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马田街道新庄社区新围第四工业区A51栋厂房、A50栋宿舍、配套保安室及厂房内东侧铁皮房物业租赁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光****社区新围第四工业区A51栋厂房、A50栋宿舍、配套保安室及厂房内东侧铁皮房物业租赁 |
起始日期 | 2024年10月29日 00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4年11月02日 18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 未租 | 地址 | **省**市**区新围第四工业区 |
面积/数量 | 1、房产建筑物:2053.440平方米 2、房产建筑物:3891.490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权属说明 |
资产性质 | 其他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出租期 | 3年(租赁期自物业实际交付起计,租赁期内如遇国家建设、城市更新或土地整备利益统筹等原因需要终止合同的,需提前6个月通知承租方,本合同自承租方收到通知6个月期满后终止,出租方不承担任何搬**置补偿费用) | 免租期 | 无 |
签订合同期限 | 《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30个自然日 | 招租底价 | 175,457.69元/月(另含东侧铁皮房面积1085.48平方米。1、本项目厂房租赁期内首年月租金,27元/平方米/月,不含税。 2、宿舍租金为23.2元/平方米/月,不含税。 3、东侧铁皮房租金为21元/平方米/月 4、配套保安室为23.2元/平方米/月) |
租金的递增 | 自第3个合同年开始租金每2个合同年递增10%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资产用途限定 | 厂房 | ||
履约条件 | 物业用途要求:承租方承租后不得变更租赁物业用途,租用期间不得搭建任何建筑物。 使用要求: 合法使用:乙方不得利用物业进行非法活动以及进行非法消纳建筑废物等违规违法经营行为,如有违反,出租方可立即无条件收回租赁物,所有损失和法律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环保使用:租方应对含粉尘、锂电池、危化品、涉氨制冷、电镀、喷油喷漆等重大危险工艺企业从严把关,禁止自动化程度低、工艺设备落后等本质安全水平低的项目进场入驻,以及做好物业环保管理工作。 安全使用:承租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规定文件进行日常检查,及时处理安全生产相关问题。承租方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义务,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发生的所有安全生产事故的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由承租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赔偿损失。 装修及改建要求:如需装修及改建(须事前征求出租方同意)的,报批、验收等手续及有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承租方装****政府或招标人标准或要求,并及时将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验收合格文件复印给招标人。 依法经营要求:承租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国的政策、法律、法规,依法纳税,必须以承租方的名义依法办理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办妥各项审批手续。获准营业时,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消防、环保、卫生等相关审批验收文件复印件提交给招标人。 费用及支付要求:按时缴纳租金、管理费、保证金等各项费用。若该物业电伏使用不足以满足工作生产需求,承租方需自行承担增加变压器功率的相关费用。 装修要求及说明:房屋装修图纸(包括户外广告等)须经出租方审查同意,且不得损害房屋主体结构,影响房屋使用安全。因户外广告等产生的安全管理责任,收益等归承租方所有。 如需装修及改建的报批、验收等手续及有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承租方装****政府或出租方标准或要求,并及时将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验收合格文件复印给出租方。 合同签订要求及说明:按出租方的规范文本内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之前对不影响租赁合同实质性条款作适当的调整。 | ||
其他补充说明 | 深****公司: 根据《****社区****公司资金资产**管理的意见(试行)》(深办发〔2013〕9号)、《关于加强**市集体企业要素交易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深集资规〔2024〕1号)、《**市集体企业财产租赁操作指引(试行)》(深集资规〔2024〕3号)、《****公司****交易中心)集体企业要素交易操作服务指引(试行)》(深交易〔2023〕37号)等相关规定,****受 **** 委托,就 光****社区新围第四工业区A51栋厂房、A50栋宿舍、配套保安室及厂房内东侧铁皮房物业租赁 ,采用 单一来源谈判方式 确定成交人,现诚邀贵单位参加该项目单一来源谈判。 1.项目名称:光****社区新围第四工业区A51栋厂房、A50栋宿舍、配套保安室及厂房内东侧铁皮房物业租赁 2.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位置:本项目物业位于光****社区新围第四工业区 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 建筑状况:1、计租面积为7030.41平方米(含配套保安室3及东侧铁皮房),厂房为3层筑,宿舍为5层。 权属情况:为****(以下简称“****公司”)集体资产,不存在产权争议纠纷、来源合法,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房产,有权属说明。 规划建设手续情况: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无 消防手续情况:主体消防:无 抵押、查封情况:无 物业其他情况: ①电梯:1台(厂房) ②变压器:1个(工业区共用) ③其他情况:物业情况良好,如需装修,装修前承租方对物业整体升级改造装****社区申请同意后书面确认方可进行施工。 计算租金面积: ①厂房面积:A51栋厂房(二楼201除外)剩余的3879.01平方米(位置界限以红线坐标为准,面积以建筑物现状测量报告为准) ②宿舍面积:2053.44平方米(位置界限以红线坐标为准,面积以建筑物现状测量报告为准) ③配套保安室面积:12.48平方米 ④东侧铁皮房面积:1085.48平方米 出租用途:厂房工业用途 租金底价: ①本项目厂房租赁期内首年月租金,27元/平方米/月,不含税。 ②宿舍租金为23.2元/平方米/月,不含税。 ③东侧铁皮房租金为21元/平方米/月 ④配套保安室为23.2元/平方米/月 合计月租金为175457.69元/月。 以上租金定价参考:****建设局的**市房屋租赁参考价格;产业园区配套宿舍租赁参考价格;东侧铁皮房租金为评估报告租赁参考价格 租金递增情况:2年递增10%(即第三年租金在上一年基础上递增10%) 租金支付方式:****银行****公司银行账户的方式交纳当月租金。 租赁期限:3年,租赁期自物业实际交付起计,租赁期内如遇国家建设、城市更新或土地整备利益统筹等原因需要终止合同的,需提前6个月通知承租方,本合同自承租方收到通知6个月期满后终止,出租方不承担任何搬**置补偿费用。 免租期:无 物业管理费:无 水电费:不含在租金内(水电费由承租方自行向有关职能部门缴纳,出租方不承担) 其他费用:因承租方承租该物业所产生的包括不限于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电视费/电话费/网络费用/税费/手续费/等其他费用以及因使用该物业所产生的其他杂费,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交易保证金:无 履约押金:履约押金为人民币35万元,且须同时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将履约押金转入出租方指定的账户。履约押金须待租赁合同到期或提前终止且按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包括交还全部租赁物业并结清租金及违约金等费用、租赁物业地址上的工商注册信息迁移或注销、协助相关分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完成租赁关系交接等)后3工作日内不计利息退还。 出租物业使用现状:出租使用中 原合同租赁期限到期日:2025年3月31日到期 原租方名称:**市新****公司 是否允许联合体承租:否 是否允许转租、分租:不允许转租、分租,如发现转租、分租行为,有权解除协议并没收租赁押金。如因承租方私自转租造成的任何纠纷,均由承租方全部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确定承租方后签订合同时间: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3.谈判应答方资格要求 详见公告 4.单一来源谈判文件的获取 4.1获取单一来源谈判文件时间:详见公告 4.2获取单一来源谈判文件方式:邮件获取。被邀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扫描件或由授权代表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扫描件,以及被邀请单位的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单位章),至本交易实施机构免费领取本项目单一来源谈判文件; 4.3被邀请单位收到本单一来源谈判邀请书后,应当签收确认,并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是否参加单一来源谈判。 5.交易保证金的处理 5.1成交人的交易保证金将在成交人向本交易实施机构提交已签署的租赁合同后十个工作日内,****集团有限公司无息原路退回。未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不作为有效应答方。经单一来源谈判未成交的,由业务系统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推送未成交人的保证金退付指令,系统在一个工作日内自动原渠道退付,如遇银行非工作时间则顺延。 备注:如果由于未成交人更名、账户信息有误、账户注销等情况不能通过线上原路退付的保证金,交易实施机构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发起保证金退付审批流程。原则上从发起审批流程至退付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如遇银行非工作时间则顺延。 5.2 交易保证金其他事宜请详见《单一来源谈判文件》有关规定。 5.3 特别提示:谈判应答方须充分知悉,除本谈判文件规定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外,若未按照本谈判文件规定参与应答的,谈判委托人或交易实施机构有权扣除谈判应答方的交易保证金。谈判应答方出现上列情形,导致项目交易失败的,交易实施机构有权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的交易保证金(若有)转给谈判委托人。 5.4 交易保证金的交纳:本项目无需交纳交易保证金。 6.单一来源谈判应答文件的递交 6.1 谈判开始时间前30分钟,本交易实施机构开始接收单一来源谈判应答文件,递交单一来源谈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详见公告,地点为:**市光****社区****科技园A3栋B单元8楼开标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应答文件,本交易实施机构不予受理。 6.3谈判应答方在递交应答文件的同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6.3.1以法人或其他法人组织名义 (1)法定代表人(或其他法人组织主要负责人)证明书原件(或其他法人组织主要负责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前述代表亲自办理的,须核验原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供,核验原件)。 6.3.2以自然人名义 (1)身份证复印件(本人办理的,须核验原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供)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供,核验原件)。 7.项目的开标 7.1 开标时间:详见公告 7.2 开标地点:**市光****社区****科技园A3栋B单元8楼。 8.交易服务费 8.1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按照《****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3〕69 号)要求收取,收费标准为3000.00元(人民币叁仟元整),由招租人支付。 8.2交易服务费由招租人支付。招租人应按照《付款通知书》要求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十个工作日****集团有限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招租人支付本次交易服务费后,由本交易实施机构向成交人发放成交通知书,成交人按照成交通知书与谈判委托人签订合同。 8.3交易服务费的其他事宜请详见《单一来源谈判文件》有关规定。 9.其他重要提示 9.1.瑕疵说明:意向承租人参加交易活动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当地的政策,意向承租人自愿参加本项目交易活动的,视为已对交易标的物查验、知悉并且了解标的物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9.2.房产证说明:交易公告中已注明该物业房地产证情况,意向承租人自愿参加该项目交易活动的视为已知悉并认可该物业的房地产证情况,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9.3.主体结构验收说明:有关物业尚未办理主体验收手续,意向承租人应充分知悉,不得以租赁物业主体未验收向招租人提出赔偿(补偿)的要求。 9.4.租赁合同自动解除情形说明:在租赁期内,如遇政府有关部门征收、土地整备或出租方实施城市更新、土地整备利益统筹等改造或拆除该物业的,出租方须提前6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承租方,租赁合同自承租方收到通知6个月期满后终止,出租方不承担承租方任何投入及损失赔偿,出租方及承租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9.5.水电设施移交说明:水电设施等以现状移交,承租人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招租人提出赔偿(补偿)。 9.6面积差异说明:承租人应充分对出租的物业进行现场踏勘、测量、确认现场情况,标的物业按现状进行出租,物业计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偏差的,不影响出租物业的成交租金金额。 9.7.签订合同说明:承租方应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并重新出租物业,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9.8 转变使用功能说明:承租方如需转变使用功能,需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9.9 物业交付风险说明:承租方已知悉并且了解物业使用现状(出租使用中),同意待原租方将物业移交给出租方后起租,并同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风险。 承租方不得改变物业的使用功能和原有的建筑承重墙体布局,不得**任何临时建筑物:房屋装修图纸须经出租方审查同意,且不得损害房屋主体结构,影响房屋使用安全。 租赁合同实际履行过程中实际经营与本租赁物业项目建筑物现状功能用途一致或承租方所经营的项目需满足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由承租方承担相应责任。 9.10.交易平台责任说明:因上述物业产权情况及描述情况存在的瑕疵、招租人与原承租人的相关物业纠纷、招租人根据原租赁合同及相关规定确定“优先承租权人”的相关事项均与交易平台无关。 10.信息公告的媒介 本次交易的有关信息在以下网站发布。 https://www.****.com/(**公共**交易网) 11.谈判文件澄清、答疑以及异议受理 11.1有关谈判文件澄清、答疑等详见谈判文件相关章节。 11.2谈判应答方应充分知悉:“提出交易文件澄清或答疑要求”不等同于“对交易文件提出异议”,如认为交易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对交易文件有异议的,应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异议提出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递交异议材料至交易实施机构,具体流程详见谈判文件第二册第十一章“询问、异议和投诉”。 12.询问及异议的联系方式 交易实施机构:**** 联 系 人:吴先生 通讯地址:**市光****社区****科技园A3栋B单元9楼 电 话:0755-****8406 谈判委托人:**** 联 系 人:麦先生 通讯地址:**市光****社区新围路34号一单元401 电 话:158****4544 |
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物业管理费 | 无 | 水费 | 不含在租金内(水电费由承租方自行向有关职能部门缴纳,出租方不承担) |
电费 | 不含在租金内(水电费由承租方自行向有关职能部门缴纳,出租方不承担) | 其他 | 因承租方承租该物业所产生的包括不限于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电视费/电话费/网络费用/税费/手续费/等其他费用以及因使用该物业所产生的其他杂费,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
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 | 单一来源谈判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 | ||
交易方式变更说明 | / |
项目日程
谈判开始时间 | 2024年11月04日 15时00分00秒 | 澄清截止时间 | 2024年11月01日 18时00分00秒 |
质疑截止时间 | 2024年11月02日 18时00分00秒 |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 线上报名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谈判应答人为经谈判委托人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单一来源谈判的被邀请对象。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提供****行政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团体法人证明材料,或其他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应答人单位章]。 |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 **** | 地址 | **市光****社区****科技园A3栋B单元9楼 |
联系人 | 吴工 | 联系方式 | 0755-****8406 |
出租方信息
名称 | **** |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 1、本租赁物业无法提供主体结构验收、主体消防等相关证明。 2、本租赁物业按现状交付,承租方不得私自搭建临时建筑,如承租方被出租方或相关部门要求拆除相关临时建筑的,承租方不得因上述情况发生争议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违约要求和赔偿责任。 3、意向承租方应充分了解物业现状实际情况及周边的相关情况,知悉该物业相关条件,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当地的政策,竞投人自愿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交易标的物查验、知悉并且了解标的物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4、本租赁物业目前尚未办理产权手续,按现状出租,承租方不得以租赁物业没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屋产权证书等向出租方提出赔偿及补偿费用。 5、承租方需出租方开具租金、物业管理费等增值税发票或按照税务部门要求开具增值税发票的,承租方应承担所产生的所有税费,具体金额****税务局公布的法定税额标准为准。 6、租金支付方式及违约金:应于每月10日前缴纳当月租金,逾期支付租金的,应向出租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月租金总额的5‰。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物业和没收承租方的押金,承租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标准支付至全部拖欠费用付清之日。如承租方拖欠上述租赁费用达30日以上(含30日)的,出租方有权对承租方停水、停电或限制承租方相关人员出入物业,直至承租方付清全部租赁费用止,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全部承担。 7、出租方将现有配电及有关电力设施交给承租方使用。如租赁期内,承租方需增加有关用电设施的,承租方应自行依法向供电部门申请,所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装修后物业附属的相关设施均归属出租方所有。租赁期满,承租方增加的有关用电设施(除机器设备配套电缆)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搬迁(机器设备配套电缆有权自行搬离或处理)。出租方提供给承租方使用的有关用电设施、设备(包括货梯)由承租方自行年审、维修、保养等,以上涉及的所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不承担维修义务。 8、承租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签署租赁合同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出租方有权没收其交易保证金,并同意交易实施机构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相应交易服务费金额后转至出租方账户作为补偿金,并重新出租物业,且无需对成交人承担赔偿责任。若因出租方原因未能及时签署租赁合同,出租方应向承租方书面说明未能签署的理由,承租方有权选择要求出租方退还交易保证金或重新协商新的签署时间。 9、承租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国的政策、法律、法规,依法纳税,必须以承租方的名义按本招租信息内容为准办理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办妥各项审批手续。获准营业时,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消防、环保、卫生等相关审批验收文件复印件提交给出租方。 10、在租赁期内,如遇政府有关部门征收、土地整备或出租方实施城市更新、土地整备利益统筹等改造或拆除该物业的,出租方须提前6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承租方,租赁合同自承租方收到通知6个月期满后终止,出租方不承担承租方任何投入及损失赔偿,出租方及承租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1、本租赁物业限定为工业厂房及配套、宿舍,不得用于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如承租方需转变使用功能,须经政府相关部门审批同意以及出租方书面同意,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2、承租方对物业进行装修,不得破坏或改变物业主体结构、承重结构,装修费用和消防验收等所有费用、手续由承租方自行负责,装修必须遵守装修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和相关消防规定。同时,承租方经出租****政府有关部门申报批准。承租方****政府部门备案审批,擅自对租赁房屋进行改造、装饰装修或安装对房屋结构产生影响的设施设备的,应当将租赁房屋恢复原状,并赔偿因此给出租方造成的损失。若因承租方的前述行为给出租方或第三方造成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由承租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赔偿损失。 13、承租方应做好物业的卫生及防火工作,配备足够的消防设备、器材、不得堵塞消防通道,严格遵守消防部门的规定,做好防火工作。消防设备、器材的维护、维修由承租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费用。承租方如因消防问题受到相关部门处罚或给承租方造成损失的,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如因火灾等消防问题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承租方应负责赔偿。 14、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建筑承重结构,在符合涉及承受荷载范围内合法使用。若因承租方的前述行为给出租方或第三方造成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由承租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赔偿损失。 15、承租方不得利用物业进行非法活动以及进行非法消纳建筑废物等违规违法经营行为。 16、租赁期间,承租方为租赁房屋的消防、安全生产或经营的责任人,****政府职能部门规定的安全、消防、治安、环保、卫生等管理规定或标准使用租赁房屋,并有义务保证租赁房屋在使用中不存在任何安全隐患。 17、承租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并购买社会保险。租赁期间,承租方因生产经营产生的债权债务、劳动争议等纠纷,一概与出租方无关,由承租方自行解决、承担。如因前述纠纷导致出租方承担任何责任或垫付相关款项的,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追偿并要求承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18、在租赁期内,若承租方提前终止合同,须提前六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出租方,同时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方支付的押金。合同解除或终止后10日内或租赁期满,承租方应按期交还物业,如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逾期交还,每逾期一日,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按日租金的1.3倍支付逾期交付物业的违约金,直至承租方交付物业为止;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出租方经济损失的,承租方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19、租赁期间,承租方经营过程中必须符合有关部门、社区的安全生产、安全经营、环保等各项规定。否则,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有关责任。 20、租赁期满,承租方应结清所有费用,并负责将物业打扫干净、损坏部位维修好后交还给出租方,否则承租方返还房屋后遗留的物品,视为承租方放弃所有权,出租方有权将其作为废弃物处理,并有权直接在租赁押金中扣除相关遗留废弃物产生的费用、清洁及维修费用,租赁押金不足以扣除的,承租方应予以补足。 21、意向承租方应充分了解物业使用现状(出租使用中),同意租赁期自物业实际交付起计,不得因逾期交付物业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违约要求和赔偿责任,并同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风险。 22、上述未尽事宜,以出租方与承租方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内容为准。 物业按现状出租,承租方应对上述物业现状及当地政策充分知情,并无任何异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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