉环报告表[2018]11号****石材加工项目,拟投资6200万元,环保投资124万元,建设在**县金屯镇后老屯村西北530米,占地面积81095.4平方米。经审查,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影响报告表分析了项目的环境影响,所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基本可行,评价结论可信,可作为下步项目建设的依据。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审批意见: 嘉环报告表[2018]11号****石材加工项目,拟投资6200万元,环保投资124万元,建设在**县金屯镇后老屯村西北530米,占地面积81095.4平方米。经审查,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影响报告表分析了项目的环境影响,所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基本可行,评价结论可信,可作为下步项目建设的依据。经研究,在企业落实好如下环保措施的前提下,同意该项目建设。 一、厂区采取“雨污分流”。在切割、打等工序产生的废水经一体化石材污水处理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洗车台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 二、切割、打磨等工序采用湿法作业产生的少量粉尘及破碎产生的粉尘由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简排放,外排粉尘须满足《**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要求;设置封闭式原料仓储车间,生产全部在车间内进行,加强车间通风,确保粉尘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出入口设置洗车台,原料堆场设置酒水降尘设施。 三、选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布局,设备全部安装在车间内,加强绿化,采取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后,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站污泥外运作农肥,除尘器收尘、石材污水处理池及沉淀池产生的泥渣收集后外售,确保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中相关标准要求。 五、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三同时”的规定,落实好环评文件所提出的各项内容,项目建成后企业需自行组织完成环境保护竣工验收。若该项目的性质、地点、生产工艺、防止污染的措施等发生变化,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重新报环保部门审批。 本批复2023年1月17日前开工建设有效,2023年1月17日后开工建设需报我局重新审核。 | 实际建设情况:一、厂区采取“雨污分流”。在切割、打等工序产生的废水经一体化石材污水处理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洗车台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 二、切割、打磨等工序采用湿法作业产生的少量粉尘及破碎产生的粉尘由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简排放,外排粉尘须满足《**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要求;设置封闭式原料仓储车间,生产全部在车间内进行,加强车间通风,确保粉尘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出入口设置洗车台,原料堆场设置酒水降尘设施。 三、选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布局,设备全部安装在车间内,加强绿化,采取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后,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站污泥外运作农肥,除尘器收尘、石材污水处理池及沉淀池产生的泥渣收集后外售,确保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中相关标准要求。 五、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三同时”的规定,落实好环评文件所提出的各项内容,项目建成后企业需自行组织完成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
嘉环报告表[2018]11号****石材加工项目,拟投资6200万元,环保投资124万元,建设在**县金屯镇后老屯村西北530米,占地面积81095.4平方米。经审查,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影响报告表分析了项目的环境影响,所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基本可行,评价结论可信,可作为下步项目建设的依据。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审批意见: 嘉环报告表[2018]11号****石材加工项目,拟投资6200万元,环保投资124万元,建设在**县金屯镇后老屯村西北530米,占地面积81095.4平方米。经审查,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影响报告表分析了项目的环境影响,所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基本可行,评价结论可信,可作为下步项目建设的依据。经研究,在企业落实好如下环保措施的前提下,同意该项目建设。 一、厂区采取“雨污分流”。在切割、打等工序产生的废水经一体化石材污水处理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洗车台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 二、切割、打磨等工序采用湿法作业产生的少量粉尘及破碎产生的粉尘由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简排放,外排粉尘须满足《**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要求;设置封闭式原料仓储车间,生产全部在车间内进行,加强车间通风,确保粉尘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出入口设置洗车台,原料堆场设置酒水降尘设施。 三、选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布局,设备全部安装在车间内,加强绿化,采取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后,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站污泥外运作农肥,除尘器收尘、石材污水处理池及沉淀池产生的泥渣收集后外售,确保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中相关标准要求。 五、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三同时”的规定,落实好环评文件所提出的各项内容,项目建成后企业需自行组织完成环境保护竣工验收。若该项目的性质、地点、生产工艺、防止污染的措施等发生变化,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重新报环保部门审批。 本批复2023年1月17日前开工建设有效,2023年1月17日后开工建设需报我局重新审核。 | 实际建设情况:一、厂区采取“雨污分流”。在切割、打等工序产生的废水经一体化石材污水处理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洗车台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 二、切割、打磨等工序采用湿法作业产生的少量粉尘及破碎产生的粉尘由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简排放,外排粉尘须满足《**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要求;设置封闭式原料仓储车间,生产全部在车间内进行,加强车间通风,确保粉尘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出入口设置洗车台,原料堆场设置酒水降尘设施。 三、选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布局,设备全部安装在车间内,加强绿化,采取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后,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站污泥外运作农肥,除尘器收尘、石材污水处理池及沉淀池产生的泥渣收集后外售,确保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中相关标准要求。 五、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三同时”的规定,落实好环评文件所提出的各项内容,项目建成后企业需自行组织完成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
嘉环报告表[2018]11号****石材加工项目,拟投资6200万元,环保投资124万元,建设在**县金屯镇后老屯村西北530米,占地面积81095.4平方米。经审查,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影响报告表分析了项目的环境影响,所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基本可行,评价结论可信,可作为下步项目建设的依据。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嘉环报告表[2018]11号****石材加工项目,拟投资6200万元,环保投资124万元,建设在**县金屯镇后老屯村西北530米,占地面积81095.4平方米。经审查,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影响报告表分析了项目的环境影响,所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基本可行,评价结论可信,可作为下步项目建设的依据。经研究,在企业落实好如下环保措施的前提下,同意该项目建设。 一、厂区采取“雨污分流”。在切割、打等工序产生的废水经一体化石材污水处理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洗车台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 二、切割、打磨等工序采用湿法作业产生的少量粉尘及破碎产生的粉尘由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简排放,外排粉尘须满足《**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要求;设置封闭式原料仓储车间,生产全部在车间内进行,加强车间通风,确保粉尘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出入口设置洗车台,原料堆场设置酒水降尘设施。 三、选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布局,设备全部安装在车间内,加强绿化,采取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后,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站污泥外运作农肥,除尘器收尘、石材污水处理池及沉淀池产生的泥渣收集后外售,确保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中相关标准要求。 五、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三同时”的规定,落实好环评文件所提出的各项内容,项目建成后企业需自行组织完成环境保护竣工验收。若该项目的性质、地点、生产工艺、防止污染的措施等发生变化,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重新报环保部门审批。 本批复2023年1月17日前开工建设有效,2023年1月17日后开工建设需报我局重新审核。 | 实际建设情况:一、厂区采取“雨污分流”。在切割、打等工序产生的废水经一体化石材污水处理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洗车台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 二、切割、打磨等工序采用湿法作业产生的少量粉尘及破碎产生的粉尘由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简排放,外排粉尘须满足《**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要求;设置封闭式原料仓储车间,生产全部在车间内进行,加强车间通风,确保粉尘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出入口设置洗车台,原料堆场设置酒水降尘设施。 三、选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布局,设备全部安装在车间内,加强绿化,采取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后,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站污泥外运作农肥,除尘器收尘、石材污水处理池及沉淀池产生的泥渣收集后外售,确保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中相关标准要求。 五、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三同时”的规定,落实好环评文件所提出的各项内容,项目建成后企业需自行组织完成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
嘉环报告表[2018]11号****石材加工项目,拟投资6200万元,环保投资124万元,建设在**县金屯镇后老屯村西北530米,占地面积81095.4平方米。经审查,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影响报告表分析了项目的环境影响,所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基本可行,评价结论可信,可作为下步项目建设的依据。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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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沉淀池 | 定期补给;不外排 | 建设沉淀池 | 定期检测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排气筒 | 经集气罩收集,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排气筒排放 | 建设排气筒 | 定期监测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生产设备 | **项目设备安装在车间内,选用低噪声设备 | **项目设备安装在车间内,选用低噪声设备 | 定期监测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生产用水经沉淀池和压滤机处理后循环使用 | 生产用水经沉淀池和压滤机处理后循环使用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下脚料、除尘器收尘、沉淀池沉渣收集后外售 | 下脚料、除尘器收尘、沉淀池沉渣收集后外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一、厂区采取“雨污分流”。在切割、打等工序产生的废水经一体化石材污水处理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洗车台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 二、切割、打磨等工序采用湿法作业产生的少量粉尘及破碎产生的粉尘由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简排放,外排粉尘须满足《**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要求;设置封闭式原料仓储车间,生产全部在车间内进行,加强车间通风,确保粉尘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出入口设置洗车台,原料堆场设置酒水降尘设施。 三、选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布局,设备全部安装在车间内,加强绿化,采取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后,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站污泥外运作农肥,除尘器收尘、石材污水处理池及沉淀池产生的泥渣收集后外售,确保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中相关标准要求。 五、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三同时”的规定,落实好环评文件所提出的各项内容,项目建成后企业需自行组织完成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 一、厂区采取“雨污分流”。在切割、打等工序产生的废水经一体化石材污水处理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洗车台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 二、切割、打磨等工序采用湿法作业产生的少量粉尘及破碎产生的粉尘由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简排放,外排粉尘须满足《**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要求;设置封闭式原料仓储车间,生产全部在车间内进行,加强车间通风,确保粉尘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出入口设置洗车台,原料堆场设置酒水降尘设施。 三、选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布局,设备全部安装在车间内,加强绿化,采取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后,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站污泥外运作农肥,除尘器收尘、石材污水处理池及沉淀池产生的泥渣收集后外售,确保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中相关标准要求。 五、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三同时”的规定,落实好环评文件所提出的各项内容,项目建成后企业需自行组织完成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
表7 风险设施
1 | 一、厂区采取“雨污分流”。在切割、打等工序产生的废水经一体化石材污水处理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洗车台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 二、切割、打磨等工序采用湿法作业产生的少量粉尘及破碎产生的粉尘由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简排放,外排粉尘须满足《**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要求;设置封闭式原料仓储车间,生产全部在车间内进行,加强车间通风,确保粉尘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出入口设置洗车台,原料堆场设置酒水降尘设施。 三、选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布局,设备全部安装在车间内,加强绿化,采取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后,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站污泥外运作农肥,除尘器收尘、石材污水处理池及沉淀池产生的泥渣收集后外售,确保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中相关标准要求。 五、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三同时”的规定,落实好环评文件所提出的各项内容,项目建成后企业需自行组织完成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 一、厂区采取“雨污分流”。在切割、打等工序产生的废水经一体化石材污水处理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洗车台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 二、切割、打磨等工序采用湿法作业产生的少量粉尘及破碎产生的粉尘由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简排放,外排粉尘须满足《**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要求;设置封闭式原料仓储车间,生产全部在车间内进行,加强车间通风,确保粉尘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出入口设置洗车台,原料堆场设置酒水降尘设施。 三、选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布局,设备全部安装在车间内,加强绿化,采取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后,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站污泥外运作农肥,除尘器收尘、石材污水处理池及沉淀池产生的泥渣收集后外售,确保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中相关标准要求。 五、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三同时”的规定,落实好环评文件所提出的各项内容,项目建成后企业需自行组织完成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一、厂区采取“雨污分流”。在切割、打等工序产生的废水经一体化石材污水处理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洗车台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 二、切割、打磨等工序采用湿法作业产生的少量粉尘及破碎产生的粉尘由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简排放,外排粉尘须满足《**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要求;设置封闭式原料仓储车间,生产全部在车间内进行,加强车间通风,确保粉尘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出入口设置洗车台,原料堆场设置酒水降尘设施。 三、选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布局,设备全部安装在车间内,加强绿化,采取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后,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站污泥外运作农肥,除尘器收尘、石材污水处理池及沉淀池产生的泥渣收集后外售,确保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中相关标准要求。 五、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三同时”的规定,落实好环评文件所提出的各项内容,项目建成后企业需自行组织完成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一、厂区采取“雨污分流”。在切割、打等工序产生的废水经一体化石材污水处理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洗车台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 二、切割、打磨等工序采用湿法作业产生的少量粉尘及破碎产生的粉尘由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简排放,外排粉尘须满足《**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要求;设置封闭式原料仓储车间,生产全部在车间内进行,加强车间通风,确保粉尘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出入口设置洗车台,原料堆场设置酒水降尘设施。 三、选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布局,设备全部安装在车间内,加强绿化,采取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后,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站污泥外运作农肥,除尘器收尘、石材污水处理池及沉淀池产生的泥渣收集后外售,确保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中相关标准要求。 五、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三同时”的规定,落实好环评文件所提出的各项内容,项目建成后企业需自行组织完成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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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一、厂区采取“雨污分流”。在切割、打等工序产生的废水经一体化石材污水处理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洗车台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 二、切割、打磨等工序采用湿法作业产生的少量粉尘及破碎产生的粉尘由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简排放,外排粉尘须满足《**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要求;设置封闭式原料仓储车间,生产全部在车间内进行,加强车间通风,确保粉尘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出入口设置洗车台,原料堆场设置酒水降尘设施。 三、选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布局,设备全部安装在车间内,加强绿化,采取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后,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站污泥外运作农肥,除尘器收尘、石材污水处理池及沉淀池产生的泥渣收集后外售,确保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中相关标准要求。 五、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三同时”的规定,落实好环评文件所提出的各项内容,项目建成后企业需自行组织完成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一、厂区采取“雨污分流”。在切割、打等工序产生的废水经一体化石材污水处理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洗车台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 二、切割、打磨等工序采用湿法作业产生的少量粉尘及破碎产生的粉尘由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简排放,外排粉尘须满足《**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要求;设置封闭式原料仓储车间,生产全部在车间内进行,加强车间通风,确保粉尘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出入口设置洗车台,原料堆场设置酒水降尘设施。 三、选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布局,设备全部安装在车间内,加强绿化,采取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后,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站污泥外运作农肥,除尘器收尘、石材污水处理池及沉淀池产生的泥渣收集后外售,确保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中相关标准要求。 五、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三同时”的规定,落实好环评文件所提出的各项内容,项目建成后企业需自行组织完成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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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一、厂区采取“雨污分流”。在切割、打等工序产生的废水经一体化石材污水处理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洗车台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 二、切割、打磨等工序采用湿法作业产生的少量粉尘及破碎产生的粉尘由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简排放,外排粉尘须满足《**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要求;设置封闭式原料仓储车间,生产全部在车间内进行,加强车间通风,确保粉尘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出入口设置洗车台,原料堆场设置酒水降尘设施。 三、选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布局,设备全部安装在车间内,加强绿化,采取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后,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站污泥外运作农肥,除尘器收尘、石材污水处理池及沉淀池产生的泥渣收集后外售,确保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中相关标准要求。 五、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三同时”的规定,落实好环评文件所提出的各项内容,项目建成后企业需自行组织完成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一、厂区采取“雨污分流”。在切割、打等工序产生的废水经一体化石材污水处理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洗车台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 二、切割、打磨等工序采用湿法作业产生的少量粉尘及破碎产生的粉尘由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简排放,外排粉尘须满足《**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要求;设置封闭式原料仓储车间,生产全部在车间内进行,加强车间通风,确保粉尘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出入口设置洗车台,原料堆场设置酒水降尘设施。 三、选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布局,设备全部安装在车间内,加强绿化,采取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后,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站污泥外运作农肥,除尘器收尘、石材污水处理池及沉淀池产生的泥渣收集后外售,确保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中相关标准要求。 五、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三同时”的规定,落实好环评文件所提出的各项内容,项目建成后企业需自行组织完成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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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一、厂区采取“雨污分流”。在切割、打等工序产生的废水经一体化石材污水处理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洗车台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 二、切割、打磨等工序采用湿法作业产生的少量粉尘及破碎产生的粉尘由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简排放,外排粉尘须满足《**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要求;设置封闭式原料仓储车间,生产全部在车间内进行,加强车间通风,确保粉尘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出入口设置洗车台,原料堆场设置酒水降尘设施。 三、选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布局,设备全部安装在车间内,加强绿化,采取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后,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站污泥外运作农肥,除尘器收尘、石材污水处理池及沉淀池产生的泥渣收集后外售,确保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中相关标准要求。 五、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三同时”的规定,落实好环评文件所提出的各项内容,项目建成后企业需自行组织完成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一、厂区采取“雨污分流”。在切割、打等工序产生的废水经一体化石材污水处理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洗车台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 二、切割、打磨等工序采用湿法作业产生的少量粉尘及破碎产生的粉尘由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简排放,外排粉尘须满足《**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要求;设置封闭式原料仓储车间,生产全部在车间内进行,加强车间通风,确保粉尘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出入口设置洗车台,原料堆场设置酒水降尘设施。 三、选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布局,设备全部安装在车间内,加强绿化,采取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后,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站污泥外运作农肥,除尘器收尘、石材污水处理池及沉淀池产生的泥渣收集后外售,确保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中相关标准要求。 五、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三同时”的规定,落实好环评文件所提出的各项内容,项目建成后企业需自行组织完成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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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一、厂区采取“雨污分流”。在切割、打等工序产生的废水经一体化石材污水处理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洗车台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 二、切割、打磨等工序采用湿法作业产生的少量粉尘及破碎产生的粉尘由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简排放,外排粉尘须满足《**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要求;设置封闭式原料仓储车间,生产全部在车间内进行,加强车间通风,确保粉尘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出入口设置洗车台,原料堆场设置酒水降尘设施。 三、选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布局,设备全部安装在车间内,加强绿化,采取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后,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站污泥外运作农肥,除尘器收尘、石材污水处理池及沉淀池产生的泥渣收集后外售,确保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中相关标准要求。 五、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三同时”的规定,落实好环评文件所提出的各项内容,项目建成后企业需自行组织完成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一、厂区采取“雨污分流”。在切割、打等工序产生的废水经一体化石材污水处理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洗车台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 二、切割、打磨等工序采用湿法作业产生的少量粉尘及破碎产生的粉尘由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简排放,外排粉尘须满足《**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要求;设置封闭式原料仓储车间,生产全部在车间内进行,加强车间通风,确保粉尘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出入口设置洗车台,原料堆场设置酒水降尘设施。 三、选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布局,设备全部安装在车间内,加强绿化,采取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后,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站污泥外运作农肥,除尘器收尘、石材污水处理池及沉淀池产生的泥渣收集后外售,确保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中相关标准要求。 五、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三同时”的规定,落实好环评文件所提出的各项内容,项目建成后企业需自行组织完成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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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一、厂区采取“雨污分流”。在切割、打等工序产生的废水经一体化石材污水处理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洗车台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 二、切割、打磨等工序采用湿法作业产生的少量粉尘及破碎产生的粉尘由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简排放,外排粉尘须满足《**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要求;设置封闭式原料仓储车间,生产全部在车间内进行,加强车间通风,确保粉尘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出入口设置洗车台,原料堆场设置酒水降尘设施。 三、选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布局,设备全部安装在车间内,加强绿化,采取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后,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站污泥外运作农肥,除尘器收尘、石材污水处理池及沉淀池产生的泥渣收集后外售,确保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中相关标准要求。 五、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三同时”的规定,落实好环评文件所提出的各项内容,项目建成后企业需自行组织完成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一、厂区采取“雨污分流”。在切割、打等工序产生的废水经一体化石材污水处理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洗车台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 二、切割、打磨等工序采用湿法作业产生的少量粉尘及破碎产生的粉尘由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简排放,外排粉尘须满足《**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要求;设置封闭式原料仓储车间,生产全部在车间内进行,加强车间通风,确保粉尘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出入口设置洗车台,原料堆场设置酒水降尘设施。 三、选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布局,设备全部安装在车间内,加强绿化,采取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后,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站污泥外运作农肥,除尘器收尘、石材污水处理池及沉淀池产生的泥渣收集后外售,确保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中相关标准要求。 五、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三同时”的规定,落实好环评文件所提出的各项内容,项目建成后企业需自行组织完成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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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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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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