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平****基地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设备(畜禽粪肥水收贮运还田设备、救援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县平****基地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设备(畜禽粪肥水收贮运还田设备、救援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询价 4.预算金额:260005.00元 5.最高限价:260005.00元 6.采购需求:对**县平****基地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采购吸污车、柴油双电压发电机、污水污物潜水泵、输粪管网、输粪管卷、高清航拍器测绘巡检无人机、滤毒盒、防毒面具、手持式测深仪等。具体内容详见询价文件第三章。 7.服务期限(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交货并安装完毕。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是。 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1、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同时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供应商是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0月31日。 2、地点:****(**县信陵镇民族路53号) 3、方式:持营业执照、经办人身份****公司的公章)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县信陵镇民族路53号)登记并获取询价文件。 4、售价: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提交时间:2024年11月1日8:30(**时间,下同) 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日9:00(**时间,下同) 提交地点:****(**县信陵镇民族路53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1日9:00 地点:****(**县信陵镇民族路53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询价公告****交易中心****中心交易网发布; 2、根据《****财政厅****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财采发〔2018〕10号)的规定,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溪丘湾乡**路107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信陵镇民族路53号 联系方式:152****704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189****97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