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的要求,现将********煤矿沉陷区生态恢复项目第一次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煤矿沉陷区生态恢复项目
(2)建设单位:****
(3)建设地点:**市**大路镇
(4)项目性质:**
(5)建设内容:使****煤矿**沉陷区进行填充,项目复垦区总占地面积为45.76hm2,容积450万m3,设计填埋矸石量约为600万m3,复垦区回填采用“分区回填、分层摊铺、分层碾压封闭”的复垦原则,逐层压实,压实度大于85%,矸石填充过程中,每填5m覆盖1层黄土,夹层黄土覆盖厚度为0.5m,复垦区顶部先覆盖厚度为0.5m的黄土,再覆盖厚度为0.5m的表土,复垦期3a,养护期2a。
(6)工程投资: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
二、评价工作程序
工作程序:接受建设项目委托→签订项目环评合同→环评单位现场踏勘→建设方提供项目相关资料→环境现状质量调查→环境影响分析研究→编制环评报告书→报告书评估与审批。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的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2)公众调查主要方式
①对象为区域内的居民、企业等相关受影响的人群;
②通过在建设单位网站上实行网上公示,并对采集的反馈信息予以整理和分析;
③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公众意见表,公众意见表下载地址为: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9122449069.docx。
(3)公众意见反馈形式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信函、面谈等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电子邮件发送至****@qq.com邮箱,信函寄送及面谈地址为**市**薛家湾镇****。
公示期:自公示日期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的全过程中(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四、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张永厚
电话:153****3372
五、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新****公司
联系人:梁珑
联系电话:184****2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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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