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毛文化村道路亮化提升改造工程。招标人为****,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1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383021元,工期:45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2.1.2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的路灯安装、管道敷设等内容。
2.1.3工程建设地点为:**市**区小沙街道。
2.1.4下浮率:3%(含)-5%(含),间隔(0.5%)。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资质: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3.3 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或机电安装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真实有效;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必须具有A类安全考核证书;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任职文件。
3.5企业、项目负责人经营行为:未被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取消一定期限内参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评审基准日期尚在限制期限内)。
3.6项目负责人近两年承接的项目:提供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两年内在建和已完工程情况表》,该表必须由项目负责人本人签字,且内容真实有效。
3.7项目班子配备:项目负责人、安全员必须配备齐全(其中安全员配备符合建质【2008】91号文件规定),项目负责人须有B类安全考核证书,项目安全员须有C类安全考核证书,且均应有本企业有效的社保证明(近3个月内)。如因故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能证明是本企业在职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
3.8诚信承诺:投标报名单位和法定代表人必须对投标过程的企业行为作出诚信承诺。
3.9信用查询: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0行贿犯罪: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n)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12报名时授权委托人须持下列资料:
(1)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复印件;(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5)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6)技术负责人专业技术职称证书;(7)拟派本工程的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岗位证书;(6)项目负责人及施工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以上各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无效的后果自负。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0月31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时间,下同),由经办人携带以上资料到****(**市**区千岛街道绿岛路78****中心盛汇大厦20楼2002)登记,登记合格后方可领取招标文件,300元/份,售出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136****1020
招标代理机构:****
办公地址:**市**区千岛街道绿岛路78****中心盛汇大厦20楼2002
联系人:翁欣超联系电话: 0580-****2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