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芒生物科技****公司2025年生产经营用车租用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峰芒生物科技****公司2025年生产经营用车租用服务(二次)经**峰芒生物科技****公司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峰芒生物科技****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行业规定,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峰芒生物科技****公司2025年生产经营用车租用服务(二次)。
2.2招标范围:为招标人提供2025年生产经营用车租用服务。本项目预算金额80.00万元(含税价),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服务内容及要求”。
2.3服务期限:自招标人委托时间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4服务地点:**省内各地州及少量省外。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客运)、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备案证(汽车租赁)。
3.2投标人信誉良好,在“信用中国”网站,投标人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投标人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3.3投标人无行贿行为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2021年1月1日至今无相关行贿行为记录。
3.4投标人还须满足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3.5列入烟草行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并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此次采购活动。
3.6投标人被列入****公司****公司不合格投标人目录(以招标人相关资料为准)的,在处理期间内不得参加此次招投标活动。
3.7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4.提供资料中被查证有虚假信息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格后审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1月4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时间,下同),持以下资料:
①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②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客运)、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备案证(汽车租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③基本****银行公章的复印件。
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报名时)。
到****(**市人民西路328号)办公楼310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600.00元/份,售后不退。
6.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9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市**路94****广场三期1****酒店四楼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省烟草专卖局网站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1 投标人进行采购质疑的,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书面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8.2 投标人申请采购质疑复审复核的,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书面****办公室申请采购质疑复审复核。联系电话:0877-****213,地址:**省******办事处广龙社区广龙村生态农业示范园内。
招标人:**峰芒生物科技****公司
地 址:**省******办事处广龙社区广龙村生态农业示范园内
联系人:王玉珏
电 话:0877-****803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人民西路328号
联系人:马慧明、郑艳、覃伟、刘海斌、雷海生、鹿雯、罗红坚
联系电话:0871-****7174、****64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