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25 15:24:07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
三、投标供应商名称及报价:
|
四、候选中标供应商名单:
五、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市**区上地三街9号金隅嘉华大厦C座710
中标(成交)金额: 905,000.00元
六、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 2024学工综合管理系统 |
服务范围 | 详见招标文件 |
服务要求 | 1、完成全部功能模块的设计、开发、测试、上线运行;2、完成技术要求中的性能指标和压力测试。3、完成项目文档的整理、归类、交接,包括但不限于需求文档、设计文档、部署文档、数据库文档、测试报告、用户手册等。 |
服务时间 | 本项目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所有功能模块的开发并上线 |
服务标准 | 详见招标文件 |
七、****小组)成员名单及打分明细:
投标供应商/分项得分 | 投标报价(元) | 技术 | 综合实力 | 诚信情况 | 价格得分 | 综合得分 |
**** | 905,000.00 | 50.0000 | 29.5000 | 5.0000 | 4.4199 | 88.9199 |
**金智****公司 | 400,000.00 | 31.6000 | 29.5000 | 5.0000 | 10.0000 | 76.1000 |
****公司 | 480,000.00 | 26.8000 | 3.0000 | 5.0000 | 9.2593 | 44.0593 |
中创****集团有限公司 | 650,000.00 | 26.8000 | 3.0000 | 5.0000 | 6.8376 | 41.6376 |
八、公告期限
九、其他补充事宜
1. 中标通知书
采购人可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学校采购与招投标系统“采购结果”中打印电子中标通知书。
2.供应商质疑
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交邮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现场提交、邮寄地址:**市**大道3688号****汇元楼251室,王老师收,联系电话:0755-****1025。
3.投标文件
****学校采购与招投标系统“采购结果”中查看投标文件。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
地 址: **市**大道3688号
联系方式: 袁老师,(0755)****5651
项目联系人: 刘老师
联系方式:****@126.com (邮件主题:“刘老师收-****,0755-****1045”)
十一、附件
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投标人参加****的(2024学工综合管理系统)采购活动,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4学工综合管理系统),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从业人员150人,营业收入为76735.498003万元,资产总额为99891.90468万元,属于(中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投标人已知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2011〕300号)、《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等规定,承诺提供的声明函内容是真实的,并知悉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十条规定,投标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照《政府采购法》等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