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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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年10月28日
一、发包条件
高峰乡水利水毁修复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依据“****政府****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六政〔2018〕49号)、**县****管理局“****县政府投资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舒公管(2023)1号)的要求,对该项目按简易操作办法发包。
二、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1、工程名称
高峰乡水利水毁修复项目
2、项目审批、****机关名称
皖财农(2024)820号
3、发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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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资金来源
政府资金
5、工程实施地点
**县高峰乡境内
6、建设规模
控制价为99814.40元
7、计划工期
20日历天
8、发包范围
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说明
9、发包方式
固定价随机摇号
10、标段划分
1个标段
11、质量标准
合格
三、预承包人资格要求
1、预承包人资质、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无限制性承包处罚。
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并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B级证书,且项目经理无不良记录。
3、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承包。
四、报名时间、项目发包会时间及发包文件获取方式
1、报名时间、发包文件获取时间
自发包公告发布时至发包项目承包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2、项目发包会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10月31日上午9时00分
地点:**县高峰乡社保大楼二楼会议室
3、发包文件获取方式
预承包人携带报名资料到**县经开区纬一路88号盛世人和三楼报名并获取发包文件。预承包人报名时,必须现场提供发包人的推荐函原件,否则不予报名。
五、联系方式
发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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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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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县高峰乡
地址:
**县经开区纬一路88号盛世人和三楼
联系人
许先生
联系人
吴工
电话
186****3582
电话
189****8162
六、备注
1、预承包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承包文件所报的项目班子组成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人员。
2、报名时现场须携带以下资料参与报名:业主推荐函、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银行开户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安全B证。以上资料报名时由法人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证现场提交原件查验,另提供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装订成册)。
3、工程往来款全部通过预承包单位的基本账户,不与项目部直接发生经济联系。
4、预承包人提出疑问时应当以书面形式在发包会截止日前3天向代理机构提出。发包会时间与承包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发包文件。
5、发包人和代理机构不承担由于预承包人没有关注和了解项目相关情况所造成的一切责任。
6、本工程承包保证金0元,以货币形式由预承包人现场提交,在发包会现场点验,逾期将视为不响应发包文件而被拒绝承包。
7、本工程履约保证金为承包价的2%。承包人在发包会结果公示无异议后3日内通过承包人基本账户汇入发包人指定账户,不接受现金。未通过基本账户汇入和逾期未缴入视作自动放弃承包资格。对故意放弃承包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承包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给予不良行为记录处理。
8、成交单位凭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领取成交通知书,在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后7日内领取,在规定时内未领取取消成交资格。
七、公告发布媒体
《**市公共**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