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臭氧系统维保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一、本比选文件标的
****臭氧系统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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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一家合格的供应商****臭氧系统提供维保服务。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微信公众号:****集团
本次比选会议将于2024年 11 月 1 日16:00分在****(**市**江街道严州大道水韵天城108幢201室开标室)举行,报价响应供应商应派全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全权代表若是法定代表人须携带身份证参加;若是被授权人的须携带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
(一)报价响应文件的组成
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全权代表若为法人,无需提供)(附件三);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全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被授权人近一个月在报价响应供应商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全权代表人若为法人,无需提供);
5、招标(比选)项目报价表(附件一)
6、报价明细表(附件一(2));
7、备品备件清单(附件二)。
(二)报价响应文件要求
1、相关报价响应文件应当用纸质版本,并加盖报价响应供应商公章;
2、报价响应文件的胶装装订顺序应按第一章第七条第(一)款报价响应文件的组成所叙顺序装订成册(正本1份、副本3份)(用卡条、抽杆夹、订书机等形式装订,使标书可以拆卸或者在翻动过程中易脱落的一种装订方式)按未胶装装订处理);
3、报价响应文件须单独密封并加盖报价响应供应商公章,并在密封袋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和报价响应供应商名称等内容(详见附件四(1)和(2))。
(三)无效投标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报价响应文件被视为无效:
1、在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报价响应文件;
2、由于未按规定进行胶装装订、包装或在送交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报价响应文件;
3、标项以赠送方式投标的,提供两个投标方案的;
4、报价响应文件有应盖****公司公章的、未密封、未有效授权、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填写不完整的;
5、报价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
6、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预算单价和预算总价)的;
7、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本比选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采购单位:****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86 2687 7927
代理单位:****
联系人:戴工
联系电话:134 5682 7235
监管单位:****集团****综合部
地址:**市下涯镇钟潭路2号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571-****1780
(定稿)****臭氧系统维保服务采购项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