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审计工作需要,拟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公开选聘工程造价专业技术人员参与青衣江**县木城至**堤防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现将有关需求情况通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县木城镇,概算投资7827.93万元,工程结算审定金额5085.91万元。工程建设内容为青衣江右岸**及整治堤防3309米,其中**长3123米、整治长186米。项目实施年度2022年。
二、拟聘请专业技术人员数量、预计工作时间及评选方式
1.本次拟聘请1名工程造价专业技术人员,审计现场工作地点为**县**及有关镇(街道),工作时间预计为20个工作日。审计项目由我局人员担任组长和主审,选聘人员参与审计组工作,并根据审计组考勤记录确定的实际工作天数,参照有关标准,经考核合格者支付劳务费(在被审计单位工作期间食宿、交通、通讯等费用自理)。
2.县审计局选派3****小组,首先对报名的人员进行符合性审查;再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人员中,通过谈判选择中选人。若通过符合性审查条件的人数仅有1人的,直接确定中选人。中选人需在被选定后的2****审计局签订服务协议,按时参与审计工作。
三、拟聘人员工作要求
1.拟聘人员须具有二级及以上造价工程师资格,专业为土木建筑或水利工程。
2.拟聘人员不得与被审计单位有利害关系或其他影响审计独立性、公正性的情形。
3.拟聘人员应按照项目审计方案确定的范围、内容、重点、步骤及审计组组长、主审有关工作要求实施审计工作。审计过程中,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并须严格执行审计“四严禁”要求工作和“八不准”工作纪律。
4.审计现场工作结束后,根据审计项目实际需要聘用人员配合完成所需后续工作的,聘用人员有义务无偿支持配合。
5.审计工作结束后,审计组对聘用人员的工作质量、廉洁纪律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并以此作为劳务费支付依据。
四、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
2.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
3.未与被审计单位有利害关系及其他影响审计独立性、公正性情形的声明函(纸质1份)。
4.第一次报价单[按天计价。参照川价发〔2008〕141号文件、市审计局及其它县(市、区)聘用技术人员的服务价格,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限价设定为不高于900元/天]。
五、报名时间及地址
报名方式为线下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29日—11月1日(工作日上班时间9:00至18:00时),报名地点为********人民政府六楼)。有意向的专业技术人员请于报名时间截止当日下午17:00前将需提供的资料送至报名地点。(联系人:殷晓琴;联系电话:152****8120。)
附件:1.声明函
2.报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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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8日
附件1
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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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参与此次竞争性谈判,与青衣江**县木城至**堤防工程相关的建设单位无任何利害关系,不存在影响审计独立性、公正性的情形。
特此声明。
声明人(签字):
2024年10月*日
附件2
报价单
项目名称:青衣江**县木城至**堤防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报价人姓名 | 第一次报价(*元/天) | 第二次报价(*元/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