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五菱牌LZW7009EVA2纯电动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标准的批复
发文单位:****委员会 ****运输局 | 成文日期:2024年10月13日 |
标 题:关于五菱牌LZW7009EVA2纯电动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标准的批复 | |
发文字号:梧发改价费〔2024〕216号 | 发布日期:2024年10月14日 |
关于五菱牌LZW7009EVA2纯电动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标准的批复
2024-10-14 16:39
关于五菱牌LZW7009EVA2纯电动
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标准的批复
**顺利****公司:
你公司报来《关于核准新增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的请示》收悉。经核实,你公司新增的五菱牌LZW7009EVA2纯电动巡游出租汽车属于《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的术语和定义 第1部分类型》(GB/T3730.1-2022)规定的中大型级别车辆。根据《**壮族****委员会关于印发〈**壮族自治区定价目录〉的通知》(桂发改收费规〔2021〕1224号)和《****政府关于明确我市市本级价格管理权限的通知》(梧政发〔2022〕18号)等有关规定及自治区、我市关于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管理的精神,综合考虑我市本级燃油巡游出租汽车和纯电动巡游出租汽车的运价水平等实际情况,经研究,核定五菱牌LZW7009EVA2纯电动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标准如下:
1.起步价7元/2公里;行驶超过2公里后,加收1.8元/公里。
2.放空回程费:起步超过7公里后加收0.8元/公里。
3.停车等候费:免费等候时间超过5分钟后加收0.3元/分钟。
4.夜间加价费:从23:00至次日6:00加收0.3元/公里。
以上运价标准从正式投入营运之日起执行。执行期间如国家、自治区和我市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委员会 ****运输局
2024年8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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