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招标代理:****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开标时间:2024-10-31 10:30:00
一、更正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一、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质要求:
1、所投服务须在其法定营业范围内。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提供三证合一副本);
3、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 。
6、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
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不得少于1-2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等)。
10、投标人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中的企业名称保持一致。
11、其他说明: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二、现变更为:
1、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备电力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考证(B 证)。
2、需本单位注册,不接受临时注册建造师。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三、变更公告内容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单位,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关注本项目相关信息,若因企业自身原因导致未明事宜,其后果自行承担,公告中其他内容不变,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