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外抑制伪装设备核心部件系统及制造和除湿分子筛转芯的研发及产品制造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000NA2RPEKQXA | 建设单位法人:王健 |
杨邹巍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省****开发区百川路97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红外抑制伪装设备核心部件系统及制造和除湿分子筛转芯的研发及产品制造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70-采矿、冶金、建筑专用设备制造;化工、木材、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制造;食品、饮料、烟草及饲料生产专用设备制造;印刷、制药、日化及日用品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纺织、服装和皮革加工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和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农、林、牧、渔专用机械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环保、邮政、社会公共服务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591-C3591-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开发区占兴园17-2地****开发区战兴园17-2地块,百川路97号) |
经度:118.25092 纬度: 29.79271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7-26 |
黄环函〔2022〕8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1000MA2RPEKQXA001Y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5000 |
90 | 运营单位名称:**** |
****1000MA2RPEKQXA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1004MA8QY5NR17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100MA8P8N9Q06 | 竣工时间:2024-09-0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9-2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0-23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hstzd.cn/category/news/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重新报批)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生产车间2栋,总建筑面积约9601m2,其他附属设备以及设备购置和安装。本项目建成后,年生产规模为:年产红外抑制伪装设备核心部件系统20台/套以及年产除湿分子筛转轮100m3。其中喷漆线年处理350m3除湿分子筛转轮(同时接受**天之都****公司厂区内年产250m3除湿分子筛转轮的喷漆处理),其年用有机硅高温漆+耐高温稀释剂共3.70吨,其喷漆面积为1406.72m2、喷涂厚度为1mm(1000μm)。 | 实际建设情况:现已阶段性建成,已建1栋1#生产车间(除湿分子筛转轮生产车间),总建筑面积约5826m2,及除湿分子筛转轮生产所需的附属设备以及设备购置和安装,项目现阶段年产除湿分子筛转轮100m3。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1)改性、烘干、收卷(2)加湿、烘干(3)涂胶、烘干、成型和收卷(4)复卷、涂胶、烘干(5)400度烧结(6)浸渍(7)微波干燥(8)烘干(9)切割、打磨(10)喷漆、烘干(11)组装(12)成品 | 实际建设情况:(1)改性、烘干、收卷(2)加湿、烘干(3)涂胶、烘干、成型和收卷(4)复卷、涂胶、烘干(5)400度烧结(6)浸渍(7)微波干燥(8)烘干(9)切割、打磨 |
(10)喷漆、烘干(11)组装(12)成品等工序不在本厂区完成,外协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涂胶、烘干、定型、微波干燥中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表示)采用集气罩进行收集,一同经1套除湿分子筛转轮吸附+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2)达标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涂胶、烘干、定型、微波干燥中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表示)采用集气罩进行收集,一同经1套分子筛吸附(除湿+VOCs吸附)+催化燃烧(CO)设备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1)达标排放” |
本项目将环评中“除湿分子筛转轮吸附+活性炭吸附装置”更换为“分子筛吸附(除湿+VOCs吸附)+催化燃烧(CO)设备”。活性炭吸附效率<45%,分子筛吸附效率>95%,同时分子筛吸附+催化燃烧(CO)设备可使脱附温度250℃,速率1.5m/s,由于基材的穿透性强,脱附速度极快,也可以彻底脱附,可避免废活性炭产生。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0846 | 0.0846 | 0 | 0 | 0.085 | 0.085 | |
0 | 0.0634 | 0.0634 | 0 | 0 | 0.063 | 0.063 | |
0 | 0.0079 | 0.0079 | 0 | 0 | 0.008 | 0.008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5280 | 5280 | 0 | 0 | 5280 | 5280 | / |
0 | 0.2976 | 0.2976 | 0 | 0 | 0.298 | 0.298 | / |
0 | 0.1824 | 0.1824 | 0 | 0 | 0.182 | 0.182 | / |
0 | 0.072 | 0.072 | 0 | 0 | 0.072 | 0.072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化粪池、沉淀池 | pH值及COD、SS、BOD5浓度日均值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氨氮浓度日均值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B标准 | 厂区采用雨、污分流。雨水经收集后就近排入厂区雨水主管网后汇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纯水制备浓水进入厂区沉淀池预处理,与预处理后的生活废水经厂区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 监测数据表明,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污水总排口中的pH值及COD、SS、BOD5浓度日均值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氨氮浓度日均值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B标准。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切割及打磨粉尘采用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P1)达标排放; 调漆、喷漆、晾干工序暂未建设,采用外协,不在本厂区进行。涂胶、烘干、定型、微波干燥中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表示)采用集气罩进行收集,一同经1套分子筛吸附(除湿+VOCs吸附)+催化燃烧(CO)设备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1)达标排放; 调试期间柴油机废气暂不产生; 烧结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烟尘、SO2、NOX经热力焚烧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P4)达标排放; 常用燃气锅炉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经不低于8m高排气筒(P5)达标排放 备用燃气锅炉燃烧废气暂不产生。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文)、《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皖大气办[2020]2号)、《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 本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切割及打磨粉尘,涂胶、烘干、定型、微波干燥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表示);烧结及煅烧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表示)以及焚烧装置天然气助燃燃烧废气,烧结炉天然气燃烧废气,锅炉燃烧废气。①切割及打磨粉尘采用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P1)达标排放;②涂胶、烘干、定型、微波干燥中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表示)采用集气罩进行收集,一同经1套分子筛吸附(除湿+VOCs吸附)+催化燃烧(CO)设备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1)达标排放;③烧结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烟尘、SO2、NOX经热力焚烧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P4)达标排放;④常用燃气锅炉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经不低于8m高排气筒(P5)达标排放。 | 监测数据表明,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切割及打磨粉尘及涂胶、烘干、定型、微波干燥中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监测数据表明,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烧结工序产生的颗粒物、SO2、NOX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文)中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监测数据表明,验收监测期间天然气锅炉排放的二氧化硫、颗粒物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燃气锅炉限值”,氮氧化物排放满足《**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皖大气办[2020]2号)中燃气锅炉低氮改造标准。 监测数据表明,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 监测数据表明,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经采取设备减振、墙体隔音、绿化隔声和距离衰减等相应的措施有效处理。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经采取设备减振、墙体隔音、绿化隔声和距离衰减等相应的措施有效处理。 | 监测数据表明,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东、南、西、北四侧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本项目一般固废及危险固废能得到有效处理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 布袋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膜组件交由厂家回收;完好无损的原料包装空桶(包括PVA胶空桶、硅溶胶空桶)交由生产厂家回收再利用;损坏的原料包装空桶(包括PVA胶空桶、硅溶胶空桶)、定期更换的废分子筛转芯经危废间暂存后委托****处置;废砂轮片、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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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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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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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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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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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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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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