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凯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航天凯天环保工业园扩建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4********0045950 | 建设单位法人:郑自儒 |
袁振波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开发区 |
湖****开发区楠竹园路59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工业园扩建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70-采矿、冶金、建筑专用设备制造;化工、木材、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制造;食品、饮料、烟草及饲料生产专用设备制造;印刷、制药、日化及日用品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纺织、服装和皮革加工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和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农、林、牧、渔专用机械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环保、邮政、社会公共服务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591-C3591-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 湖****开发区楠竹园路59号 |
经度:113.14506 纬度: 28.21868 | ****机关:****开发区****环保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2-18 |
长环评(长经开)〔2023〕6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04-15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95 |
5 | 运营单位名称:**** |
914********0045950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科****公司 |
****0105MA4Q9AL67D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4********4619371 | 竣工时间:2022-01-01 |
2022-01-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2-01-05 |
2024-09-2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0-25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ksmhb.com/NewsDetail/****938.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生产:脱硝系统成套设备30套/年、脱硫系统成套设备30套/年、除尘系统成套设备1500套/年、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80套/年; 监测:噪声检测(仪器检测)、水质检测、土壤检测、空气检测。 | 实际建设情况:生产:脱硝系统成套设备30套/年、脱硫系统成套设备30套/年、除尘系统成套设备1500套/年、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80套/年; 监测:噪声检测(仪器检测)、水质检测、土壤检测、空气检测。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生产:下料→折弯→卷板→钻孔→焊接、打磨→喷砂→喷漆→晾干→组装→调试→入库。 实验:接单→现场采样→样品预处理→样品检测→分析处理→出报告 | 实际建设情况:生产:下料→折弯→卷板→钻孔→焊接、打磨→喷砂→喷漆→晾干→组装→调试→入库。 实验:接单→现场采样→样品预处理→样品检测→分析处理→出报告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废气:1.打磨废气1-3:腻子灰打磨废气经“KTJZ过滤式除尘器”处理后,各通过1根21m排气筒排放;(三套处理设备,三根排气筒,排气筒编号为DA001、DA005、DA007) 2.切割废气:切割废气经“KTJZ过滤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1m排气筒排放;(排气筒编号为DA002) 3.喷砂工序:喷砂工序经“KTJZ过滤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1m排气筒排放;(排气筒编号为DA006) 4.腻子晾干、喷涂工序:喷漆工序经“过滤棉”吸附,与调漆、晾干工序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各通过1根21m排气筒排放;(两套活性炭吸附系统处理设备,两根排气筒,排气筒编号为DA003、DA004,催化燃烧装置为共用,仅1套) 5.焊接烟气经整体厂房送排风系统中的“KTJZ过滤式除尘器”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6.实验废气:实验室废气分区收集,分别采用一套“碱喷淋装置”和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2m排气筒于屋顶排放。(新增措施) 7.危废暂存间废气可引入喷漆废气处理装置内一同进行处理。(建议措施) (2)废水:实验废水和实验废气“碱喷淋”处理装置排水经厂区已建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总排口。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 (4)固废:办公垃圾定****填埋场处理;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废钢材边****公司回收。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气:1.打磨废气1-3:腻子灰打磨废气经“KTJZ过滤式除尘器”处理后,各通过1根21m排气筒排放;(三套处理设备,三根排气筒,排气筒编号为DA008、DA007、DA009) 2.切割废气:切割废气经“KTJZ过滤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1m排气筒排放;(排气筒编号为DA002) 3.喷砂工序:喷砂工序经“KTJZ过滤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1m排气筒排放;(排气筒编号为DA006) 4.腻子晾干、喷涂工序:喷漆工序经“过滤棉”吸附,与调漆、晾干工序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各通过1根21m排气筒排放;(两套活性炭吸附系统处理设备,两根排气筒,排气筒编号为DA003、DA004,催化燃烧装置为共用,仅1套) 5.焊接烟气经整体厂房送排风系统中的“KTJZ过滤式除尘器”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6.实验废气:实验室废气分区收集,分别采用一套“碱喷淋装置+20m排气筒”和一套“活性炭吸附+17m排气筒”(排气筒编号为DA011、DA012)。 7.危废暂存间废气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入喷漆废气排气筒一同排出。 (2)废水:实验废水和实验废气“碱喷淋”处理装置排水经厂区已建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总排口。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 (4)固废:办公垃圾定****填埋场处理;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废钢材边****公司回收。 |
废气:①实验废气排气筒实际设置高度为17m和20m。②危废暂存间废气处理单独设置了“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入喷漆废气排气筒一同排出。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6891 | 19.29 | 0 | 0 | 0 | 6910.29 | 19.29 | |
0.207 | 0.0006 | 4.06 | 0 | 0 | 0.208 | 0.001 | |
0.01 | 0 | 0.14 | 0 | 0 | 0.01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06 | 0.006 | 0 | 0 | 0.006 | 0.006 | / |
0 | 0.254 | 0.254 | 0 | 0 | 0.254 | 0.254 | / |
1.948 | 14.732 | 0 | 0 | 0 | 16.68 | 14.732 | / |
1.514 | 6.088 | 0 | 0 | 0 | 7.602 | 6.088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处理站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 自主研发的MFBR污水处理工艺,处理规模:50m3/d。 | 根据检测结果,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出口外排的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的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的要求,氨氮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GB/T31962-2015)B级标准。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打磨工序DA008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限值 | 过滤式除尘器+21m排气筒 | 验收监测期间,排气筒外排的颗粒物最大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限值。 | |
2 | 打磨工序DA007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限值 | 过滤式除尘器+21m排气筒 | 排气筒外排的颗粒物最大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限值。 | |
3 | 打磨工序DA009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限值 | 过滤式除尘器+21m排气筒 | 排气筒外排的颗粒物最大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限值。 | |
4 | 喷砂工序DA006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限值 | 过滤式除尘器+21m排气筒 | 验收监测期间,排气筒外排的颗粒物最大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限值。 | |
5 | 切割工序DA002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限值 | 过滤式除尘器+21m排气筒 | 验收监测期间,排气筒外排的颗粒物最大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限值。 | |
6 | 腻子晾干、调漆、喷底漆及晾干、燃气、危废DA003 | 《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湘环发[2020]6号)的要求、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表1中浓度限值、《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限值 | 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21m排气筒 | 验收监测期间,排气筒外排的甲苯、二甲苯、挥发性有机物最大浓度可满足《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表1中浓度限值;氮氧化物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限值;二氧化硫、颗粒物可满足《**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湘环发[2020]6号)的要求。 | |
7 | 喷面漆及晾干、燃气DA004 | 《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湘环发[2020]6号)的要求、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表1中浓度限值、《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限值 | 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21m排气筒 | 排气筒外排的甲苯、二甲苯、挥发性有机物最大浓度可满足《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表1中浓度限值;氮氧化物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限值;二氧化硫、颗粒物可满足《**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湘环发[2020]6号)的要求。 | |
8 | 实验室1DA011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限值 | 活性炭装置+17m排气筒 | 验收监测期间,排气筒外排的非甲烷总烃(以C计)最大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限值。 | |
9 | 实验室2DA012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限值 | 碱喷淋+20m排气筒 | 验收监测期间,排气筒外排的硫化氢、氯化氢最大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限值。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厂房整体隔声、设备减振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 | 低噪声设备、厂房整体隔声、设备减振 | 验收监测期间,其厂界监测点昼夜噪声检测数据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办公垃圾定****填埋场处理;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废钢材边****公司回收。 | 办公垃圾定****填埋场处理;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废钢材边****公司回收。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废水处理依托****处理站、废气处理依托现有工程已建废气处理设施。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废水处理依托****处理站、废气处理依托现有工程已建废气处理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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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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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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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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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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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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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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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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