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依法没收矿产品处置拍卖公告
****政府批准,****决定以拍卖方式处理一批依法没收矿产品,具体拍卖事宜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简要情况
序号 | 标的名称 | 矿石所处位置 | 矿产品 | 矿**量(吨) | 起拍价(元/吨)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增价幅度 |
1 | 依法没收矿产品 | 大排矿管站 | 原矿 | 约5 | 105300 | 165 | 5000元及5000元的整倍数 |
2 | 芒场派出所 | 原矿 | 约200 | ||||
3 | 芒场派出所 | 沙矿 | 约1 | ||||
4 | 芒场派出所 | 锡精矿 | 约1.222 | ||||
5 | 芒场派出所 | 原矿 | 约1 | ||||
6 | 芒场派出所 | 铅原矿 | 约20 | ||||
7 | 金海选厂 | 原矿 | 约2000 | ||||
8 | 大厂巡防队 | 原矿 | 约3 | ||||
9 | 长坡选厂 | 原矿 | 约364.6 | ||||
10 | 县政府仓库 | 锑矿 | 约0.5 | ||||
11 | 大厂巡防队 | 原矿 | 约13.5 | ||||
合计 | 约2609.822 | ||||||
备注 | 1、以上矿产品**总量约2609.822吨,整体打包出售,成交单价按比例分摊到每种矿石的单价中,矿石单价按《****中心关于对11 宗矿产品价格询价函的复函》(丹价复函〔2024]1号)确定。(成交单价比例价*实际称重吨数=每种矿石总价) 2、根据标的物的特殊性,运输损耗等原因总价按实际称重吨数结算。 3、标的物出让成交总价不含拍卖佣金及竞得人到税务、环保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费用,相关手续费由竞得人按有关计缴标准另行缴纳; 4、竞买保证金按规定由竞买人在报名前存****交易中心账户,在竞得后转为成交价款,剩余成交金额按规定进行支付。 |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一)凡具有矿产品经营许可资质的企业法人均可申请参与竞买。
(二)参加竞买者具体报名程序按拍卖文件内容执行。
三、本次拍卖设有底价,按达到底价且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期拍卖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文件。
申请人可于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1月18日登陆**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hcggzy)自行下载拍卖文件,或到****或**南****公司获取拍卖文件。
五、报名方式及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一)报名方式:竞买人于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1月18日登录**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hcggzy)报名,竞买人没有账号的,可根据拍卖公告附件《**壮族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系统权益类交易子系统(矿业权)竞买人用户手册》注册账号。本次拍卖不接受邮寄及口头报名。
(二)有意竞买人****银行账户以转帐、电汇或网上支付形式在2024年11月18日17:30分前交到竞买保证金收款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备注: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竞买保证金。
六、其他需要公告事项
(一)本次拍卖执行电子化拍卖流程,竞买人应仔细阅读《**壮族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系统权益类交易子系统(矿业权)竞买人用户手册》,如未能了解拍卖程序的可以咨询**南****公司。
(二)竞买成交后,按签订成交确认书金额乘以实际称重吨数结算,并支付成交总价。
(三)本次拍卖成交价不含税费、佣金,相关税费由竞得人另行按税费计缴标准缴纳。
七、拍卖时间及地点
(一)拍卖时间:2024年11月19日15时30分
(二)拍卖竞价地点:本次拍卖竞价地点在**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hcggzy)进行网络竞价。
八、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交易所)
联系电话:0778-****107
地址:**壮族自治区**县民生路27号
拍卖公司:**南****公司
咨询电话:150****9621(陈女士)
地址:**市**区**路18号**山庄B16栋
九、****对本公告有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公告为准。
委托单位:****
拍卖公司:**南****公司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