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医院)
项目名称:********医院)**区医共体信息系统接口开发与维保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医院)**区医共体信息系统接口开发与维保服务项目
数量:1
单位:套
预算金额:444700 元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为了医院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业务工作需求,我院拟就********医院)**区医共体信息系统接口开发与维保服务项目进行采购,本项目预算暂定44.47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医共体信息化平台软件维护服务已到期,需进行续签,同时考虑到医共体项目业务发展和国家对医共体建设的相关要求,此次项目中增加医共体医保接口开发与改造,新增影像、检验等医疗设备接口,区域医疗系统与其他系统新增接口开发与改造(不含平台类、银医类系统接口)等内容。医院前期医共体信息化平台软件维护由****提供服务,自系统上线以来,运行稳定可靠,功能实用且操作便捷。****医院医共体信息化平台软件维护服务及接口的稳定性、兼容性等,拟采用****为本次服务供应商,理由如下:
1、系统稳定性的重要性:信息系统的稳定性是保障医疗服务质量和患者安全的关键。****作为**区区域医疗系统的唯一供应商,拥有全面的维保技术支持能力,能够最大程度地减少因系统转换或升级带来的不稳定风险,确保医院业务的顺畅进行。
2、系统接口兼容性的必要性:医共体信息系统的接口开发服务需要与原有系统兼容,包括医保接口的开发与改造、新增医疗设备接口等。****凭借其成熟的接口服务经验,能够确保这些需求得到满足,同时保证医共体整体软件的兼容性和稳定性。
3、系统的延续性和配套性:医疗信息化系统的维护不仅需要技术上的支持,****医院业务流程的深刻理解。****对医疗信息化行业的业务流程、需求特点以及系统配置都有深入的了解,并且能够确保在未来系统升级或扩展时,能够无缝对接现有的系统架构和服务流程。
综上,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及《中华人民**国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论****公司具有唯一性,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路71号美第阳光大厦A10楼1001室
三、公示期限
2024年10月28日 至 2024年11月04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联系人:单昌旺
联系地址:**省****住院部九楼信息科
联系电话:0564-****599
2. 财政部门
联系人:****财政局(采购办)
联系地址:**市**区民生路与兴叶大道交汇处
联系电话:0564-****808
3.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注意: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附件信息:
单一来源论证********医院)**区医共体信息系统接口开发与维保服务项目.pdf (478.2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