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宁县鄂河(樊家坪桥至明珠桥)段河道治理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乡**鄂河(樊家坪桥至明珠桥)段河道治理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实施地: | **市 | 所属行业: | 水利管理业 |
依据文件: | ****改革局关于乡**鄂河(樊家坪桥至明珠桥)段河道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依据文号: | 乡发改发【2016】41号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17-10-10 | 标书发售时间: | 2017-09-22至2017-09-29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乡**鄂河(樊家坪桥至明珠桥)段河道治理工程施工(招标编号:****)****改革局以乡发改发【2016】4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由县财政解决。该项目已报建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施工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樊家坪桥至明珠桥区域建设
2.2项目规模:河道及内堤工程、蓄水工程、中水管路工程和箱涵工程,河道防洪标准达到50年一遇洪水标准。
2.3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18个月;
2.4 项目总投资:8782万元
2.5 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标段一:排污箱涵(**)工程 ,4.1千米;
标段二:排污箱涵(北岸)工程,4千米;
标段三:内堤及河底工程(K0+000至K1+560)段,1.86千米;
标段四:内堤及河底工程(K1+560至K3+764.43)段,2.2千米;
标段五:橡胶坝基础坝体和中水回运工程 ,3892米;
标段六:绿化工程 ,80510平方米。
2.6招标范围:河道及内堤工程、蓄水工程、中水管路工程和箱涵工程(各标段图纸所示全部施工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各标段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标段五还须同时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具备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3同一单位只能参加本项目一个标段的资格预审申请;
3.4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报名及资审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与资格预审的申请人,请于2017年9月22日至2017年9月29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交易中心****中心****住建局7楼)。
5.2 报名须携带:1、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为拟派项目经理)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清晰,以备扫描二维码);4、规费费率标准证书(以**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或**市****管理站出具为准);5、安全生产许可证;6、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自拟,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7、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上述所有有效证件需携带原件(企业资质证书除外)、复印件2份(胶装成册)及电子版(原件扫描后放入U盘)一份,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原件核对后返还)。
5.3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0日上午9:30时
6.2 资格预审文件文件递交地点:****交易中心****中心****住建局7楼)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招投标网》、《**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
地 址:乡**
联系人:裴荣、王国栋
电 话:137****5082、138****0223
8.2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大街388号国际大厦26层
驻临地址:**市**区五****银行4楼
联系人:崔士军、郝振中
电 话:186****0878
电子邮件:****@qq.com
本招标项目乡**鄂河(樊家坪桥至明珠桥)段河道治理工程施工(招标编号:****)****改革局以乡发改发【2016】4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由县财政解决。该项目已报建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施工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樊家坪桥至明珠桥区域建设
2.2项目规模:河道及内堤工程、蓄水工程、中水管路工程和箱涵工程,河道防洪标准达到50年一遇洪水标准。
2.3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18个月;
2.4 项目总投资:8782万元
2.5 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标段一:排污箱涵(**)工程 ,4.1千米;
标段二:排污箱涵(北岸)工程,4千米;
标段三:内堤及河底工程(K0+000至K1+560)段,1.86千米;
标段四:内堤及河底工程(K1+560至K3+764.43)段,2.2千米;
标段五:橡胶坝基础坝体和中水回运工程 ,3892米;
标段六:绿化工程 ,80510平方米。
2.6招标范围:河道及内堤工程、蓄水工程、中水管路工程和箱涵工程(各标段图纸所示全部施工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各标段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标段五还须同时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具备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3同一单位只能参加本项目一个标段的资格预审申请;
3.4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报名及资审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与资格预审的申请人,请于2017年9月22日至2017年9月29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交易中心****中心****住建局7楼)。
5.2 报名须携带:1、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为拟派项目经理)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清晰,以备扫描二维码);4、规费费率标准证书(以**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或**市****管理站出具为准);5、安全生产许可证;6、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自拟,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7、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上述所有有效证件需携带原件(企业资质证书除外)、复印件2份(胶装成册)及电子版(原件扫描后放入U盘)一份,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原件核对后返还)。
5.3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0日上午9:30时
6.2 资格预审文件文件递交地点:****交易中心****中心****住建局7楼)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招投标网》、《**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
地 址:乡**
联系人:裴荣、王国栋
电 话:137****5082、138****0223
8.2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大街388号国际大厦26层
驻临地址:**市**区五****银行4楼
联系人:崔士军、郝振中
电 话:186****0878
电子邮件:****@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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