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助申报审计情况
《**** ****财政局关于印发〈2024年**市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榕文旅综〔2024〕56号)要求,我局委托****,对旅游景区设施建设提升、景区直通车、旅游观光巴士补助、**内河及闽江游船补助资金申报补助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示如下:
(一)景区直通车
1.******公司,拟补助金额25万元。
2.********公司,拟补助金额25万元。
(二)旅游景区设施建设提升
1、**贵**天地****公司(贵**天地休闲旅游度假区),拟补助金额50.00万元。
2、******公司****酒店(**溪山休闲旅游度假区),拟补助金额25.00万元。
3、**市后溪恒源****公司(后溪旅游区),拟补助金额50.00万元。
4、**豪业七叠****公司(**豪业七叠****公司),拟补助金额50.00万元。
5、******公司(闽越水镇景区),拟补助金额50.00万元。
6、**湾******公司(**湾海洋世界景区),拟补助金额50.00万元。
7、****中心有限公司(贵安**旅游度假村),拟补助金额50.00万元。
(三)**内河及闽江游船补助
**市****公司,拟补助金额36.7万元。
(四)旅游观光巴士
****集团有限公司,拟补助金额50万元。
二、景区品牌奖励情况
根据《**市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榕文旅综〔2021〕70号)要求,拟对2023年新评为3A级旅游景区予以奖励,具体如下:
上下杭文化休闲旅游区拟奖励50万元。
以上资金补助及奖励情况公示期为2024年10月28日-11月8日(10个工作日)。来访来电时间:工作日期间8:30-12:00,15:00-18:00;接待处室:******开发处;联系人:程倩倩;联系电话:0591-****0573;地址:**区**滨西大道东部办公区4号楼428室。
附件:关于2024年度市级旅游专项资金景区直通车、景区设施建设提升及内河闽江旅游品牌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的专项审计报告
****
2024年10月28日
一、补助申报审计情况
《**** ****财政局关于印发〈2024年**市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榕文旅综〔2024〕56号)要求,我局委托****,对旅游景区设施建设提升、景区直通车、旅游观光巴士补助、**内河及闽江游船补助资金申报补助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示如下:
(一)景区直通车
1.******公司,拟补助金额25万元。
2.********公司,拟补助金额25万元。
(二)旅游景区设施建设提升
1、**贵**天地****公司(贵**天地休闲旅游度假区),拟补助金额50.00万元。
2、******公司****酒店(**溪山休闲旅游度假区),拟补助金额25.00万元。
3、**市后溪恒源****公司(后溪旅游区),拟补助金额50.00万元。
4、**豪业七叠****公司(**豪业七叠****公司),拟补助金额50.00万元。
5、******公司(闽越水镇景区),拟补助金额50.00万元。
6、**湾******公司(**湾海洋世界景区),拟补助金额50.00万元。
7、****中心有限公司(贵安**旅游度假村),拟补助金额50.00万元。
(三)**内河及闽江游船补助
**市****公司,拟补助金额36.7万元。
(四)旅游观光巴士
****集团有限公司,拟补助金额50万元。
二、景区品牌奖励情况
根据《**市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榕文旅综〔2021〕70号)要求,拟对2023年新评为3A级旅游景区予以奖励,具体如下:
上下杭文化休闲旅游区拟奖励50万元。
以上资金补助及奖励情况公示期为2024年10月28日-11月8日(10个工作日)。来访来电时间:工作日期间8:30-12:00,15:00-18:00;接待处室:******开发处;联系人:程倩倩;联系电话:0591-****0573;地址:**区**滨西大道东部办公区4号楼428室。
附件:关于2024年度市级旅游专项资金景区直通车、景区设施建设提升及内河闽江旅游品牌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的专项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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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