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设备及医疗器械采购(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以下均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以下均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对“****医疗设备及医疗器械采购(第二次)”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采购项目编号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医疗设备及医疗器械采购(第二次)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 36万元 |
项目分包个数 | 无 |
各包要求 |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6)经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7)供应商所投医疗器械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并具有中华人民**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供应商若为生产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若为代理商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8)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并登记,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并登记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4年10月28日 |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 2024年10月29日至11月04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 现场购买或网上购买 |
磋商文件售价 | 5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市五四西路61****中心3号公寓楼17楼 标书购买联系人:付女士 电话:0971-****331转608 电子邮箱:****@163.com |
获取磋商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 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新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对以上资料留存备案) |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1月08日上午09:30(**时间)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11月08日上午09:30(**时间) |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 | **市五四西路61****中心3号公寓楼17楼 |
采购人及联系人电话 | 采购人:**** 联系人:范老师 联系电话:0974-****832 联系地址:****大街277号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方女士 联系电话:0971-****771 联系地址:**市五四西路61****中心3号公寓楼17楼 |
****银行 | ****银行****营业部 |
收款人 | **** |
银行账号 | 203********100****17031 |
其他事项 | 本公告在《**项目信息网》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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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