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博大科工股份有限公司汽车轻量化精密零部件生产、研发基地项目变更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4********044137A | 建设单位法人:蒋剑锋 |
赵美华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开发区**路7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汽车轻量化精密零部件生产、研发基地项目变更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71-汽车整车制造;汽车用发动机制造;改装汽车制造;低速汽车制造;电车制造;汽车车身、挂车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670-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开发区**路 16 号 |
经度:113.3122 纬度: 28.20235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2-01 |
长环评(**)〔2023〕22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07-1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0000 |
800 | 运营单位名称:**** |
914********044137A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4********044137A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104MA4Q3J6K8B | 竣工时间:2024-02-22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9-2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0-24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0923UY0CA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铝合金压铸零部件3万吨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铝合金压铸零部件1.35万吨 |
属于阶段性验收,设备尚未安装完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熔化、保温、压铸、脱模、检验、去毛刺、抛丸、检验、车孔、铣孔、钻孔、攻丝、清洗、检验 | 实际建设情况:熔化、保温、压铸、脱模、检验、去毛刺、抛丸、检验、车孔、铣孔、钻孔、攻丝、清洗、检验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熔化炉废气、铝渣炒灰废气:分别经管道/集烟罩收集后,进入“蓄热沉降室+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达标后,通过风机引至 20m 高的排气筒 DA001 排放;浇注废气:工位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的废气经机械过滤装置净化处理达标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压铸脱模废气:工位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的废气经机械过滤装置净化处理达标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去毛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达标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抛丸废气:抛丸设备为密闭设备,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达标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污水处理站、垃圾站恶臭:污水处理站调节池、生化池、污泥脱水间等单元与地埋式垃圾站采取密闭措施,并采取及时清运污泥与生活垃圾、加强周边绿化等措施;食堂油烟: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油烟净化机处理达标后,通过风机引至室外排放。生产废水:生产废水(RO 浓水、产品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与脱模废液、废乳化液****处理站(采用“隔油+破乳+混凝+生化”处理工艺)预处理达标后,部分回用作为厕所用水,其余由生产废水排放口DW001 通过园区污水管****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由生活污水排放口 DW002 通过园区污水管****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纸箱收集后暂存于厂区东北部7#栋厂房,外售综合利用;废模具暂存于压铸区废模具暂存间,外售综合利用;铝合金边角料、不合格产品收集后暂存于各车间不良品区,回用于熔化生产;污水处理站污泥经板框压滤脱水后,暂存于污泥存放区,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危险废物:废油桶、废润滑油、含油抹布及手套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厂区东北部 5#栋厂房,委托给****处置;废液压油收集后,暂存于厂区东北部5#栋厂房,委托给有资质单位利用或处置;熔化废渣(铝灰渣)收集后进入炒灰机回收铝;盐渣和二次铝灰收集后,暂存于铝灰暂存间,委托给**市****公司处置; 铝灰粉尘收集后,暂存于铝灰暂存间,委托给有资质单位处置;压铸脱模废液、废乳化液经管道收集,****处理站进行无害化处理;机加工油泥、污水处理站油泥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厂区东北部 5#栋厂房,委托给******公司处置。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收集后暂存于地埋式垃圾站,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熔化炉废气、铝渣炒灰废气:分别经管道/集烟罩收集后,进入“蓄热沉降室+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达标后,通过风机引至 20m 高的排气筒 DA001 排放;浇注废气:工位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的废气经机械过滤装置净化处理达标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压铸脱模废气:工位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的废气经机械过滤装置净化处理达标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去毛刺废气:工艺改进,改为机械铣或锉加工方式去毛刺,不使用打磨去毛刺,去毛刺时设备封闭,有效阻挡铝屑飞溅,不产生废气;抛丸废气:抛丸设备为密闭设备,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达标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污水处理站、垃圾站恶臭:污水处理站调节池、生化池、污泥脱水间等单元与地埋式垃圾站采取密闭措施,并采取及时清运污泥与生活垃圾、加强周边绿化等措施;食堂油烟: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油烟净化机处理达标后,通过风机引至室外排放。生产废水:生产废水(RO 浓水、产品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与脱模废液、废乳化液****处理站(采用“隔油+破乳+混凝+生化”处理工艺)预处理达标后,部分回用作为厕所用水,其余由生产废水排放口DW001 通过园区污水管****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由生活污水排放口 DW002 通过园区污水管****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项目废纸箱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模具暂存于压铸区废模具暂存间,外售综合利用;铝合金边角料、不合格产品收集后暂存于各车间不良品区,回用于熔化生产;污水处理站污泥(除油泥外的污泥)经板框压滤脱水后,暂存于污泥存放区,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油桶、废润滑油、含油抹布及手套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委托给****处置;废液压油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废间,委托给有资质单位利用或处置;熔化废渣(铝灰渣)收集后进入炒灰机回收铝;盐渣和二次铝灰收集后,暂存于车间铝灰单独存放区,委托给**市****公司处置;铝灰粉尘收集后,暂存于车间铝灰单独存放区,委托给有资质单位处置;机加工油泥、污水处理站油泥(隔油池、混凝池、絮凝池、沉淀池、刮渣池等非生化处理产生的油泥)、废紫外灯管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废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检测废****研究院有限公司转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暂存于地埋式垃圾站,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去毛刺工艺变更,打磨变更为机械铣或锉加工,去毛刺时设备封闭,有效阻挡铝屑飞溅,不产生废气;新增检测废液、废紫外灯等危废,这两个危废一个为在线监测产生的危废,由在线监测单位负责处理,****处理站排口消毒产生的危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项目应加强安全生产和环境风险防范。按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预案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预防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控制和减缓环境事故对环境的影响,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按照《****委员会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的规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对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安装、使用的环保设施必须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相关规定。 | 实际建设情况:已委托第三方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已按要求进行安全培训等。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18421 | 3.3067 | 0 | 0 | 18421 | 18421 | |
0 | 0.553 | 0.992 | 0 | 0 | 0.553 | 0.553 | |
0 | 0.028 | 0.05 | 0 | 0 | 0.028 | 0.028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24 | 0 | 0 | 0 | 0 | / |
0 | 3.085 | 11.226 | 0 | 0 | 3.085 | 3.085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污水处理站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总氮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 污水处理站 | 验收监测期间,污水处理站排口中pH、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石油类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7.5(无量纲)、44mg/L、15.4mg/L、13mg/L、0.25mg/L,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限值;总磷、总氮、氨氮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0.01L、14.7mg/L、2.25mg/L,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限值 | |
2 | 隔油池、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总氮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 隔油池、化粪池 | 生活污水排口中pH、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7.9(无量纲)、26mg/L、9.1mg/L、15mg/L、0.21mg/L,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限值;总磷、总氮、氨氮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0.01L、6.14mg/L、0.939mg/L,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限值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蓄热沉降室+布袋除尘器+20m高排气筒 |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金属熔炼燃气炉排放限值 | 蓄热沉降室+布袋除尘器+20m高排气筒 | 废气处理装置出口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折算)分别为17.7mg/m3、3L、114mg/m3,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金属熔炼燃气炉排放限值 | |
2 | 机械过滤装置 | 厂区内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A.1无组织排放限值 | 机械过滤装置 | 厂区内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分别为0.294mg/m3、0.92mg/m3,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附录A表A.1中限值要求 | |
3 | 抛丸布袋除尘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 2 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 | 抛丸布袋除尘器 | 厂界颗粒物最大浓度为0.261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 2 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 | |
4 | 污水处理站调节池、生化池、污泥脱水间等单元与地埋式垃圾站采取密闭措施,并采取及时清运污泥与生活垃圾、加强周边绿化等措施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值 | 污水处理站调节池、生化池、污泥脱水间等单元与地埋式垃圾站采取密闭措施,并采取及时清运污泥与生活垃圾、加强周边绿化等措施 | 厂界硫化氢、氨、臭气浓度最大浓度分别为0.001Lmg/m3、0.16mg/m3、<10,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 | |
5 | 食堂油烟: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油烟净化机处理达标后,通过风机引至屋顶排放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 | 食堂油烟: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油烟净化机处理达标后,通过风机引至屋顶排放 | 油烟最大排放浓度为1.4mg/m3,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表2中的标准限值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减振、隔声、合理布局等综合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 | 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减振、隔声、合理布局等综合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南、西、北、东侧外1m处监测点位中测得昼间噪声最大值为62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8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生活垃圾、沉淀污泥****园区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模具、废包装物等一般固废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铝合金边角废料、不合格产品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熔化炉铝灰渣收集后进入炒灰机回收铝;炒灰后的盐渣和二次铝灰、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铝灰、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机加工油泥、污水处理站油泥、废含油手套及抹布等危险废物须按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按《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进行转移、处置。 | 项目废纸箱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模具暂存于压铸区废模具暂存间,外售综合利用;铝合金边角料、不合格产品收集后暂存于各车间不良品区,回用于熔化生产;污水处理站污泥(除油泥外的污泥)经板框压滤脱水后,暂存于污泥存放区,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油桶、废润滑油、含油抹布及手套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委托给****处置;废液压油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废间,委托给有资质单位利用或处置;熔化废渣(铝灰渣)收集后进入炒灰机回收铝;盐渣和二次铝灰收集后,暂存于车间铝灰单独存放区,委托给**市****公司处置;铝灰粉尘收集后,暂存于车间铝灰单独存放区,委托给有资质单位处置;机加工油泥、污水处理站油泥(隔油池、混凝池、絮凝池、沉淀池、刮渣池等非生化处理产生的油泥)、废紫外灯管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废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检测废****研究院有限公司转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暂存于地埋式垃圾站,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项目应加强安全生产和环境风险防范。按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预案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预防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控制和减缓环境事故对环境的影响,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按照《****委员会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的规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对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安装、使用的环保设施必须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相关规定。 | 已委托第三方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已按要求进行安全培训等。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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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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