囊谦县香达镇东囊社沥青搅拌站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2725MA758WW25G | 建设单位法人:格桑 |
格桑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县 |
**省**州**县觉拉乡卡永尼村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县****搅拌站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60-耐火材料制品制造;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99-C3099-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县 香达镇东囊社 |
经度:96.45343 纬度: 32.270****7777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3-04 |
玉生函〔2022〕1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2-04-1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00 |
128 | 运营单位名称:**** |
****2725MA758WW25G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2725MA758WW25G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3100MA7535EA5J | 竣工时间:2022-04-30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9-2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0-24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环评爱好者网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县****搅拌站位于**县香达镇东囊社项目占地面积约3000m2,主要建设年产5万沥青混凝土生产线一条,10万m3/a水泥稳定层生产线一条,配套供水、供电等公用辅助设施。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5万t/a沥青混凝土生产线一条,10万m3/a水泥稳定层生产线一条,配套供水、供电等公用辅助设施。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沥青混凝土生产线由石油沥青和骨料(砂、碎石)混合拌制而成,可分为沥青预处理、 骨料预处理、矿粉输送、计量及搅拌等工序。 (1) 沥青预处理: ****工厂热解石重油原料时得到的副产品,进厂时为散装沥青,由专用沥青运输车将沥青通过密闭沥青管道送至沥青储罐。燃油有机热载体炉采用柴油将导热油加热至150~180℃,对其进行间接加热融化、保温,加热时长为5~6h,热沥青经计量系统计量后,通过专门管道送入拌和站的搅拌缸内与骨料混合,沥青加热过程产生的沥青烟进入搅拌缸,并从搅拌缸设置的排气口排出。 (2)骨料预处理: 满足产品需要规格的水洗骨料从原料堆放区通过装载车转入料仓,由料斗底部放料阀放至运输皮带。 为使沥青混凝土产品不至于因过快冷却而带来运输上的不便,骨料在上沥青前也要经过热处理。骨料(主要是砂料和石子)由皮带输送机送入干燥滚筒,并加热至150℃~180℃,干燥滚筒内为逆流干燥方式(干燥工艺为燃烧火焰直接接触干燥),干燥滚筒的燃烧器以柴油为燃料,将骨料干燥至含水率0.5%以下,骨料加热后直接提升至分级振动筛。烘干转筒、粒度控制筛都在密闭的设备内工作,其振动筛分产生的粉尘由除尘系统进行收尘处理,捕集的粉尘可作为原料进入搅拌缸。其中烘干热源由燃烧器燃烧柴油产生,干燥滚筒工作时呈负压状态,燃烧产生的烟气和干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被吸入除尘系统,经过除尘系统处理后,由排气筒高空排方。 (3)矿粉输送: 矿粉罐仓一个,矿粉通过配料斗、分料提升机、计量器进入搅拌缸,全过程为管道运输。 (4)计量及搅拌: 级配计量后的热骨料、矿粉、热沥青进入搅拌缸后,经搅拌缸双轴叶浆强制搅拌(搅拌缸为全密闭),分批次进行搅拌操作,每批次时间45~60s,完成搅拌的成品沥青混凝土经缸底放料口直接卸入成品仓,整个过程都在密闭系统中进行。生产出料过程为间断式。少数不合规格的骨料被分离后由专门出口排出,由装载车送回料场。沥青烟从搅拌缸排气口进入沥青烟净化系统,沥青烟经净化后高空排放。 (5)出料及外运: 成品仓卸料时间约5s,由运输车送至施工场地,卸料时产生沥青烟及苯并[a]芘,汽车外运为密闭运输。 水泥稳定层生产线由水泥、骨料(砂、碎石)、水混合拌制而成,分为碎石料、水 泥输送,配料搅拌等工序。 (1)碎石料、水泥输送: 满足产品需要规格的水洗骨料从原料堆放区通过装载车转入料仓,由料斗底部放料 阀放至运输皮带,根据道路养护需求的不同强度计量后,输送至卧式搅拌机。皮带输送系统上部安装封闭装置,减少输送过程扬尘的产生。 (2)配料搅拌: 水泥罐仓一个,水泥通过螺旋输送机密闭输送至卧式搅拌机,水通过水泵加入到搅 拌机中进行搅拌。 (3)装入罐车: 搅拌完成后,将产品装入混凝土输送车,并在出厂检验合格后运输至施工场地。 | 实际建设情况:沥青混凝土生产线由石油沥青和骨料(砂、碎石)混合拌制而成,可分为沥青预处理、 骨料预处理、矿粉输送、计量及搅拌等工序。 (1) 沥青预处理: ****工厂热解石重油原料时得到的副产品,进厂时为散装沥青,由专用沥青运输车将沥青通过密闭沥青管道送至沥青储罐。燃油有机热载体炉采用柴油将导热油加热至150~180℃,对其进行间接加热融化、保温,加热时长为5~6h,热沥青经计量系统计量后,通过专门管道送入拌和站的搅拌缸内与骨料混合,沥青加热过程产生的沥青烟进入搅拌缸,并从搅拌缸设置的排气口排出。 (2)骨料预处理: 满足产品需要规格的水洗骨料从原料堆放区通过装载车转入料仓,由料斗底部放料阀放至运输皮带。 为使沥青混凝土产品不至于因过快冷却而带来运输上的不便,骨料在上沥青前也要经过热处理。骨料(主要是砂料和石子)由皮带输送机送入干燥滚筒,并加热至150℃~180℃,干燥滚筒内为逆流干燥方式(干燥工艺为燃烧火焰直接接触干燥),干燥滚筒的燃烧器以柴油为燃料,将骨料干燥至含水率0.5%以下,骨料加热后直接提升至分级振动筛。烘干转筒、粒度控制筛都在密闭的设备内工作,其振动筛分产生的粉尘由除尘系统进行收尘处理,捕集的粉尘可作为原料进入搅拌缸。其中烘干热源由燃烧器燃烧柴油产生,干燥滚筒工作时呈负压状态,燃烧产生的烟气和干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被吸入除尘系统,经过除尘系统处理后,由排气筒高空排方。 (3)矿粉输送: 矿粉罐仓一个,矿粉通过配料斗、分料提升机、计量器进入搅拌缸,全过程为管道运输。 (4)计量及搅拌: 级配计量后的热骨料、矿粉、热沥青进入搅拌缸后,经搅拌缸双轴叶浆强制搅拌(搅拌缸为全密闭),分批次进行搅拌操作,每批次时间45~60s,完成搅拌的成品沥青混凝土经缸底放料口直接卸入成品仓,整个过程都在密闭系统中进行。生产出料过程为间断式。少数不合规格的骨料被分离后由专门出口排出,由装载车送回料场。沥青烟从搅拌缸排气口进入沥青烟净化系统,沥青烟经净化后高空排放。 (5)出料及外运: 成品仓卸料时间约5s,由运输车送至施工场地,卸料时产生沥青烟及苯并[a]芘,汽车外运为密闭运输。 水泥稳定层生产线由水泥、骨料(砂、碎石)、水混合拌制而成,分为碎石料、水 泥输送,配料搅拌等工序。 (1)碎石料、水泥输送: 满足产品需要规格的水洗骨料从原料堆放区通过装载车转入料仓,由料斗底部放料 阀放至运输皮带,根据道路养护需求的不同强度计量后,输送至卧式搅拌机。皮带输送系统上部安装封闭装置,减少输送过程扬尘的产生。 (2)配料搅拌: 水泥罐仓一个,水泥通过螺旋输送机密闭输送至卧式搅拌机,水通过水泵加入到搅 拌机中进行搅拌。 (3)装入罐车: 搅拌完成后,将产品装入混凝土输送车,并在出厂检验合格后运输至施工场地。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水:运营期废水主要为水泥稳定层生产线搅拌机的清洗废水和运输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厂区设防渗旱厕1座,生活污水为少量盥洗废水,用于厂区及道路泼洒抑尘,不外排。项目需按报告要求对站内各构筑物进行分区防渗,按要求做好危废暂存间、柴油储罐区、导热油罐及导热油管网区、沉淀池等区域防渗设计和施工,并严格日常管理,避免运营过程对周边地下水及土壤造成影响。废气:运营期项目上料系统产生的粉尘、热骨料在干燥、提升筛分过程产生的粉尘、干燥筒燃油燃烧废气经集气罩+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3#排气筒(高度15m)排放;沥青加热沥青保温罐呼吸、搅拌缸成品仓放料口产生的沥青烟气由集气罩+电捕焦油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排气筒(高度15m)高空排放,各污染物排放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标准限值要求;矿粉仓和水泥仓产生的含尘废气经仓顶自带单机脉冲滤芯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排放均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综合标准》(GB4915-2013)限值;项目石料装卸扬尘、堆放扬尘、物料在场内转运过程产生的扬尘均以无组织的形式排放,石料堆放设置“三围一顶”堆棚,场内道路全部硬化,定期派专人清扫,洒水抑尘等防治措施后,粉尘无组织排放浓度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导热油炉柴油燃烧废气经2#排气筒(高度8m)高空排放污染物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需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油锅炉标准限值。噪声:运营期采取优选设备,减振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关标准要求。固废:运营期产生的废机油、废导热油及废活性炭均属于危险废物,在厂内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有资质单位处置;生产过程收集的除尘灰、滴漏的沥青、拌和残渣、沉淀池泥渣属一般固废,收集后全部返回生产工序再利用;不合格废石料(粒径过大)暂存废石料区,由碎石料供应单位回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建****填埋场填埋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运营期废水主要为水泥稳定层生产线搅拌机的清洗废水、运输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厂区设防渗旱厕1座,生活污水用于厂区及道路泼洒抑尘。对站内危废贮存间、柴油储罐区、导热油罐及导热油管网区、沉淀池等区域进行分区防渗。废气:本项目上料系统产生的粉尘、热骨料在干燥、提升筛分过程产生的粉尘、干燥筒燃油燃烧废气经集气罩+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引至1#排气筒排放,由监测数据可知,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沥青加热沥青保温罐呼吸、搅拌缸成品仓放料口产生的沥青烟气由集气罩+电捕焦油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排气筒(高度15m)高空排放,由监测数据可知,苯并[a]芘、沥青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项目石料装卸扬尘、堆放扬尘、物料在场内转运过程产生的扬尘均以无组织的形式排放,石料堆放设置“三围一顶”堆棚,场内道路全部硬化,定期派专人清扫,洒水抑尘等防治措施后,由监测数据可知,颗粒物、苯并[a]芘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导热油炉柴油燃烧废气经2#排气筒(高度8m)高空排放,由监测数据可知,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油锅炉标准限值要求。噪声:本项目均采用低噪声设备,并对产噪设备进行了减震、隔声处理。根据检测报告可知,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固废:本项目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机油、废活性炭;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废石料、除尘灰、滴漏的沥青、拌和残渣、沉淀池泥渣和生活垃圾。废机油、废活性炭收集后分类暂存于危废贮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废石料暂存废石料区,由碎石料供应单位回收,不外排。除尘灰收集至卸尘槽,送往厂区水泥稳定层生产线作原料。滴漏沥青及拌和残渣指定专人在沥青滴漏处和拌和残渣泄漏处用专用的容器接装,将其回收利用。项目冲洗废水沉淀池,沉淀池中沉砂池内产生的泥渣,定期清掏,送往厂区水泥稳定层生产线作原料。生活垃圾采用2个垃圾桶(内衬垃圾专用袋)收集后,定期送附近垃圾池堆放。 |
环境保****搅拌站干燥滚筒废气经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收集净化后,引至1#排气筒排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强化环境风险防控及应急措施,加强运营期环境管理及环保设施维护,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环境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物资储备,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确保环境安全。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加强了环保设施运行管理,确保达标排放,并建立了危废管理台账。已制定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并备案。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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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废气处理设施 | 沥青烟气、干燥筒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综合标准》(GB16297-1996)二级排放标准;导热油炉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燃油锅炉排放限值 | 本项目在沥青储罐呼吸口、搅拌缸成品仓放料口两处设置有集气罩,对散逸沥青烟气进行收集后,引至沥青净化装置,沥青净化装置采用了电捕焦油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沥青烟气吸附后通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1#排气筒)。本项目导热油炉废气污染物主要为SO2、NOx及烟尘,产生的废气经8m高排气筒排放(2#排气筒)。本项目干燥筒粉尘、搅拌楼振动筛、热骨料级配系统粉尘与干燥滚筒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引风机引至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进行除尘处理后,引至1#排气筒排放。 | 本项目上料系统产生的粉尘、热骨料在干燥、提升筛分过程产生的粉尘、干燥筒燃油燃烧废气经集气罩+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引至1#排气筒排放,由监测数据可知,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沥青加热沥青保温罐呼吸、搅拌缸成品仓放料口产生的沥青烟气由集气罩+电捕焦油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排气筒(高度15m)高空排放,由监测数据可知,苯并[a]芘、沥青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低噪声设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本项目均采用了低噪声设备,并对产噪设备进行了减震、隔声处理。 | 根据检测报告可知,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运营期产生的废机油、废导热油及废活性炭均属于危险废物,在厂内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有资质单位处置;生产过程收集的除尘灰、滴漏的沥青、拌和残渣、沉淀池泥渣属一般固废,收集后全部返回生产工序再利用;不合格废石料(粒径过大)暂存废石料区,由碎石料供应单位回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建****填埋场填埋处理。 | 本项目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机油、废活性炭;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废石料、除尘灰、滴漏的沥青、拌和残渣、沉淀池泥渣和生活垃圾。废机油、废活性炭收集后分类暂存于危废贮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废石料暂存废石料区,由碎石料供应单位回收,不外排。除尘灰收集至卸尘槽,送往厂区水泥稳定层生产线作原料。滴漏沥青及拌和残渣指定专人在沥青滴漏处和拌和残渣泄漏处用专用的容器接装,将其回收利用。项目冲洗废水沉淀池,沉淀池中沉砂池内产生的泥渣,定期清掏,送往厂区水泥稳定层生产线作原料。生活垃圾采用2个垃圾桶(内衬垃圾专用袋)收集后,定期送附近垃圾池堆放。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强化环境风险防控及应急措施,加强运营期环境管理及环保设施维护,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环境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物资储备,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确保环境安全。 | 本项目加强了环保设施运行管理,确保达标排放,并建立了危废管理台账。已制定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并备案。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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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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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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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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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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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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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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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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