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5年医疗保障政策参保扩面宣传品制作项目(第三批) | ||
品目 | 货物/家具和用具/装具/其他装具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中** | 公告时间 | 2024年10月28日 14:19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0月31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9.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海艳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7****6398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中**县城新区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麦主任 182****1340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中****东街333****集团斜对面)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刘海艳 187****6398 | ||
附件: | |||
附件1 | 询价公告.docx |
项目概况
2025年医疗保障政策参保扩面宣传品制作项目(第三批)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4日 15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5年医疗保障政策参保扩面宣传品制作项目(第三批)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9.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 |
2025年医疗保障政策参保扩面宣传品制作项目(第三批) | 医疗保障政策参保扩面宣传品制作 | 1 | 详见询价文件 | 90000.00元 |
合计大写:玖万元整 | 90000.00元 |
合同履行期限:15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文件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优先采****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金额罚款 200万元以上;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提供信用查询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4)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包含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履行合同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5****政府投资项目廉洁投标承诺书;(6)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9日 至 2024年10月3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方式:****公司获取询价通知书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4日 15点30分(**时间)
地点:中****东街333****集团斜对面)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04日 15点30分(**时间)
地点:中****东街333****集团斜对面)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政府采购网发布。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中**县城新区
联系方式:麦主任 182****13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中****东街333****集团斜对面)
联系方式:刘海艳 187****63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海艳
电 话: 187****63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