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 | 分 类 | 项目公示 |
发布机构 | ****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2024-10-28 |
文 号 | 时 效 |
拟对********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建设地点:****园区聚丰路8号
建设单位:****
基本情况:****2019年申报智能家具制造项目,于2020年3****审批局审批(泰行审批(**)20052号),项目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发生重大变动,2022年1月,进行项目重新报批,2022年1月26****环境局审批(泰环审(**)〔2022〕020号),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2500万件板式家具的生产能力,该项目已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2024年6月,公司拟投资200万元利用厂区内现有闲置办公楼270平方米,购置力学试验机、步入式恒温恒湿箱等设备****实验室项目,项目建成后预计形成年检测家具样品500份的能力。****审批局出具的备案(泰行审备〔2024〕211号)。
公示情况:10月11日至10月16日进行受理公示,公示期满后未收到任何意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本项目建成后不新增废水排放。
2.废气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实验室废气,实验室废气经过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5m高的排气筒排空。
3.噪声 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建筑隔声、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噪声执行相关功能区标准要求。
4.固废 各类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1月1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23-****0151
地址:**市**东路,市数据局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225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