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胜河航道整治工程数字化建设管理平台开发及服务项目DSH-SZHPT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德胜河航道整治工程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现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对德胜河航道整治工程数字化建设管理平台开发及服务项目DSH-SZHPT标段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要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德胜河航道整治工程位于**省**市,整治线路起点为魏村船闸下游引航道终点(0K+000),终点为**桥下游与京杭**相接处(17K+667),整治里程全长17.667公里。其中里程桩号1K+145~1K+732右岸的魏村枢纽下游锚地不在整治范围内;航道起点上游至0K-320左岸在整治范围。德胜河航道按Ⅲ级标准整治,兼顾2000t级船舶通航要求,航道底宽为60m,口宽为70m,最小通航水深为4m,最小弯曲半径不小于480m(终点京杭**口向**方向局部困难段为280米)。航道沿线改建桥梁15座(含京沪铁**1座)。
其中,航道工程:德胜河航道按Ⅲ级标准整治,整治线路起点为魏村船闸下游引航道终点(0K+000),终点为**桥下游与京杭**相接处(17K+667),整治里程全长17.667公里。其中里程桩号1K+145~1K+732右岸的魏村枢纽下游锚地不在整治范围内;航道起点上游至0K-320左岸在整治范围。(具体实施内容以施工图设计文件为准)。
桥梁工程:航道沿线改建桥梁15座(含京沪铁**1座)。(具体实施内容以施工图设计文件为准)。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设1个标段,即DSH-SZHPT标段,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德胜河航道整治工程数字化建设管理平台开发及服务项目的需求分析、概要设计、详细设计、软件设计、系统开发调试、第三方调试、安全等级测评、试运行、验收和操作培训、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规范》)
2.3工期要求: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德胜河航道整治工程交工验收为止,交工至竣工验收期间确保本平台正常运行。其中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天内,完成管理平台的开发并投入使用,自管理平台投入使用之日起90天内,实现管理平台的稳定运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
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企业业绩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的交/竣工施工为准)以来,至少完成过一个合同额不低于100万元公路或水运建设工程的信息系统开发或软件开发项目。
注:上述“合同额不低于100万元公路或水运建设工程的信息系统开发或软件开发项目”指:合同范围仅包含软件开发的,其合同金额应明确不低于100万元;或合同范围不仅包含软件开发的,但其中软件开发的合同金额应明确不低于100万元。全文关于金额说明下同。
3.3企业信誉
(1)投标人在最近一期**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服务类)不得低于C级(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等级为准)。
(2)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项目负责人
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自2019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的交/竣工施工为准)以来至少担任过一个合同额不低于100万元公路或水运建设工程的信息系统开发或软件开发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 CA 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
4.3 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公共**交易平台、****运输厅门户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市丽华北路2号
联系人:胡云超
电 话:0519-****9356
招标代理:****
地 址:**市**区奥体大街68****科技园国际研发总园2栋7层
联 系 人:李月明、李学山、胡继军
电 话:025-****2545转8011
E-mail:****@qq.com
工作QQ: ****966186(请投标人主动添加)
8. 其它
8.1根据《**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及有关规定,投标人应采用“**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编制生成打印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省公共**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并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省公共**交易平台”中未载明的信用信息不予认定。《投标报表》中的相关信息已能完整体现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或评标办法中相关评分项目的,无需重复提交补充证明材料。
8.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双信封)。
8.3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建议投标人自行考察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8.4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参加现场开标,自行远程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本项目预约开始时间:2024年10月28日17:30,预约截止时间:2024年11月4日17:30。开标时间即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9日9:30,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9日10:00。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交易中心二期三楼会议室(地址:**市**区**门大街145号)公开开标。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或逾期解密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5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不接受其他形式的预约。具体预约程序及注意事项: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
(2)拟预约单位应进入http://jsggzy.****.cn/ 网站首页,依次点击“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交通工程”,经CA登录**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后进行网上预约操作。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
(4)预约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核实是否已预约成功。预约成功的单位,请自行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预约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未在**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拟预约单位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注册程****运输厅门户网站“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在注册和预约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百盛****公司,联系电话400-6666-101。
8.7投标人需要在**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8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凡涉及需要签字的地方全部修改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或签字”,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复印件”、“原件”的地方全部修改为“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8.9 本项目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联 系 人:胡云超、李月明
地 址:**市丽华北路2号
电 话:0519-****9356、025-****2545转8011(分机号)
电子邮箱:****@qq.com
8.10本项目监督部门联系方式如下:
行政监督:****运输厅建设管理处
地 址:**市升州路16号
邮 编:210001
电 话:025-****3073
传 真:025-****3028
注:本公告时间均为**时间。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