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金记食品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氨基酸、低聚糖、乳清蛋白粉、纳豆、非发酵豆制品、发酵豆制品、大豆蛋白制品、植物蛋白饮料、速冻食品、淀粉制品等项目(第一阶段)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6833852 | 建设单位法人:金兴仓 |
管桦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市**区双祺路3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10万吨氨基酸、低聚糖、乳清蛋白粉、纳豆、非发酵豆制品、发酵豆制品、大豆蛋白制品、植物蛋白饮料、速冻食品、淀粉制品等项目(第一阶段)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20-其他农副食品加工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1392-C1392-豆制品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市**区双祺路3号 |
经度:120.64814 纬度: 31.22326 | ****机关:****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9-08-29 |
吴开管委审环建〔2019〕4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01-15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2000 |
500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6833852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3********6833852 | 验收监测单位:**创盛****公司 |
913********9873732 | 竣工时间:2024-05-17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9-2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0-24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net/yanshou/1072.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迁建 | 实际建设情况:迁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氨基酸350吨、低聚糖650吨、乳清蛋白粉1700吨、纳豆1800吨、非发酵豆制品55000吨、发酵豆制品2000吨、大豆蛋白制品2000吨、植物蛋白饮料32000吨、速冻食品2000吨、淀粉制品2500吨 | 实际建设情况:非发酵豆制品8000吨、大豆蛋白制品800吨 |
本次为第一阶段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非发酵豆制品:选料-清洗浸泡-磨浆分离-煮浆-放浆-点卤-成型-油炸/巴氏杀菌-冷却-检验包装 大豆蛋白制品:清洗浸泡-斩拌-蒸煮成型-卤制-冷却-真空包装-高温杀菌-清洗-沥干-检验包装入库 | 实际建设情况:非发酵豆制品:选料-清洗浸泡-磨浆分离-煮浆-放浆-点卤-成型-油炸/巴氏杀菌-冷却-检验包装 大豆蛋白制品:清洗浸泡-斩拌-蒸煮成型-卤制-冷却-真空包装-高温杀菌-清洗-沥干-检验包装入库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厂区内严格雨污分流,产生的清洗废水(33.12万吨/年)、浸泡废水(46.8万吨/年)、废黄浆水(12.96万吨/年)、废杀菌消毒水(10.8万吨/年)、废冷却水(6.12万吨/年)、设备清洗废水(1.8万吨/年)、地面冲洗水(1.44万吨/年)、废气处理废水(0.36万吨/年)、冷却塔排水(1.8万吨/年)与生活污水(14.4万吨/年)经自建的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水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隔套蒸汽冷凝水作为清下水排放。 本项目加热过程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油炸过程产生的油烟废气收集后经“油烟净化” 装置处理后通25米高排气筒(FQ-1)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收集后经“酸碱洗涤”装置处理后通25米高排气筒(FQ-2)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经管道收集后通25米高排气筒(FQ-3)排放.油炸工序、污水处理废气及燃料燃烧废气收集率和处理率达到报告表的要求,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和报告表中的推荐标准。具体考核指标:颗粒物、油烟、氨、硫化氢、SO2、NOX等。加强操作环节的环境管理,废气排放达到报告表中的推荐标准,厂界不得有异味。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厂区强噪声声源,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降噪措施。厂界排放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工业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处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零排放”。分析室废物等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规定要求,一般固废、生活垃圾委托专业单位回收或处理,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 实际建设情况:厂区已实施雨污分流,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经自建的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水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监测期间,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能够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级标准;清下水能够达到水体地表水环境质量Ⅳ类标准。本项目加热过程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油炸过程产生的油烟废气收集后经“油烟净化” 装置处理后通25米高4根排气筒(DA005)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收集后经“酸碱洗涤”装置处理后通25米高排气筒(DA006)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经管道收集后通25米高排气筒(DA001、DA002、DA003、DA004)排放。有组织油烟能够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标准;天然气燃烧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参照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 1 排放标准;臭气浓度、氨和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 标准。项目厂界无组织监控点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以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氨、硫化氢、臭气浓度能够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通过在设备选型时采用低噪声、振动小的设备,设备安装减振垫,合理布局车间,厂界昼、夜间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已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工业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处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零排放”。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中,废黄豆、废豆渣收集后委外处置;废油委托****处置;污泥委托**绿丰****公司处置;分析室废物委托张家****处理中心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由****管理所统一清运。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置,不产生二次污染。 |
本项目为第一阶段验收,项目第一阶段验收考虑到油炸环节存在频次不同等,出于节能等考虑,设置4套加热系统,因此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气筒由环评的1根排放变动为4根,以上不涉及天然气使用量的增加,未导致新增污染因子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11.293 | 129.6 | 129.6 | 11.293 | 0 | 129.6 | 118.307 | |
11.293 | 648 | 648 | 11.293 | 0 | 648 | 636.707 | |
1.694 | 28.354 | 28.354 | 1.694 | 0 | 28.354 | 26.66 | |
0.0565 | 8.505 | 8.505 | 0.0565 | 0 | 8.505 | 8.449 | |
5.082 | 68.04 | 68.04 | 5.082 | 0 | 68.04 | 62.958 | |
7.905 | 518.4 | 518.4 | 7.905 | 0 | 518.4 | 510.495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001 | 0.005 | 0.005 | 0.001 | 0 | 0.005 | 0.004 | / |
0.187 | 0.635 | 0.635 | 0.187 | 0 | 0.635 | 0.448 | / |
1.523 | 0.503 | 0.503 | 1.523 | 0 | 0.503 | -1.02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5 | 3.28 | 3.28 | 0.5 | 0 | 3.28 | 2.78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废水处理设施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级标准 | 厂区已实施雨污分流,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经自建的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水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 | 监测期间,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能够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级标准;清下水能够达到水体地表水环境质量Ⅳ类标准。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油烟净化装置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标准 | 油炸过程产生的油烟废气收集后经“油烟净化” 装置处理后通25米高4根排气筒(DA005)排放 | 油烟能够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标准 | |
2 | 酸碱洗涤装置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 标准 | 污水处理站废气收集后经“酸碱洗涤”装置处理后通25米高排气筒(DA006)排放 | 臭气浓度、氨和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 标准 | |
3 | 天然气燃烧 |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 1 排放标准 | 加热过程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废气通过四根排气筒直接排放 | 天然气燃烧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能够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 1 排放标准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 通过在设备选型时采用低噪声、振动小的设备,设备安装减振垫,合理布局车间 | 厂界昼、夜间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工业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处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零排放”。分析室废物等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规定要求,一般固废、生活垃圾委托专业单位回收或处理,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 已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工业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处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零排放”。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中,废黄豆、废豆渣收集后委外处置;废油委托****处置;污泥委托**绿丰****公司处置;分析室废物委托张家****处理中心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由****管理所统一清运。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置,不产生二次污染。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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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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