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评估价值 | 挂牌价格 | 挂牌时间 | |||||||||
**** | 3辆报废车辆转让 | 47304元 | 47304元 | 2024-10-28至2024-11-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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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 基本情况 | 名称 | ||||||||||||
住址 | **市**区辛河路以东 | ||||||||||||
机构类型 | 国有企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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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3辆报废车辆转让 | |||||||||||
所在地 | 胜利机场 | ||||||||||||
标 的 明 细 | 编号 | 名称 | 评估价值(元) | 挂牌价值(元) | |||||||||
1 | 吹雪车 | 25080 | 25080 | ||||||||||
2 | 驱鸟车 | 1824 | 1824 | ||||||||||
3 | 消防车 | 20400 | 20400 | ||||||||||
合计 | 47304 | 47304 | |||||||||||
| 标的 简介 及 重大 事项 披露 | 1、标的资产整体转让不予拆分。 2、标的资产为报废车辆,须按照国家颁布的《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对报废机动车回收的要求进行拆解报废处理,不得继续使用及上市流通。 3、本次转让标的数量、型号与质量均以移交时的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接,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 4、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限内参加现场踏勘,并在挂牌公告期内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对现场实物情况进行最终确认,《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5、清理、拆解、吊装、运输、垃圾外运等中间费用由意向方自行承担。 6、其他重大事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 |||||||||||
转让行为 批准 | 批准单位 | ||||||||||||
批准内容 | 同意处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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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及核准情况 | 中介机构 | **创德乾翌土****公司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9月31日 | ||||||||||||
评估结果 | 47304元 | ||||||||||||
核准单位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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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元) | 47304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其他 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签订合同前须****交易中心指定账户。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清运完毕;若遇不可抗力等因素确实无法按期完成的可作出书面解释说明,经双方协商后,可将清运工期进行适当顺延。 3、合同款缴纳:运输前一次性缴纳;交易款到账前不得装车运输,交易款到账以出让方查询确认为准。 4、受让方须承诺标的车辆不得现场拆解。 5、受让方须承诺,自行准备装卸、运输等器具与机械等,装卸及运输期间损坏或造成转托方建筑构筑物和物品造成损失的,受让方须进行修复或赔偿。 6、受让方须承诺,在清运过程中若对转让方设备、设施造成损坏的须赔偿,并服从出让方管理等要求。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元) | 20000 | ||||||||||||
保证金账户 | ****,开户行名称:****公司开发区支行,开户行账号:8121 6200 1421 0124 81 | ||||||||||||
交纳时间 | 挂牌期满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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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到期撤牌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定时报价期 | 5个工作日 | ||||||||||
连续报价周期 | 1.5分钟 | ||||||||||||
转让底价 | 47304元 | ||||||||||||
标的展示 | | ||||||||||||
备注 | 报名地址:**市**区南一路337号财金大厦14楼(****)。 中心咨询电话: 0546-****581 中心报名电话:0546-****7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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