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拍卖出让PS拍-2024-35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政府批准,****委托****于2024年11月19日上午9时30****服务中心三层拍卖大厅公开拍卖PS拍-2024-35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用途 | 土地面积 (平方米) | 出让年限 | 出让方式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PS拍-2024-35号(荔**玉湖**地块二十六-B) | **市玉湖分区单元控规范围内(具体位置范围见用地红线图) | 居住用地-城镇住宅及服务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 | 23415.75 | 居住用地-城镇住宅及服务设施用地70年、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40年 | 拍卖 | 12000 |
该宗地出让规划条件以****莆自然资审【2024】56号为准。(详细资料见地块出让文件)。
二、竞买资格要求及确认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政府的闽政【2017】43号文件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
竞买人必须签署本地块《参与竞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确认书》、《承诺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保证书》,****公司不予确认竞买资格,竞买人不得参加地块竞买。
三、确定竞得人方式
该宗地以权属净地并采取“竞地价”方式公开拍卖出让,拍卖起始价5.85亿元,加价幅度500万元,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竞买保证金
参加本次竞买保证金:PS拍-2024-35号地块为人民币壹亿贰仟万元整(¥12000万元)。竞买保证金须在2024年11月18日17时30分之前缴****银行账户,并注明交易项目名称。支付的竞买保证金需不属于房地产开发贷款、银行理财、募集、发行债券、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融资资金,涉及购地的全部资金均为本单位(人)合规自有资金。
1、开户行:**银行****支行,开户单位:****,账号:145********0390000;2、开户行:****银行****公司**支行,开户单位:****,账号:904********100****3096;3、开户行:****银行****公司****支行,开户单位:****,账号:140********19999961;4、开户行:****银行****公司****分理处,开户单位:****,账号:134********004271;5、开户行:****银行****公司**市**区支行,开户单位:****,账号:935********0706888;6、开户行:****银行****公司****支行,开户单位:****,账号:350********709333999。
****银行实际到帐时间为准(不受理所有境内外汇票、本票、支票等票据),竞买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没有开具发票凭证,竞买保证金入账情况由专人在拍卖会开始****银行查询,竞买保证金是否到账,以银行服务窗口提供的入账对账单为依据,****银行提供的竞买保证金入账对账单予以确认。
五、出让价款支付要求
该地块土地出让金缴纳时间为第一期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不得超过2024年12月26日)缴纳土地出让金价款50%,第二期在2024年12月30日前再缴纳土地出让金价款50%。
六、购买材料时间
有意竞买者请于2024年10月26日至2024年11月18日期间(正常上班时****服务中心****服务区购买拍卖会文件资料,购买时不必提供证明其身份的任何资料及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拍卖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壹佰元整(¥100元),售后不退。
七、看样时间2024年10月26日至2024年11月18日,有意竞买者可自行踏勘现场,需由拍卖人引导的,可与****联系。
八、特别提示
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同时,应****办事处签订《玉湖**地块二十六-B配建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协议书》,具体内容以《****政府关于玉湖**地块二十六-B配建公共配套服务设施的函》(荔政函〔2024〕263号)为准,详见《玉湖**地块二十六-B配建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协议书》。
本宗地于2024年10月18日刊登的公告同时作废。
九、本局对本《公告》有最终解释权。
详情以本次提供的拍卖会资料为准。
联系电话:195****3333
****
二○二四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