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蔚莱家纺有限公司年产 2000 万条新奇方巾生产线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781MA2JX8NR77 | 建设单位法人:吴淑芳 |
戴玉康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市**街道社塘村吉成小微企业园 2 号楼 B 幢 301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 2000 万条新奇方巾生产线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28-棉纺织及印染精加工;毛纺织及染整精加工;麻纺织及染整精加工;丝绢纺织及印染精加工;化纤织造及印染精加工;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1713-C1713-棉印染精加工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街道社塘村吉成小微企业园 2 号楼 B 幢 301 |
经度:119.31444 纬度: 29.24749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12-12 |
金环建兰〔2022〕5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3-01-2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98 |
16.5 | 运营单位名称:**** |
****0781MA2JX8NR77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市****公司 |
****0701MABPCG05XQ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3********483570Y | 竣工时间:2023-01-22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6-2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7-18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ep-home.cn/thread-21838-1-1.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 2000 万条新奇方巾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 660万条新奇方巾 |
阶段性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数码印花-蒸化-水洗定型 | 实际建设情况:数码印花-蒸化-水洗定型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水:加强水污染防治。做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须按工业企业污水“零直排”要求做好废水和污水收集、排放工作,禁止各类污水直接排入外环境。项目水洗废水、喷淋废水、生活污水经****处理站有效处理达标后纳****处理厂集中深化处理。项目废水排放按项目环评文件确定的标准执行;废气: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加强管理,合理布局,使用水性油墨,做好油墨调配、使用等有大气污染物产生工序密闭工作,科学配套废气治理技术和装备,落实好 VOC 污染防治工作要求,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项目各类生产废气经有效收集处理达标后排放,项目各类废气排放执行《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201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82-2019),具体按项目环评文件确定的标准和要求执行;固废:加强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妥善处理好各类固体废弃物,不得造成二次污染。项目废油墨包装桶、废活性炭、废过滤器等属于危险废物,须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并按规定建立台账、转移联单等制度;属于一般固废的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项目各固体废物须分类收集、分类存放,按其性质,暂存场所须分别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噪声: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采取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项目已实行雨污分流,项目清洗废水、喷淋废水进吉成产业园污水站处理达标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起排****处理厂。验收监测结果表明,生活污水排放口处各污染物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及《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制》(DB33/887-2013)中的相应标准;废气:项目数码印花废气、蒸化废气、定型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15m 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验收监测期间,有机废气排气筒出口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962-2015)表 1 中相关限值要求的 50%;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中臭气浓度和非甲烷总烃排放浓 度监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验收监测期间,厂房外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监测结果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 A.1 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固废:项目已对生产固废分类收集、存放及妥善处理。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油墨包装桶、废活性炭、废过滤器收集后委托******公司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噪声:项目已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合理布局在车间中间位置,已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2796 | 0 | 0 | 0 | 0.28 | 0.28 | |
0 | 0.084 | 0 | 0 | 0 | 0.084 | 0.084 | |
0 | 0.0004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36 | 0 | 0 | 0 | 0.036 | 0.036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处理站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及《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制》(DB33/887-2013)中的相应标准 | 已建设 | 已监测 | |
2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及《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制》(DB33/887-2013)中的相应标准 | 已建设 | 已监测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水喷淋+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 | 《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962-2015)表 1 中相关限值要求的 50% | 已建设 | 已监测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低噪声设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 准》(GB12348-2008)3 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 已建设 | 已监测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加强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按照**化、减量化、 无害化原则,妥善处理好各类固体废弃物,不得造成二次污染。 项目废油墨包装桶、废活性炭、废过滤器等属于危险废物,须 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并按规定建立台账、转移联 单等制度;属于一般固废的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 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项目各固体废物须分类收集、分 类存放,按其性质,暂存场所须分别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 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一般工业固体废 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 项目已对生产固废分类收集、存放及妥善处理。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油墨包装桶、废活性炭、废过滤器收集后委托******公司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项目水洗废水、喷淋废水、生活污水经****处理站有效处理达标后纳****处理厂集中深化处理。项目废水排放按项目环评文件确定的标准执行。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清洗废水、喷淋废水进吉成产业园污水站处理达标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起排****处理厂。各污染物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及《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制》(DB33/887-2013)中的相应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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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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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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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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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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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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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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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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