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市天鑫混凝土商砼生产线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281MA493MGY9F | 建设单位法人:陈舟清 |
周先生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市赵李桥镇羊楼司8组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市天鑫混凝土商砼生产线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55-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21-C3021-水泥制品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赵李桥镇羊楼司8组 |
经度:113.6728 纬度: 29.52694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8-17 |
咸环赤审字〔2023〕1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3-08-2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800 |
40 | 运营单位名称:**** |
****1281MA493MGY9F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0100MA4K3CB018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100MA49QGYA6K | 竣工时间:2023-12-20 |
2024-03-06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4-12 |
2024-08-1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9-12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平台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你公司报送的《**市天鑫混凝土商砼生产线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 《报告表》)的报告收悉。 根据现场踏勘情况及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市赵李桥镇羊楼同村 8 组,总投资 30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100 万元。 项目占地面积 17928.48m2,其中 20 亩用于本项目建设,其他占地作为工程预留用地用于后期 扩建。主要建设内容为:将 2 条混凝土生产线升级为产量更大的 2 条混凝土 180 生产线,原环 评批复的 2 条商混原料加工生产线因政策原因拆除,项目所需的商品混凝土原料均为本地市场 购买,最终形成年产 30 万 m 商品混凝土的生产规模。与已批复的“**市天鑫混凝土及原料 加工项目” 比较。项目生产规模增加了 3.75 倍,属于重大变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属于重新报批。项目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及专家提出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 防范错施后。我局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的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 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二。你公司领着重落实以下工作: 1、废水 本项目废水包括抑尘用水(主要包括运输道路洒水、堆场抑尘用水)、生产用水(主要包括搅 拌机清洗用水、地面冲洗用水、实验室用水)、初期雨水以及员工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全部进 入三级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用于生 产工艺的回用、厂区内抑尘或厂区绿化。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 施进一步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旱地作物”标准后用于附近农田灌溉。在市政污水管网接通之后,办公生活污水经处理****处理厂水质接纳标准 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后****处理厂处理。 2、废气 本项目商品混凝土生产线营运期废气包括搅拌机粉尘、简仓放空口和呼吸孔粉尘、骨料仓 投料粉尘、装卸及运输扬尘、堆场及装卸粉尘及食堂油烟等。 搅拌设备安装在密闭的生产车间内,搅拌机粉尘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 (DA005) 排放; 2 个水泥筒仓、1 个矿粉简仓、1 个粉煤灰筒仓产生的简仓放空口和呼吸孔粉 尘均经仓顶脉冲除尘器处理后排放(DA001-DA004)。骨料仓投料粉尘通过在投料口设置雾化喷 淋设施除尘;装卸及运输扬尘通过采取厂区内地面进行洒水降尘,砂石运输车辆要封闭遮盖, 粉料采用密封罐车运输以减少道路扬尘;堆场及装卸粉尘采取钢结构封闭式围挡(留出入口) + 顶棚覆盖+喷淋洒水降尘减少粉尘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引至食堂顶排放。搅 拌粉尘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 1 水泥制品生产过程大气 污染物排放限值,厂区无组织颗粒物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 表 3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食堂油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小型规模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本项目需设置 50m 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以内今后不得 ****学校、医院、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目标,不得规划建设食品企业。 3、固体废物 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 目建成后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初期雨水沉淀池泥渣、除尘器收尘、滤饼、废混凝 土试块、废机油、含油抹布等。生活垃圾和废混凝土试块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除尘器收尘 灰收集后混入原料中回用;滤饼及沉淀池沉渣外售给建材企业制砖。项目一般固废处置执行《一 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的相关要求。项目运营期产生的 危险废物为废机油、含油抹布。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储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要求,设置规范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严 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落实联单制度,严禁随意倾倒,直接排放。 4、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为皮带机、搅拌机、螺旋输送机、水泵等各类机械设备运行和混凝土搅拌 运输车产生的噪声。 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进出车辆安装减速带、警示标志, 厂区内禁止鸣笛,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噪声产生量大的设备夜间禁止生产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2 类标准限值要求。 5、总量控制 本项目涉及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颗粒物 1.2075va.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设置永久性监测取样口。 按照环评要求委托环境监测机构定期进行监测,并自觉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 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投产前应及时办理排污许可手续,投产后按规定完成自主验 收,并向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备。 五、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 5 年内有效。期间,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 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如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市****执法大队负责项目的环境保护日常监管工作。 | 实际建设情况: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2 类标准限值要求。 5、总量控制 本项目涉及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颗粒物 1.2075va.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设置永久性监测取样口。 按照环评要求委托环境监测机构定期进行监测,并自觉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 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投产前应及时办理排污许可手续,投产后按规定完成自主验 收,并向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备。 五、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 5 年内有效。期间,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 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如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市****执法大队负责项目的环境保护日常监管工作。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2 类标准限值要求。 5、总量控制 本项目涉及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颗粒物 1.2075va.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设置永久性监测取样口。 按照环评要求委托环境监测机构定期进行监测,并自觉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 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投产前应及时办理排污许可手续,投产后按规定完成自主验 收,并向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备。 五、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 5 年内有效。期间,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 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如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市****执法大队负责项目的环境保护日常监管工作。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建设1条180型混凝土商砼生产线 |
市场原因另一条线未建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2 类标准限值要求。 5、总量控制 本项目涉及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颗粒物 1.2075va.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设置永久性监测取样口。 按照环评要求委托环境监测机构定期进行监测,并自觉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 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投产前应及时办理排污许可手续,投产后按规定完成自主验 收,并向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备。 五、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 5 年内有效。期间,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 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如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市****执法大队负责项目的环境保护日常监管工作。 | 实际建设情况: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2 类标准限值要求。 5、总量控制 本项目涉及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颗粒物 1.2075va.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设置永久性监测取样口。 按照环评要求委托环境监测机构定期进行监测,并自觉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 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投产前应及时办理排污许可手续,投产后按规定完成自主验 收,并向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备。 五、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 5 年内有效。期间,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 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如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市****执法大队负责项目的环境保护日常监管工作。 |
未发生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2 类标准限值要求。 5、总量控制 本项目涉及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颗粒物 1.2075va.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设置永久性监测取样口。 按照环评要求委托环境监测机构定期进行监测,并自觉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 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投产前应及时办理排污许可手续,投产后按规定完成自主验 收,并向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备。 五、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 5 年内有效。期间,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 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如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市****执法大队负责项目的环境保护日常监管工作。 | 实际建设情况: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2 类标准限值要求。 5、总量控制 本项目涉及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颗粒物 1.2075va.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设置永久性监测取样口。 按照环评要求委托环境监测机构定期进行监测,并自觉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 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投产前应及时办理排污许可手续,投产后按规定完成自主验 收,并向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备。 五、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 5 年内有效。期间,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 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如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市****执法大队负责项目的环境保护日常监管工作。 |
未较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2 类标准限值要求。 5、总量控制 本项目涉及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颗粒物 1.2075va.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设置永久性监测取样口。 按照环评要求委托环境监测机构定期进行监测,并自觉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 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投产前应及时办理排污许可手续,投产后按规定完成自主验 收,并向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备。 五、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 5 年内有效。期间,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 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如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市****执法大队负责项目的环境保护日常监管工作。 | 实际建设情况: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2 类标准限值要求。 5、总量控制 本项目涉及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颗粒物 1.2075va.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设置永久性监测取样口。 按照环评要求委托环境监测机构定期进行监测,并自觉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 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投产前应及时办理排污许可手续,投产后按规定完成自主验 收,并向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备。 五、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 5 年内有效。期间,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 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如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市****执法大队负责项目的环境保护日常监管工作。 |
未发生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08 | 0 | 0 | 0 | 0.08 | 0.08 | |
0 | 0.008 | 0 | 0 | 0 | 0.008 | 0.008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1.2075 | 0 | 0 | 0 | 1.208 | 1.208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化粪池 | 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旱地作物”标准 | 通过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 | 有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封闭设施 | 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2 类标准限值要求 | 混凝土搅拌楼全部封闭 | 有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 目建成后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初期雨水沉淀池泥渣、除尘器收尘、滤饼、废混凝 土试块、废机油、含油抹布等。生活垃圾和废混凝土试块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除尘器收尘 灰收集后混入原料中回用;滤饼及沉淀池沉渣外售给建材企业制砖。项目一般固废处置执行《一 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的相关要求。项目运营期产生的 危险废物为废机油、含油抹布。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储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要求,设置规范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严 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落实联单制度,严禁随意倾倒,直接排放 | 落实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你公司报送的《**市天鑫混凝土商砼生产线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 《报告表》)的报告收悉。 根据现场踏勘情况及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市赵李桥镇羊楼同村 8 组,总投资 30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100 万元。 项目占地面积 17928.48m2,其中 20 亩用于本项目建设,其他占地作为工程预留用地用于后期 扩建。主要建设内容为:将 2 条混凝土生产线升级为产量更大的 2 条混凝土 180 生产线,原环 评批复的 2 条商混原料加工生产线因政策原因拆除,项目所需的商品混凝土原料均为本地市场 购买,最终形成年产 30 万 m 商品混凝土的生产规模。与已批复的“**市天鑫混凝土及原料 加工项目” 比较。项目生产规模增加了 3.75 倍,属于重大变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属于重新报批。项目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及专家提出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 防范错施后。我局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的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 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二。你公司领着重落实以下工作: 1、废水 本项目废水包括抑尘用水(主要包括运输道路洒水、堆场抑尘用水)、生产用水(主要包括搅 拌机清洗用水、地面冲洗用水、实验室用水)、初期雨水以及员工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全部进 入三级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用于生 产工艺的回用、厂区内抑尘或厂区绿化。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 施进一步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旱地作物”标准后用于附近农田灌溉。在市政污水管网接通之后,办公生活污水经处理****处理厂水质接纳标准 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后****处理厂处理。 2、废气 本项目商品混凝土生产线营运期废气包括搅拌机粉尘、简仓放空口和呼吸孔粉尘、骨料仓 投料粉尘、装卸及运输扬尘、堆场及装卸粉尘及食堂油烟等。 搅拌设备安装在密闭的生产车间内,搅拌机粉尘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 (DA005) 排放; 2 个水泥筒仓、1 个矿粉简仓、1 个粉煤灰筒仓产生的简仓放空口和呼吸孔粉 尘均经仓顶脉冲除尘器处理后排放(DA001-DA004)。骨料仓投料粉尘通过在投料口设置雾化喷 淋设施除尘;装卸及运输扬尘通过采取厂区内地面进行洒水降尘,砂石运输车辆要封闭遮盖, 粉料采用密封罐车运输以减少道路扬尘;堆场及装卸粉尘采取钢结构封闭式围挡(留出入口) + 顶棚覆盖+喷淋洒水降尘减少粉尘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引至食堂顶排放。搅 拌粉尘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 1 水泥制品生产过程大气 污染物排放限值,厂区无组织颗粒物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 表 3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食堂油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小型规模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本项目需设置 50m 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以内今后不得 ****学校、医院、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目标,不得规划建设食品企业。 3、固体废物 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 目建成后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初期雨水沉淀池泥渣、除尘器收尘、滤饼、废混凝 土试块、废机油、含油抹布等。生活垃圾和废混凝土试块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除尘器收尘 灰收集后混入原料中回用;滤饼及沉淀池沉渣外售给建材企业制砖。项目一般固废处置执行《一 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的相关要求。项目运营期产生的 危险废物为废机油、含油抹布。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储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要求,设置规范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严 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落实联单制度,严禁随意倾倒,直接排放。 4、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为皮带机、搅拌机、螺旋输送机、水泵等各类机械设备运行和混凝土搅拌 运输车产生的噪声。 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进出车辆安装减速带、警示标志, 厂区内禁止鸣笛,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噪声产生量大的设备夜间禁止生产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2 类标准限值要求。 5、总量控制 本项目涉及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颗粒物 1.2075va.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设置永久性监测取样口。 按照环评要求委托环境监测机构定期进行监测,并自觉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 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投产前应及时办理排污许可手续,投产后按规定完成自主验 收,并向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备。 五、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 5 年内有效。期间,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 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如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市****执法大队负责项目的环境保护日常监管工作。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你公司报送的《**市天鑫混凝土商砼生产线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 《报告表》)的报告收悉。 根据现场踏勘情况及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市赵李桥镇羊楼同村 8 组,总投资 30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100 万元。 项目占地面积 17928.48m2,其中 20 亩用于本项目建设,其他占地作为工程预留用地用于后期 扩建。主要建设内容为:将 2 条混凝土生产线升级为产量更大的 2 条混凝土 180 生产线,原环 评批复的 2 条商混原料加工生产线因政策原因拆除,项目所需的商品混凝土原料均为本地市场 购买,最终形成年产 30 万 m 商品混凝土的生产规模。与已批复的“**市天鑫混凝土及原料 加工项目” 比较。项目生产规模增加了 3.75 倍,属于重大变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属于重新报批。项目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及专家提出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 防范错施后。我局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的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 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二。你公司领着重落实以下工作: 1、废水 本项目废水包括抑尘用水(主要包括运输道路洒水、堆场抑尘用水)、生产用水(主要包括搅 拌机清洗用水、地面冲洗用水、实验室用水)、初期雨水以及员工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全部进 入三级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用于生 产工艺的回用、厂区内抑尘或厂区绿化。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 施进一步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旱地作物”标准后用于附近农田灌溉。在市政污水管网接通之后,办公生活污水经处理****处理厂水质接纳标准 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后****处理厂处理。 2、废气 本项目商品混凝土生产线营运期废气包括搅拌机粉尘、简仓放空口和呼吸孔粉尘、骨料仓 投料粉尘、装卸及运输扬尘、堆场及装卸粉尘及食堂油烟等。 搅拌设备安装在密闭的生产车间内,搅拌机粉尘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 (DA005) 排放; 2 个水泥筒仓、1 个矿粉简仓、1 个粉煤灰筒仓产生的简仓放空口和呼吸孔粉 尘均经仓顶脉冲除尘器处理后排放(DA001-DA004)。骨料仓投料粉尘通过在投料口设置雾化喷 淋设施除尘;装卸及运输扬尘通过采取厂区内地面进行洒水降尘,砂石运输车辆要封闭遮盖, 粉料采用密封罐车运输以减少道路扬尘;堆场及装卸粉尘采取钢结构封闭式围挡(留出入口) + 顶棚覆盖+喷淋洒水降尘减少粉尘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引至食堂顶排放。搅 拌粉尘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 1 水泥制品生产过程大气 污染物排放限值,厂区无组织颗粒物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 表 3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食堂油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小型规模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本项目需设置 50m 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以内今后不得 ****学校、医院、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目标,不得规划建设食品企业。 3、固体废物 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 目建成后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初期雨水沉淀池泥渣、除尘器收尘、滤饼、废混凝 土试块、废机油、含油抹布等。生活垃圾和废混凝土试块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除尘器收尘 灰收集后混入原料中回用;滤饼及沉淀池沉渣外售给建材企业制砖。项目一般固废处置执行《一 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的相关要求。项目运营期产生的 危险废物为废机油、含油抹布。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储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要求,设置规范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严 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落实联单制度,严禁随意倾倒,直接排放。 4、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为皮带机、搅拌机、螺旋输送机、水泵等各类机械设备运行和混凝土搅拌 运输车产生的噪声。 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进出车辆安装减速带、警示标志, 厂区内禁止鸣笛,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噪声产生量大的设备夜间禁止生产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2 类标准限值要求。 5、总量控制 本项目涉及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颗粒物 1.2075va.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设置永久性监测取样口。 按照环评要求委托环境监测机构定期进行监测,并自觉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 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投产前应及时办理排污许可手续,投产后按规定完成自主验 收,并向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备。 五、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 5 年内有效。期间,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 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如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市****执法大队负责项目的环境保护日常监管工作。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你公司报送的《**市天鑫混凝土商砼生产线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 《报告表》)的报告收悉。 根据现场踏勘情况及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市赵李桥镇羊楼同村 8 组,总投资 30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100 万元。 项目占地面积 17928.48m2,其中 20 亩用于本项目建设,其他占地作为工程预留用地用于后期 扩建。主要建设内容为:将 2 条混凝土生产线升级为产量更大的 2 条混凝土 180 生产线,原环 评批复的 2 条商混原料加工生产线因政策原因拆除,项目所需的商品混凝土原料均为本地市场 购买,最终形成年产 30 万 m 商品混凝土的生产规模。与已批复的“**市天鑫混凝土及原料 加工项目” 比较。项目生产规模增加了 3.75 倍,属于重大变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属于重新报批。项目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及专家提出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 防范错施后。我局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的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 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二。你公司领着重落实以下工作: 1、废水 本项目废水包括抑尘用水(主要包括运输道路洒水、堆场抑尘用水)、生产用水(主要包括搅 拌机清洗用水、地面冲洗用水、实验室用水)、初期雨水以及员工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全部进 入三级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用于生 产工艺的回用、厂区内抑尘或厂区绿化。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 施进一步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旱地作物”标准后用于附近农田灌溉。在市政污水管网接通之后,办公生活污水经处理****处理厂水质接纳标准 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后****处理厂处理。 2、废气 本项目商品混凝土生产线营运期废气包括搅拌机粉尘、简仓放空口和呼吸孔粉尘、骨料仓 投料粉尘、装卸及运输扬尘、堆场及装卸粉尘及食堂油烟等。 搅拌设备安装在密闭的生产车间内,搅拌机粉尘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 (DA005) 排放; 2 个水泥筒仓、1 个矿粉简仓、1 个粉煤灰筒仓产生的简仓放空口和呼吸孔粉 尘均经仓顶脉冲除尘器处理后排放(DA001-DA004)。骨料仓投料粉尘通过在投料口设置雾化喷 淋设施除尘;装卸及运输扬尘通过采取厂区内地面进行洒水降尘,砂石运输车辆要封闭遮盖, 粉料采用密封罐车运输以减少道路扬尘;堆场及装卸粉尘采取钢结构封闭式围挡(留出入口) + 顶棚覆盖+喷淋洒水降尘减少粉尘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引至食堂顶排放。搅 拌粉尘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 1 水泥制品生产过程大气 污染物排放限值,厂区无组织颗粒物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 表 3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食堂油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小型规模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本项目需设置 50m 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以内今后不得 ****学校、医院、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目标,不得规划建设食品企业。 3、固体废物 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 目建成后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初期雨水沉淀池泥渣、除尘器收尘、滤饼、废混凝 土试块、废机油、含油抹布等。生活垃圾和废混凝土试块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除尘器收尘 灰收集后混入原料中回用;滤饼及沉淀池沉渣外售给建材企业制砖。项目一般固废处置执行《一 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的相关要求。项目运营期产生的 危险废物为废机油、含油抹布。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储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要求,设置规范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严 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落实联单制度,严禁随意倾倒,直接排放。 4、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为皮带机、搅拌机、螺旋输送机、水泵等各类机械设备运行和混凝土搅拌 运输车产生的噪声。 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进出车辆安装减速带、警示标志, 厂区内禁止鸣笛,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噪声产生量大的设备夜间禁止生产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2 类标准限值要求。 5、总量控制 本项目涉及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颗粒物 1.2075va.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设置永久性监测取样口。 按照环评要求委托环境监测机构定期进行监测,并自觉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 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投产前应及时办理排污许可手续,投产后按规定完成自主验 收,并向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备。 五、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 5 年内有效。期间,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 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如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市****执法大队负责项目的环境保护日常监管工作。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你公司报送的《**市天鑫混凝土商砼生产线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 《报告表》)的报告收悉。 根据现场踏勘情况及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市赵李桥镇羊楼同村 8 组,总投资 30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100 万元。 项目占地面积 17928.48m2,其中 20 亩用于本项目建设,其他占地作为工程预留用地用于后期 扩建。主要建设内容为:将 2 条混凝土生产线升级为产量更大的 2 条混凝土 180 生产线,原环 评批复的 2 条商混原料加工生产线因政策原因拆除,项目所需的商品混凝土原料均为本地市场 购买,最终形成年产 30 万 m 商品混凝土的生产规模。与已批复的“**市天鑫混凝土及原料 加工项目” 比较。项目生产规模增加了 3.75 倍,属于重大变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属于重新报批。项目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及专家提出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 防范错施后。我局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的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 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二。你公司领着重落实以下工作: 1、废水 本项目废水包括抑尘用水(主要包括运输道路洒水、堆场抑尘用水)、生产用水(主要包括搅 拌机清洗用水、地面冲洗用水、实验室用水)、初期雨水以及员工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全部进 入三级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用于生 产工艺的回用、厂区内抑尘或厂区绿化。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 施进一步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旱地作物”标准后用于附近农田灌溉。在市政污水管网接通之后,办公生活污水经处理****处理厂水质接纳标准 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后****处理厂处理。 2、废气 本项目商品混凝土生产线营运期废气包括搅拌机粉尘、简仓放空口和呼吸孔粉尘、骨料仓 投料粉尘、装卸及运输扬尘、堆场及装卸粉尘及食堂油烟等。 搅拌设备安装在密闭的生产车间内,搅拌机粉尘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 (DA005) 排放; 2 个水泥筒仓、1 个矿粉简仓、1 个粉煤灰筒仓产生的简仓放空口和呼吸孔粉 尘均经仓顶脉冲除尘器处理后排放(DA001-DA004)。骨料仓投料粉尘通过在投料口设置雾化喷 淋设施除尘;装卸及运输扬尘通过采取厂区内地面进行洒水降尘,砂石运输车辆要封闭遮盖, 粉料采用密封罐车运输以减少道路扬尘;堆场及装卸粉尘采取钢结构封闭式围挡(留出入口) + 顶棚覆盖+喷淋洒水降尘减少粉尘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引至食堂顶排放。搅 拌粉尘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 1 水泥制品生产过程大气 污染物排放限值,厂区无组织颗粒物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 表 3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食堂油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小型规模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本项目需设置 50m 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以内今后不得 ****学校、医院、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目标,不得规划建设食品企业。 3、固体废物 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 目建成后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初期雨水沉淀池泥渣、除尘器收尘、滤饼、废混凝 土试块、废机油、含油抹布等。生活垃圾和废混凝土试块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除尘器收尘 灰收集后混入原料中回用;滤饼及沉淀池沉渣外售给建材企业制砖。项目一般固废处置执行《一 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的相关要求。项目运营期产生的 危险废物为废机油、含油抹布。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储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要求,设置规范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严 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落实联单制度,严禁随意倾倒,直接排放。 4、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为皮带机、搅拌机、螺旋输送机、水泵等各类机械设备运行和混凝土搅拌 运输车产生的噪声。 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进出车辆安装减速带、警示标志, 厂区内禁止鸣笛,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噪声产生量大的设备夜间禁止生产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2 类标准限值要求。 5、总量控制 本项目涉及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颗粒物 1.2075va.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设置永久性监测取样口。 按照环评要求委托环境监测机构定期进行监测,并自觉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 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投产前应及时办理排污许可手续,投产后按规定完成自主验 收,并向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备。 五、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 5 年内有效。期间,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 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如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市****执法大队负责项目的环境保护日常监管工作。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 |
/ |
/ |
/ |
/ |
/ |
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