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寿、张*杰个人建房项目利害关系人:
我局于2023年10月8日至2023年10月17日在政府门户网站及拟建房屋门口公示**县狮城镇桥南街1-7、1-8号张*寿、张*杰个人建房建筑设计变更方案,公示期间收到相关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但相关利害关系人未以书面的法定形式进行陈述和申辩,为保障相关权益人对城乡规划管理的知情权、参与权,依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及《中华人民**国自然**部令第6号》之相关规定,我局将召开张*寿、张*杰个人建房建筑设计方案变更听证会,现将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地点及人员
本次听证会定于2024年7月25日上午9点00分在****举行。本次听证会主持人为法规股负责人郑斌,听证人员为空间规划股、城乡规划股负责人蔡玮剑、监察大队教导员吴晓丹,****办公室负责人叶文龙。
二、申请参加听证人员条件及代表遴选
申请参加本次听证会的利害关系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均可申请参加听证会,申请听证人数众多的,可以自行推举听证代表(不超过6名),并提供听证代表的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和房产证明),于2024年7月15日前将相关材料送交********办公室。
逾期未能提供听证代表名单或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自行放弃参加本次听证的权利。
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必须本人亲自参加(不得委托他人代参加),听证会召开时听证代表不能按时到场参加本次听证会的,视为自行放弃参加本次听证的权利。
三、听证要求
(一)听证代表参加听证时要携带本人身份证,组织好书面材料,充分表达所代表的利害关系人的意愿。
(二)听证代表应整理好证据材料并制作证据清单,在听证会召开当日向我局提交证据复印件一式两份,以及听证书面意见一式两份。
(三)听证代表应准时出席听证会,遵守听证会纪律,听证会结束时在听证笔录上签名。
四、联系方式
听证地点:**县狮城镇桥南街112号****六楼会议室。
联系电话:0593-****353,联系人:吴秀春。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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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