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Z06-123********579432C-****1028-000479-5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4-10-28 16:07:03 |
**省****
司法拍卖公告
本院将于2024年10月23日起至2024年11月22日止公告期30天届满后,于2024年11月23日上午10时起至2024年11月24日上午10时止竞价顺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网址:https://sf.****.com)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起拍价****000元,保证金220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以及其整数倍)。议定价格为****000元,系第一次拍卖。
标的物位于**省**市**县雷阳镇沿河路。房地权望私房字第04773号,房权证望私房字第03610号,望国用(2003)字第005-001-050-001-001号、望国用(2002)字第****010532-6号,望国用(2004)第005-001-011-001号,建筑面积331.8㎡,混合结构,房屋所在层为1层,总共3层,于上世纪末建成至今。本次拍卖以标的实物现状为准进行拍卖。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前5日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和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节假日除外)可向本院或本院委托的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咨询,并预约统一安排时间看样或自行前往看样。
三、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担保责任(不保证拍卖物的真伪和品质)。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标的实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实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竞买人竞拍前请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参与竞买,均需开通淘宝网账户并实名认证。也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竞买人委托他人拍卖的,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5日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本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参与竞买的竞买人需符合当地住房限购政策。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5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六、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信息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将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成交款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之日起十日内将剩余价款交付到本院指定账户(户名:****,开户行:****银行****公司**县支行,账号:1285 4001 0400 11970),并及时办理交接手续,逾期未交付剩余价款的视为悔拍。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退还。
七、竞买人需就该标的物是否能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是否符合规划条件等情况自行向标的物所在地的相关部门咨询,并自行承担相应风险。标的物不能办理过户登记的,买受人需提前充分了解并自愿承担这一风险,标的物能办理过户登记的,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次拍卖标的物过户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本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标的若有原户口未迁出的情况,以及水、电、气等户名变更及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煤气、管网费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八、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竞买人亦可向本院或本院委托的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本院咨询电话:0556-****133(8:30-11:30 15:00-17:00)
拍卖辅助机构联系电话:183****7809(罗先生)
本院联系地址:**县华阳镇白**路****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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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