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京朗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扩建)项目一期工程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900MA52H65B9K | 建设单位法人:魏其光 |
邱达辉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区 |
****社区**南路8号2号厂房1、2、3、4层及6楼西半层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扩建)项目一期工程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67-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360-C33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
建设地点: | **省**市大朗镇 佛新社区**南路8号2号厂房1、2、3、4层及6楼西半层 |
经度:113.****167 纬度: 22.****1944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3-15 |
东环建〔2024〕173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19-05-16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 |
1 | 运营单位名称:**市大盛环保 ****公司 |
****0300MA5FTRK25J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1900MA52H65B9K | 验收监测单位:**市启丰检测技术 ****公司 |
****1900MA4W8EGM77 | 竣工时间:2024-06-18 |
2024-06-19 | 调试结束时间:2024-12-18 |
2024-09-2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0-23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主要从事手机保护边框、ipad 保护壳、LED 电视框的加工生产,年 产手机保护边框 640 吨、ipad 保护壳 270 吨、LED 电视框 924 吨。 | 实际建设情况:主要从事手机保护边框、ipad 保护壳、LED 电视框的加工生产,年 产手机保护边框512吨、ipad 保护壳216 吨、LED 电视框 739.2 吨。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铝型材-裁切-机械加工-CNC加工-研磨-打磨抛光-拉丝/喷砂-阳极氧化-全检-包装-出货 | 实际建设情况:铝型材-裁切-机械加工-CNC加工-研磨-打磨抛光-拉丝/喷砂-阳极氧化-全检-包装-出货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一)废水 1、废水:环评审批研磨废水0.45吨/日(135吨年),其中一期工程新增0.18吨/日,新增研磨废水经原有自建废水处理设施收集处理,一期工程建成后全厂生产废水(包括含镍废水)实际约300吨/日。 公司原已建设了一套废水处理系统,项目的生产废水分类收集处理,其中含镍废水经含镍废水调节池收集后,再经“电解池+混凝池-沉淀池(压滤机过滤)-回调池-**池-RO系统”工艺处理后,产水回用于生产,浓水进入蒸发器蒸发,蒸发浓液交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综合废水调节池收集后,先经一级反应池-一级沉淀池—二级反应池-二级沉淀池-回调池-水解酸化池-接触氧化池--**池”工艺处理后部分**达标排放,另一部分再经“砂滤-碳滤-保安过滤器-超滤-RO系统”工艺处理后,浓水进入综合废水调节池,RO系统的产水回用于生产。 (二)废气 废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无组织排放。 (三)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源有生产设备、水泵、通风设备等,通过避震等措施处理,再通过墙壁的阻挡和距离衰减后,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四)固废 含镍污泥、废沉渣、蒸发浓液、废RO膜、废活性炭、空原料桶、综合污泥、废抹布等危险废物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化学品原料罐/桶等交由供应商回收利用;粉尘、金属碎屑及边角料、原料包装物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存放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公司回收处理;生活垃圾存放于带盖的垃圾箱,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危废暂存间要求做到防腐、防渗、防漏、防雨、防风等要求。危废暂存间外部挂有警告标志及危废管理制度,同时设有双锁,内部墙面贴有相应的危废标识,同时挂有危废台账。一般固废暂存间要求做到防渗、防漏、防雨、防风等要求。 (五)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建设项目设有事故应急池,编制应急预案并已备案。 | 实际建设情况:(一)废水 1、废水:环评审批研磨废水0.45吨/日(135吨年),其中一期工程新增0.18吨/日,新增研磨废水经原有自建废水处理设施收集处理,一期工程建成后全厂生产废水(包括含镍废水)实际约300吨/日。 公司原已建设了一套废水处理系统,项目的生产废水分类收集处理,其中含镍废水经含镍废水调节池收集后,再经“电解池+混凝池-沉淀池(压滤机过滤)-回调池-**池-RO系统”工艺处理后,产水回用于生产,浓水进入蒸发器蒸发,蒸发浓液交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综合废水调节池收集后,先经一级反应池-一级沉淀池—二级反应池-二级沉淀池-回调池-水解酸化池-接触氧化池--**池”工艺处理后部分**达标排放,另一部分再经“砂滤-碳滤-保安过滤器-超滤-RO系统”工艺处理后,浓水进入综合废水调节池,RO系统的产水回用于生产。 (二)废气 废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无组织排放。 (三)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源有生产设备、水泵、通风设备等,通过避震等措施处理,再通过墙壁的阻挡和距离衰减后,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四)固废 含镍污泥、废沉渣、蒸发浓液、废RO膜、废活性炭、空原料桶、综合污泥、废抹布等危险废物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化学品原料罐/桶等交由供应商回收利用;粉尘、金属碎屑及边角料、原料包装物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存放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公司回收处理;生活垃圾存放于带盖的垃圾箱,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危废暂存间要求做到防腐、防渗、防漏、防雨、防风等要求。危废暂存间外部挂有警告标志及危废管理制度,同时设有双锁,内部墙面贴有相应的危废标识,同时挂有危废台账。一般固废暂存间要求做到防渗、防漏、防雨、防风等要求。 (五)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建设项目设有事故应急池,已编制应急预案并已备案。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4.6056 | 0 | 0 | 0 | 0 | |
0 | 0 | 0.8636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1.1514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1.6902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废水处理设施 | **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 等级标准和**省《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表 2 珠三角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其中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氨氮、石油类、总磷、总铝、总氮、氟化物执行表1“珠三角”排放限值的200%)的较严指标 | 公司原已建设了一套废水处理系统,项目的生产废水分类收集处理,其中含镍废水经含镍废水调节池收集后,再经“电解池+混凝池-沉淀池(压滤机过滤)-回调池-**池-RO系统”工艺处理后,产水回用于生产,浓水进入蒸发器蒸发,蒸发浓液交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综合废水调节池收集后,先经一级反应池-一级沉淀池—二级反应池-二级沉淀池-回调池-水解酸化池-接触氧化池--**池”工艺处理后部分**达标排放,另一部分再经“砂滤-碳滤-保安过滤器-超滤-RO系统”工艺处理后,浓水进入综合废水调节池,RO系统的产水回用于生产。 | 已监测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无 | 无 | 无 | 已监测,废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无组织排放。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噪声治理设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 避震等措施处理,再通过墙壁的阻挡和距离衰减后, | 已监测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建设项目设有事故应急池,编制应急预案并已备案。 | 设有事故应急池,已编制应急预案并已备案。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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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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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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