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公路局运城分局(本级)竞争性磋商运城境内国道522线地质灾害处治工程施工监理的更正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境内国道522线地质灾害处治工程施工监理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本级) | ||
行政区域 | **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10月28日 17:13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10月26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10月29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宏飞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51-****997 | ||
采购单位 | ****(本级)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西街627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359-****024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示范区****园区**街11号五峰国际816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51-****997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境内国道522线地质灾害处治工程施工监理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预付款 | 预付款:不适用 | 预付款:10%签约合同价 |
2 | 支付原则 | 支付原则 (1)施工期间的监理人员服务费按照总价平均,按月分期支付的方式支付给监理人。 (2)施工期间的监理办公设施费、交通设施费、试验设施费及生活设施费按照总价平均,分期支付的方式支付给监理人。 (3)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人员服务费、监理办公设施费、交通设施费、试验设施费及生活设施费将在本项目竣工验收后,一次性支付给监理人。 | 支付原则 (1)根据所监理施工合同段已完工程计量支付进度同比例计量支付(包含施工期内的监理人员服务费、监理办公设施费、交通设施费、试验设施费及生活设施费)。 (2)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人员服务费、监理办公设施费、交通设施费、试验设施费及生活设施费将在本项目竣工验收后,一次性支付给监理人。 |
更正日期:2024年10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06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本级)
地 址:****市**区**西街627号
联系方式:0359-****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示范区****园区**街11号五峰国际816室
联系方式:0351-****9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宏飞
电 话:0351-****997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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