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宝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600MAA4KPJFX2 | 建设单位法人:刘雅东 |
李远菁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禅** |
**省**市禅**季华西路71号**环球国际车城10#、11#地块(住所申报)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21-汽车、摩托车维修场所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O8111-O8111-汽车修理与维护 |
建设地点: | **省**市禅** 禅**季华西路71号**环球国际车城10#、11#地块 |
经度:113.013789 纬度: 23.006550 | ****机关:南庄镇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1-08 |
佛禅环(南)审〔2023〕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06-13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8000 |
200 | 运营单位名称:**** |
****0600MAA4KPJFX2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0600MAA4KPJFX2 |
**** | 验收监测单位:**市****公司 |
****0606MA57B52174 | 竣工时间:2024-04-30 |
2024-06-13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9-13 |
2024-09-2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0-23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0923Yfr6i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位于**省**市禅**季华西路71号**环球国际车城10#、11#地块,中心地理位置为 E113°01′8.880″ 、N23°0′14.130″,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总占地面积7865 平方米,建筑面积16060平方米,主要从事汽车修理与维护,预计年进行汽车维修8000辆、汽车喷漆6000辆、汽车洗车14000辆、汽车销售3500辆。 | 实际建设情况:****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位于**省**市禅**季华西路71号**环球国际车城10#、11#地块,中心地理位置为 E113°01′8.880″ 、N23°0′14.130″,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总占地面积7865 平方米,建筑面积16060平方米,主要从事汽车修理与维护,预计年进行汽车维修8000辆、汽车喷漆6000辆、汽车洗车14000辆、汽车销售3500辆。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工艺流程简述: 钣金修复:将汽车漆面的凹陷部位用工具修复到原来状态。该过程主要产生噪声。 维修:项目使用各类维修器具对车辆零部件、专用装备、电器仪表、轮胎等部位中的 一项或几项进行专业性的维修,对部分车辆的车身表面进行打磨。此过程会产生少量废旧 零部件、废旧轮胎、含油废旧零部件、废油罐、废机油、废变速箱油、废刹车油、含油废 抹布手套、废电池、废包装材料。 焊接:项目部分维修车辆的零部件需要进行焊接连接。该过程主要产生噪声、焊接烟 尘。 原子灰修补:项目由手工对凹陷部位进行补灰,项目使用的原子灰为膏状,使用刮板 将原子灰涂抹在车身表面的凹陷部位,以此来填充凹陷部位。此过程在密闭刮灰房内进行, 由于膏状原子灰含水分,故补灰工序不会产生粉尘,但由于原子灰含有少量助剂等挥发性 物质,补灰过程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以苯乙烯表征),同时该处理过程还会产生少量废 涂料罐和设备噪声。 干磨:项目采用无尘干磨机对补灰后凸起的部位进行打磨,使其平整;无尘干磨机工 作原理为无尘干磨机通过高压气带动干磨机的旋转对汽车进行研磨的同时,无尘干磨系统 内的吸尘电机的转动在干磨机的工作面上产生一个负压区,将干磨产生的灰尘吸入无尘干 磨系统内,经过空气过滤将灰尘滤掉,大大减少粉尘的产生,可有效防止粉尘对环境造成 污染。同时项目需要喷漆的车辆经磨砂纸等对车身表面进行打磨处理,此过程会产生少量 打磨粉尘、废砂纸以及噪声。 调漆、喷烤漆:项目在密闭调漆房内按要求调配油漆,然后在密闭喷烤漆房内对车辆 表面部分进行喷烤漆。集合汽车损坏的情况,分别进行底漆、中涂漆、色漆、面漆的喷涂, 项目进行喷涂修复的车辆每喷涂一层涂料后需进行烤漆,喷烤漆房使用电能,烤漆温度为 50~60℃。项目调漆、喷烤漆过程主要会产生噪声、颗粒物、总 VOCs 、甲苯、二甲苯、三 甲苯、乙苯、废涂料罐。项目废气治理设施会产生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过滤材料(含 漆渣),水性涂料喷枪清洗过程会产生喷枪清洗废水,溶剂型涂料喷枪采用稀释剂进行清 洗,清洗过程中稀释剂不断挥发,按最不利情况考虑,稀释剂挥发量按 100%计,因此该 过程不考虑稀释剂清洗废液的产生。 项目喷烤漆房采用电能作为能源,不涉及其他能耗。 抛光:汽车表面经喷涂之后,可能会出现粗粒、砂纸痕、流痕、反白、橘皮等漆膜表 面的细小缺陷,为了弥补这些缺陷,通常在喷涂后需进行抛光打蜡处理,以提高漆膜的镜 面效果,达到光亮、平滑、艳丽的要求;此过程主要采用海绵轮经人工对局部细小缺陷部位进行抛光,采用汽车蜡为蜡脂状,故不涉及粉尘的产生,主要产生设备噪声、废海绵轮 及废包装材料、有机废气。 清洗:待洗车辆进行洗车区使用高压水枪、汽车清洁剂等对汽车外壳进行表面清洗, 清洗干净后即可出厂,该过程会产生洗车废水、噪声、废包装材料。 | 实际建设情况:工艺流程简述: 钣金修复:将汽车漆面的凹陷部位用工具修复到原来状态。该过程主要产生噪声。 维修:项目使用各类维修器具对车辆零部件、专用装备、电器仪表、轮胎等部位中的 一项或几项进行专业性的维修,对部分车辆的车身表面进行打磨。此过程会产生少量废旧 零部件、废旧轮胎、含油废旧零部件、废油罐、废机油、废变速箱油、废刹车油、含油废 抹布手套、废电池、废包装材料。 焊接:项目部分维修车辆的零部件需要进行焊接连接。该过程主要产生噪声、焊接烟 尘。 原子灰修补:项目由手工对凹陷部位进行补灰,项目使用的原子灰为膏状,使用刮板 将原子灰涂抹在车身表面的凹陷部位,以此来填充凹陷部位。此过程在密闭刮灰房内进行, 由于膏状原子灰含水分,故补灰工序不会产生粉尘,但由于原子灰含有少量助剂等挥发性 物质,补灰过程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以苯乙烯表征),同时该处理过程还会产生少量废 涂料罐和设备噪声。 干磨:项目采用无尘干磨机对补灰后凸起的部位进行打磨,使其平整;无尘干磨机工 作原理为无尘干磨机通过高压气带动干磨机的旋转对汽车进行研磨的同时,无尘干磨系统 内的吸尘电机的转动在干磨机的工作面上产生一个负压区,将干磨产生的灰尘吸入无尘干 磨系统内,经过空气过滤将灰尘滤掉,大大减少粉尘的产生,可有效防止粉尘对环境造成 污染。同时项目需要喷漆的车辆经磨砂纸等对车身表面进行打磨处理,此过程会产生少量 打磨粉尘、废砂纸以及噪声。 调漆、喷烤漆:项目在密闭调漆房内按要求调配油漆,然后在密闭喷烤漆房内对车辆 表面部分进行喷烤漆。集合汽车损坏的情况,分别进行底漆、中涂漆、色漆、面漆的喷涂, 项目进行喷涂修复的车辆每喷涂一层涂料后需进行烤漆,喷烤漆房使用电能,烤漆温度为 50~60℃。项目调漆、喷烤漆过程主要会产生噪声、颗粒物、总 VOCs 、甲苯、二甲苯、三 甲苯、乙苯、废涂料罐。项目废气治理设施会产生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过滤材料(含 漆渣),水性涂料喷枪清洗过程会产生喷枪清洗废水,溶剂型涂料喷枪采用稀释剂进行清 洗,清洗过程中稀释剂不断挥发,按最不利情况考虑,稀释剂挥发量按 100%计,因此该 过程不考虑稀释剂清洗废液的产生。 项目喷烤漆房采用电能作为能源,不涉及其他能耗。 抛光:汽车表面经喷涂之后,可能会出现粗粒、砂纸痕、流痕、反白、橘皮等漆膜表 面的细小缺陷,为了弥补这些缺陷,通常在喷涂后需进行抛光打蜡处理,以提高漆膜的镜 面效果,达到光亮、平滑、艳丽的要求;此过程主要采用海绵轮经人工对局部细小缺陷部位进行抛光,采用汽车蜡为蜡脂状,故不涉及粉尘的产生,主要产生设备噪声、废海绵轮 及废包装材料、有机废气。 清洗:待洗车辆进行洗车区使用高压水枪、汽车清洁剂等对汽车外壳进行表面清洗, 清洗干净后即可出厂,该过程会产生洗车废水、噪声、废包装材料。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洗车废水经隔油沉淀池预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水性色漆喷涂完毕后需要对喷枪喷头进行清洗,采用自水清洗,用水量约为 1.040t/a ,喷枪清洗过程清洗水部分蒸发损耗,损耗系数约为 10%, 则废水量约为 0.936t/a ,作为危险废物进行处理处置。项目喷漆、干磨工序产生的颗粒 物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 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焊接烟尘、维修 粉尘执行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 第二时段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调 漆、喷烤漆、喷枪清洗、打蜡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执行**省 地方标准《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 (DB44/816-2010) 中烘干室排气筒总VOCs Ⅱ时段排放限值(最 高允许排放速率按照排放限值的50%执行)及表3无组织排放监 控点浓度限值,苯乙烯、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表1二级新改扩建标准及表2排放标准;厂区内 VOCs 执行**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 标准》(DB44/2367-2022) 表3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噪声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 排放标准》GB 12348-2008)的 2 类标准。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在厂内暂存应分别符 合 《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 (GB 18597-2023) 、《**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 条例》的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已落实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洗车废水经隔油沉淀池预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水性色漆喷涂完毕后需要对喷枪喷头进行清洗,采用自水清洗,用水量约为 1.040t/a ,喷枪清洗过程清洗水部分蒸发损耗,损耗系数约为10%,则废水量约为 0.936t/a ,作为危险废物进行处理处置。DA001排气筒(喷漆、调漆、喷枪清洗废气)设置在专用密闭设施内,并设有微负压抽风系统对其产生的废气进行收集,收集后废气引至 1 套“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活性炭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引至 15 米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 DA002排气筒(原子灰修补、干磨废气)设置在专用密闭设施内,并设有微负压抽风系统对其产生的废气进行收集,其**子灰修补废气采用活性炭装置处理后与干磨废气采用干式过滤处理后一同引至 15 米排气筒高空排放。 项目喷漆、干磨工序产生的颗粒 物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 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焊接烟尘、维修 粉尘执行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 第二时段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调 漆、喷烤漆、喷枪清洗、打蜡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执行**省 地方标准《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 (DB44/816-2010) 中烘干室排气筒总VOCsⅡ时段排放限值(最 高允许排放速率按照排放限值的50%执行)及表3无组织排放监 控点浓度限值,苯乙烯、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表1二级新改扩建标准及表2排放标准;厂区内VOCs执行**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 标准》(DB44/2367-2022) 表3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项目对产生噪声源设备必须进行合理布 局,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做好隔音降噪工作, 以减轻噪声对生产工人和附近环境的影响。厂 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的 2 类标准的要求。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废旧零部件、废旧轮胎、废包装材料,统****公司回收处理。 本项目设有专门的固体废物暂存区,固体废物 暂存区应设置硬底化地面,并设置环保图形标 志; 同时本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 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 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建立工 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 本项目危险废物为废涂料罐、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过滤材料(含漆渣)、水性涂料喷枪清洗废水,废海绵轮,收集后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进行安全处置。 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在厂内暂存应分别符 合 《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 (GB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 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01) 以及 《关于发布等 3 项国家污染 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环境保护公告 2013 年第 36 号)的要求。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243 | 0 | 0 | 0 | 0.243 | 0.243 | |
0 | 0.322 | 0 | 0 | 0 | 0.322 | 0.322 | |
0 | 0.005 | 0 | 0 | 0 | 0.005 | 0.005 | |
0 | 0.0001 | 0 | 0 | 0 | 0 | 0 | |
0 | 0.002 | 0 | 0 | 0 | 0.002 | 0.002 | |
0 | 19440 | 0 | 0 | 0 | 19440 | 1944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504 | 0 | 0 | 0 | 0.504 | 0.504 | / |
0 | 0.871 | 0 | 0 | 0 | 0.871 | 0.871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隔油隔渣预处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 | **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 第二时段三级标准、《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877-2011)表2**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较严值 | 项目洗车废水经隔油隔渣预处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并同时达到**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 第二时段三级标准、《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877-2011)表2**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较严值后经市****水厂处理,****处理厂尾水处理达标后排入**涌 | 已监测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活性炭脱附+催化燃烧 | 颗粒物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 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调漆、喷烤漆、喷枪清洗、打蜡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执行**省地方标准《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 (DB44/816-2010) 中烘干室排气筒总VOCs Ⅱ时段排放限值(最高允许排放速率按照排放限值的50%执行),苯乙烯、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表1二级新改扩建标准及表2排放标准。 | 本项目DA001排气筒(喷漆、调漆、喷枪清洗废气)设置在专用密闭设施内,并设有微负压抽风系统对其产生的废气进行收集,收集后废气引至 1 套“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活性炭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引至 15 米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2排气筒(原子灰修补、干磨废气)设置在专用密闭设施内,并设有微负压抽风系统对其产生的废气进行收集,其**子灰修补废气采用活性炭装置处理后与干磨废气采用干式过滤处理后一同引至 15 米排气筒高空排放。项目喷漆、干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 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焊接烟尘、维修 粉尘执行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 第二时段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调漆、喷烤漆、喷枪清洗、打蜡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执行**省地方标准《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 (DB44/816-2010) 中烘干室排气筒总VOCs Ⅱ时段排放限值(最高允许排放速率按照排放限值的50%执行)及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苯乙烯、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表1二级新改扩建标准及表2排放标准;厂区内VOCs 执行**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 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 已监测 | |
2 | 无组织排放 | 项目喷漆、干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 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焊接烟尘、维修 粉尘执行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 第二时段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调漆、喷烤漆、喷枪清洗、打蜡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执行**省地方标准《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 (DB44/816-2010) 中烘干室排气筒总VOCs Ⅱ时段排放限值(最高允许排放速率按照排放限值的50%执行)及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苯乙烯、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表1二级新改扩建标准及表2排放标准;厂区内VOCs 执行**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 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 本项目DA001排气筒(喷漆、调漆、喷枪清洗废气)设置在专用密闭设施内,并设有微负压抽风系统对其产生的废气进行收集,收集后废气引至 1 套“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活性炭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引至 15 米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2排气筒(原子灰修补、干磨废气)设置在专用密闭设施内,并设有微负压抽风系统对其产生的废气进行收集,其**子灰修补废气采用活性炭装置处理后与干磨废气采用干式过滤处理后一同引至 15 米排气筒高空排放。项目喷漆、干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 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焊接烟尘、维修 粉尘执行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 第二时段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调漆、喷烤漆、喷枪清洗、打蜡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执行**省地方标准《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 (DB44/816-2010) 中烘干室排气筒总VOCs Ⅱ时段排放限值(最高允许排放速率按照排放限值的50%执行)及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苯乙烯、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表1二级新改扩建标准及表2排放标准;厂区内VOCs 执行**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 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 已监测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项目合理布局、隔声降噪、距离衰减,对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基座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 ①使用低噪声设备;②对设备进行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放置在车间内部,不能露天摆放,并且远离厂界,利用车间墙壁的隔声作用降噪;③高噪声设备底座安装减振垫减少振动噪声;④加强设备维修保养,避免因不正常运行所导致的突发噪声;经采取上述措施后,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区标准。 | 已监测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在厂区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 | 一般固体废物收****公司回收;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清理;危险废物经收集交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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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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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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