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00t/a新材料中间体生产装置项目(第一期5000t/a邻仲丁基酚、2000t/a邻异丙基酚建设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682MA4TG9L81B | 建设单位法人:胡晓珊 |
文万志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工业园**杨桥片区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11500t/a新材料中间体生产装置项目(第一期5000t/a邻仲丁基酚、2000t/a邻异丙基酚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14-C2614-有机化学原料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工业园**杨桥片区 |
经度:113.****06445 纬度: 29.****42636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10-11 |
岳环评〔2022〕6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2-12-3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9600 |
1952 | 运营单位名称:**** |
****0682MA4TG9L81B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914********102225D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4********102225D | 竣工时间:2023-11-28 |
2024-05-10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4-25 |
2024-09-2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0-24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0923jKVI7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11500t/a新材料中间体生产装置项目(第一期5000t/a邻仲丁基酚、2000t/a邻异丙基酚建设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11500t/a新材料中间体生产装置项目(第一期5000t/a邻仲丁基酚、2000t/a邻异丙基酚建设项目)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1、邻仲丁基酚工艺:(1)酚铝催化剂的制备;(2)烷基化反应;(3)初馏;(4)一次精馏操作(苯酚塔);(5)二次精馏操作(邻仲塔);(6)三次精馏操作(残液塔);(7)四次精馏操作(残液塔) 2、邻异丙基酚生产工艺:(1)酚铝催化剂的制备;(2)烷基化反应;(3)初馏;(4)一次精馏操作(苯酚塔);(5)二次精馏操作(邻异塔);(6)三次精馏操作(残液塔);(7)四次精馏操作(残液塔) | 实际建设情况:1、邻仲丁基酚工艺:(1)酚铝催化剂的制备;(2)烷基化反应;(3)初馏;(4)一次精馏操作(苯酚塔);(5)二次精馏操作(邻仲塔);(6)三次精馏操作(残液塔);(7)四次精馏操作(残液塔) 2、邻异丙基酚生产工艺:(1)酚铝催化剂的制备;(2)烷基化反应;(3)初馏;(4)一次精馏操作(苯酚塔);(5)二次精馏操作(邻异塔);(6)三次精馏操作(残液塔);(7)四次精馏操作(残液塔)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项目工艺废气经“捕集器+羟基自由基催化裂解+两级碱液喷淋+除雾+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由1#25米高排气筒外排,酚铝制备废气经“两级冷凝回收+两级碱液喷淋”处理达标后由2#25米高排气筒外排,危废间有机废气、车间无组织废气和罐区大小呼吸废气经“碱液喷淋+除雾+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由3#25米高排气筒外排,以上有组织排放废气中酚类、NMHC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中表6和表4中相关标准;其中3#排气筒NMHC排放标准参照执行**市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天然气导热油炉采用低氮燃烧器,燃烧废气经处理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后,由4#25米高排气筒外排。 2、废水污染防治:车间地面冲洗废水、初期雨水经收集与员工生活污****处理站处理(处理能力为2万吨/年、处理工艺为“三级微电解催化氧化+一级XL高效厌氧反应塔+一级XL高效生物反应塔"),同时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中的间接排放限值****处理厂纳管要求后,经园区污水管网进****处理厂进一步达标处理。项目****处理厂的污水管网如未碰通,则生产系统不得投入运行。 3、地下水污染防治:按照分区防控的原则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项目生产车间、室外设备区、包装及成品库、罐区、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站、事故池和地下污水管网等重点区域的防腐、防渗工作,避免由于泄漏造成污染物下渗污染地下水;规范布置监测井,按要求做好定期跟踪监测工作,确保地下水环境安全。 4、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对生产车间、室外设备区、包装及成品库、罐区、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站、事故池和污水、事故水管网等区域采取重点防渗。对工艺、管道、设备、排水等采取泄漏控制措施,并定期进行土壤保护目标跟踪监测,确保土壤环境安全。 5、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布局,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生产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对反应釜、风机、各类机泵等主要噪声源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6、固体废物管理:规范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做好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暂存工作,建立健全固体废物产生、收集、储存、转运、处置等相关管理台帐。项目产生的初馏残渣、废活性炭、废水处理污泥、废机油、废包装袋、喷淋塔废液、工艺剩余残液等危险废物经收集交由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并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落实相关转移工作;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7、风险防范:加强日常监管,杜绝生产过程中的跑、冒、滴、漏,及时更换喷淋液和活性炭,确保各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做好运营期环境监测工作,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要求配齐各类泄漏检测探测报警仪器和监控、应急设施,规范建设事故应急池和罐区配套设施等,严格做好各类危险化学品的申购、使用、贮存和运输工作,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气污染防治:工艺废气两级冷凝+捕集器+缓冲罐+羟基自由基催化裂解+一级碱液喷啉+除雾设施+两级活性炭吸附+两级碱液喷淋+25m排气筒(DA001)排放;酚铝制备放空废气:一级冷凝回收+捕集器+缓冲罐+两级碱液喷淋+25m排气筒(DA002)排放;危废暂存间废气、危废暂存点集气罩未收集废气经碱液喷淋+除雾+活性炭吸附+25m排气筒(DA003)排放;储罐大小呼吸废气缓冲罐+羟基自由基催化裂解+一级碱液喷啉+除雾设施+两级活性炭吸附+两级碱液喷淋+25m排气筒(DA001)排放;锅炉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器+25m排气筒(DA004)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地面不冲洗,采用湿拖法拖地后,地面清洁废水主要为洗拖把废水,拖把用桶清洗,清洗废水回用于冷却高温废渣(预防废渣板结),冷却后的废渣最终经防泄漏的箱收集后,一并送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不外排;喷淋塔废水定期更换收集做危废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循环冷却水循环利用,不外排;初期雨水经“调节池+中和絮凝池+沉淀池+三级微电解催化氧化+一级XL高效厌氧反应塔+一级XL高效生物反应塔+二沉池”的组合处理工艺处理;员工生产生活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初期雨水一并进一级XL高效生物反应塔+二沉池处理, 3、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防渗,定期跟踪监测 4、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对生产车间、室外设备区、包装及成品库、罐区、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站、事故池和污水、事故水管网等区域采取重点防渗。对工艺、管道、设备、排水等采取泄漏控制措施,并定期进行土壤保护目标跟踪监测,确保土壤环境安全。 5、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布局,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 6、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 7、项目危险化学品储罐区均已设置1m高围堰,雨水管网排放口已设置切换阀,厂区已建设900m3初期雨水收集池、1238m3风险应急池事故池;工艺设备已安装泄漏报警设施。 |
1、废气 (1)DA001:废气处理工艺增加一级碱液喷淋。废气收集增加储罐大小呼吸废气,未新增污染因子,根据本次验收结果可知,DA001废气进出口处理效率能达到能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4(去除率>95%)的要求。 (2)DA002:废气处理工艺由二级冷凝变更为一级冷凝,同时新增捕集器+缓冲罐。因DA002为酚铝放空废气,污染物沸点较高,且废气量较小,冷凝效率相对较低,因此将二级冷凝变更为一级冷凝,另增加捕集器+缓冲罐能更有效地捕集酚类,缓冲罐能调节废气流量及流速,提高碱液喷淋的处理效率;根据本次验收结果可知,DA002废气进出口处理效率能达到能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4(去除率>95%)的要求。 (3)DA003:由“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点、储罐大小呼吸废气三种废气经废气处理设施(碱液喷淋+除雾+活性炭吸附+25m排气筒排放)处理后经DA003排放”,变更为“危废暂存间废气及危险废物暂存点废气引至碱液喷淋+除雾+活性炭吸附+25m排气筒(DA003)排放”。 2、废水 (1)地面冲洗水: 因地面冲洗水不利于收集,因此项目将地面冲洗变更为拖洗,地面清洁废水主要为洗拖把废水,拖把用桶清洗,清洗废水用于冷却高温废渣,最终同废渣一起送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因处置方式未变更,仅变更废水收集方式,因此未导致新增污染因子,且污染物排放量未增加。 (2)生活废水 由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处理厂,变更为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一级XL高效生物反应塔反应后排****处理厂,污防措施增加,因此未导致新增污染因子,且污染物排放量未增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1.214 | 1.214 | 0 | 0 | 1.214 | 1.214 | |
0 | 0.26 | 15.91 | 0 | 0 | 0.26 | 0.26 | |
0 | 0.1 | 0.916 | 0 | 0 | 0.1 | 0.1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677 | 2.999 | 0 | 0 | 0.677 | 0.677 | / |
0 | 0.106 | 0.106 | 0 | 0 | 0.106 | 0.106 | / |
0 | 0.617 | 0.617 | 0 | 0 | 0.617 | 0.617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厂区污水处理设施 |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的间接排放限值要求****处理厂进水水质限值 | 调节池+中和絮凝池+沉淀池+三级微电解催化氧化+一级XL高效厌氧反应塔+一级XL高效生物反应塔+二沉池 | 已监测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DA001设施 |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6(<20mg/m3)的要求 | 两级冷凝+捕集器+缓冲罐+羟基自由基催化裂解+一级碱液喷啉+除雾设施+两级活性炭吸附+两级碱液喷淋+25m排气筒(DA001)排放, | 已监测 | |
2 | DA002设施 |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4 | 一级冷凝回收+捕集器+缓冲罐+两级碱液喷淋+25m排气筒(DA002)排放 | 已监测 | |
3 | DA003处理设施 |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1;《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6 | 碱液喷淋+除雾+活性炭吸附+25m排气筒(DA003)排放 | 已监测 | |
4 | DA004处理设施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 | 低氮燃烧器+25m排气筒(DA004)排放 | 已监测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基底减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 基底减震、建筑隔声 | 已监测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按照分区防控的原则,做好重点区域的防腐、防渗工作;规范布置监测井,按要求做好定期跟踪监测工作, | 已做好项目生产车间、室外设备区、包装及成品库、罐区、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站、事故池和地下污水管网等重点区域的防腐、防渗工作,已规范布置监测井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规范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并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落实相关转移工作; | 已规范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已做好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暂存工作;已建立健全固体废物产生、收集、储存、转运、处置等相关管理台帐;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落实相关转移工作;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按要求配齐各类泄漏检测探测报警仪器和监控、应急设施,规范建设事故应急池和罐区配套设施等,严格做好各类危险化学品的申购、使用、贮存和运输工作,储备风险救助物资并定期组织演练, | 已按相关要求做好运营期环境监测工作;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已按要求配齐各类泄漏检测探测报警仪器和监控、应急设施,规范建设事故应急池和罐区配套设施等;各类危险化学品的申购、使用、贮存和运输工作已按要求进行,已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储备风险救助物资并定期组织演练。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规范建设厂区雨污管网、污水处理站及排污口,并与园区管网做好对接工作。废水在厂区内处理达标后,经园区污水管网进****处理厂进一步达标处理。项目****处理厂的污水管网如未碰通,则生产系统不得投入运行。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目前,****园区污水处理厂的污水管网已接通。 项目厂区内已实现“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按规范建设了厂区雨污管网、污水处理站及排污口,雨水接入市政雨水管网,****园区污水管网;****处理站(处理能力为2万吨/年、处理工艺为“三级微电解催化氧化+一级XL高效厌氧反应塔+一级XL高效生物反应塔"),处理项目车间地面冲洗废水、初期雨水,****园区污水管网进****处理厂进一步达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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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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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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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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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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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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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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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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