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市湾沚区排水防涝提升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区**路955号2栋1002号
成交金额:116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市湾沚区排水防涝提升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项目 服务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编制完成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服务要求:满足业主要求 服务时间:30个日历天 服务标准:满足行业规范。 |
五、评审专家名单:
何清、潘尚莲、王昭彪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磋商文件执行
收费金额:按磋商文件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3、成交供应商业绩:(1)白马河闸站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项目;(2****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和环境影响评价项目;(3)**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及流域水生态修****水库、**水****水库、****水库)环境影响评价项目;(4)**县田头河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编制服务项目。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湾沚区世茂大厦1605室,联系电话139****9133。
5、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湾沚区农林水大楼8楼
联系方式:0553-****810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湾沚区世茂大厦1605室
联系方式:139****91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常工
电 话:139****9133
采购人:****
代理机构:****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