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 比 公 告
****(以下称“采购代理机构”),根据《****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和《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2023版)》的有关规定,对**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第四标段)山皮石、风化砂、块石运输进行询比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
1.2项目名称:**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第四标段)山皮石、风化砂、块石运输
1.3采购内容:
序号 | 服务名称 | 运输内容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招标控制 单价(元) | 税率 | 起运地 | 到货地点 | 运距(公里) |
1 | 运输 | 山皮石 | / | m3 | 24000 | 155 | 9% | 茅宝沟钼矿 | 双胜村 | 189 |
2 | 运输 | 山皮石 | / | m3 | 15100 | 180.52 | 9% | 锦河农场料场西后山1-4区 | 双胜村 | 232 |
3 | 运输 | 山皮石 | / | m3 | 18000 | 158.63 | 9% | 锦河农场料场西后山1-4区 | 道干地营子 | 205 |
4 | 运输 | 山皮石 | / | m3 | 3000 | 170.45 | 9% | 锦河农场料场西后山1-4区 | 上道干村 | 219 |
5 | 运输 | 风化砂(山砂) | / | m3 | 1800 | 95 | 9% | **农场西建筑用砂矿 | 库尔滨村 | 119 |
6 | 运输 | 风化砂(山砂) | / | m3 | 7000 | 94.5 | 9% | **农场西建筑用砂矿 | 利民村 | 122 |
7 | 运输 | 风化砂(山砂) | / | m3 | 1000 | 98 | 9% | **农场西建筑用砂矿 | 宏疆村 | 126 |
8 | 运输 | 风化砂(山砂) | / | m3 | 4400 | 100.59 | 9% | **农场西建筑用砂矿 | 道干地营子 | 130 |
9 | 运输 | 风化砂(山砂) | / | m3 | 9600 | 109.88 | 9% | **农场西建筑用砂矿 | 双胜村 | 142 |
10 | 运输 | 块石 | / | m3 | 5480 | 139.28 | 9% | ****加油站南建筑用花岗岩矿 | 宏丰村 | 180 |
11 | 运输 | 块石 | / | m3 | 3290 | 151.8 | 9% | ****加油站南建筑用花岗岩矿 | 利民村 | 196 |
12 | 运输 | 块石 | / | m3 | 1730 | 169.55 | 9% | ****加油站南建筑用花岗岩矿 | 双胜村 | 219 |
1.4服务期:接到采购人通知立即运输,直至本项目竣工
1.5质量标准:合格
1.6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每月双方核算运输单据,按批次付款。
1.7最高限价:****6483.90元(备注:最高限价为已包含税金、装卸费、汽运费等其他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在支付任何费用)。
二、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意向供应商依法成立,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2意向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许可证。
2.3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近三年(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算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n/)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加本项目。
2.4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2.5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2.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2.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2.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采购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意向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集团智慧采购平台(https://www.****.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询比文件。报名及购买询比文件时间为2024年10月28日9:00至2024年10月31日09:00(**时间)。
3.2意向供应商报名时提交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联系人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须提供法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
3.3采购文件费1500元(递交账户同保证金递交账户),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保证金
4.1保证金形式:由供应商从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基本账户拨付至****设立的专用账户,且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与投标单位的名称必须一致。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哈达支行
账 号:140********0071937
行 号:402****01584
4.2保证金金额:2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
4.3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1日17时00分。
4.4保证金退还及其他注意事项:
(1)供应商汇款后须经****银行保证金是否存在退汇的情况。
(2)保证金到账截****银行实时对账单中收到此款项的时间为准。缴纳保证金后留存汇款凭证,在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将凭证截图或照片电子版上****集团智慧采购平台(www.****.com)对应位置,未上传的无效文件,因此造成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
(3)未中标的成交供应商投标保证金于成交公示发出后5日内无息退还;中标的成交供应商投标保证金于签订采购合同后5日内无息退回。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5.1开标时间:2024年11月01日09时00分。
5.2开标地点:**市**区群力第六大道君康大厦公寓楼1616室。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1日09时00分
6.2递交方式:线上线下同时进行,供应商须将电子版响应文件PDF格式上****集团智慧采购平台指定位置;纸质版响应文件现场递交或邮寄(只接受顺丰快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集团智慧采购平台(www.****.com)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八、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采购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意向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九、联系方式
监 督 人:********事业部
联 系 人:杜先生
联系电话:133****0404
采 购 人:****
联 系 人:董俊毅
电 话:139****3541
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群力第六大道君康大厦公寓楼1616室
联 系 人:刘佳
电 话:0451-****5441
邮 箱:****@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