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侨****公司:
你司报送的《关于申请审批**市广福路(福**路至金马南路段)道路涉河**桥梁工程洪水影响评价类报告的函》(东侨城建工〔2024〕37号)及有关附件悉。2024年8月29日,我局对该报告进行评审,评价单位根据评审会议专家及部门提出的意见作出修改并提交报告报批稿,专家组复核通过,经审核研究,我局基本同意专家组评审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本项目设计道路起点K0+000与现状福**路平面交叉,路线由西向东延伸,经与福瑶路、国宝路、林聪路平面交叉后,终点 K0+965.49止于规划金马南路,本次设计路线总长0.965km,道路修建长度 848.518m。广福路(福**路至福瑶路段)道路规划红线宽度 16m,广福路(福瑶路至国宝路段) 道路规划红线宽度18m,按设计速度 20km/h,支路标准建设;广福路(国宝路至金马南路段) 道路规划红线宽度 24m,按设计速度 30km/h,次干路标准建设。路线于 K0+910.295处拟**桥梁一座跨越现状南大塘排涝渠,**桥梁全长 28m,桥梁宽度为 27.5m,采用 2×11m 预应力砼简支空心板结构。
2023年7月13日,****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东侨经发审〔2023〕38号文出具了关于**市广福路(福**路至金马南路段)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2023年10月26日,****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东侨经发审〔2023〕65号文出具了关于**市广福路(福**路至金马南路段)道路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二、报告编制内容与深度
由**省****公司编制完成的该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报批稿)的内容和深度基本符合《洪水影响评价类项目报告编制导则(试行)》和其他相关法规的要求。
三、评价范围和防洪标准
同意评价单位提出的评价范围为工程涉及的南大塘排涝渠上游壅水长度及下游水流紊乱影响长度,具体为广福路拟建桥梁桥址下游 100m 至上游450m(即科技**处)范围。
同意评价单位采用现状5年一遇及规划10 年一遇排涝标准进行洪水影响评价。
四、审查意见
1、同意评价单位的洪水影响评价及结论:**市广福路(福**路至金马南路段)道路工程建设对南大塘排涝渠行洪安全造成影响较小,采取补救措施后可基本消除或减轻不利影响,因此同意该工程建设。
2、为确保施工安全,工程施工中应主动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监督检查,施工期间不得影响南大塘排涝渠行洪安全,工程完工后必须将施工弃料等清除。
3、若后续**市广福路(福**路至金马南路段)道路工程管理范围内南大塘排涝渠需进行定期维护、除险加固、改扩建等工程,道路管理部门应予同意并积极配合。
附件:**市广福路(福**路至金马南路段)道路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报批稿)专家复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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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