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澄清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招标项目:G318**县杨柳至小米畈段改建工程投资+施工总承包
各潜在投标人:
感谢您对本项目的关注。现对G318**县杨柳至小米畈段改建工程投资+施工总承包项目的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及说明:
1、对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中“8.①项目资本金回报率:项目公司成立时须注入人民币1亿元资本金分3年(项目建设期内不计息,自安全设施完工具备通车条件之后开始计息)等本退还,回报率 (静态)5%为上限;②投资收益率:投资人在本项****公司的资金(不包含1亿元项目资本金),自安全设施完工具备通车条件之后分7年(项目建设期内不计息,自安全设施完工具备通车条件之后后开始计息)均等回购,收益率(静态)5%为上限。”的“等本退还”和“均等回购”修改为“按比例退还”和“按比例回购”。相关内容请参考本招标文件第四章节。
2、对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3报价方式:总价报价”修改为“3.2.3报价方式:单价报价”。
3、删除本项目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部分投资**协议 第五条3、投资回购方式(1)”中的“资金占用天数指乙方每笔项****公司之日起至退还之日止。”
4、本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第“17.2.1(1)开工预付款金额”选项为“√不适用”。
5、本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第20.1和20.4.2项中关于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费率和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率在工程量清单中均已载明,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不再一一列举。按照《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中3.3.9项要求,本项目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以建筑安装工程费(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为基数,按工程量清单中的费率计算。
6、本项目施工环保费和安全生产费费率已在工程量清单中载明,计算方法均按建筑安装工程费(不含安全生产费或施工环保费本身)乘以相对应的安全生产费或施工环保费费率计取。
7、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和《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了公平竞争审查,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况、不存在限制民营企业投标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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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