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产业研发基地项目(二期、三期)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4********3460244 | 建设单位法人:季** |
李晓辉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开发区 |
****开发区未来科技城**湖街51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基地项目(二期、三期)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18版本:108-研发基地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M73-M73-研究和试验发展 |
建设地点: | **省****开发区 ****开发区未来科技城**湖街51号 |
经度:114.57353 纬度: 30.50467 | ****机关:****保护局****分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3-10-29 |
武环新管〔2013〕4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4500 |
25 | 运营单位名称:**** |
914********3460244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友朋****公司 |
****0103MA4K4DDC07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115MA7HFBQ37J | 竣工时间:2024-06-01 |
2024-06-10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7-10 |
2024-09-1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0-15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0911miX25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根据《********基地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武环新管[2013]49号)要求,********基地分三期建设,环评建设内容包括科研大楼、试验中心、水环境车间、生态车间、功能材料车间、材料仓库、配套车间、职工食堂及宿舍。****基地,用地主要对污淤泥处理工艺、设备进行研发调试并生产功能材料,建成后将研发的处理工艺、组装成套的70套设备及年产的300吨功能性材料运用到实际工程现场,同时试验区还会对少量酒业残渣(酒糟)进行实验研究。 | 实际建设情况:一期项目已于2018年7月竣工投入调试,并于2018年8月完成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验收报告编制单位为****,检测单位为**市****公司),验收意见见附件4。 截止至2024年6月,建设单位已完成了二期、三期项目所有构筑物的建设。由于市场的变化及建设单位战略规划调整,二期和三期项目所有生产经营内容均取消,已建成的构筑物均为空置状态,仅职工食堂、办公场所投入使用,即建设单位已取消原环评中二期项目生产内容(功能性材料设备生产),三期为科研大楼(按早期环评,房地产项目亦需纳入纳入环保验收)。 |
由于市场的变化及建设单位战略规划调整,二期和三期项目所有生产经营内容均取消,已建成的构筑物均为空置状态,无工业生产活动,仅办公场所、食堂及宿舍等辅助工程投入使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二期项目污泥处理设备组装70套/年,结构件制作250套/年;三期项目为仓库、办公楼、食堂宿舍。 | 实际建设情况:二期项目取消污泥处理设备、结构件制作生产活动,三期项目为仓库、办公楼、食堂及宿舍。实际均为空置状态,无生产活动 |
由于市场的变化及建设单位战略规划调整,二期和三期项目所有生产经营内容均取消,已建成的构筑物均为空置状态,无工业生产活动,仅办公场所、食堂及宿舍等辅助工程投入使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设备组装:主要进行固体废物处理设备的组装、调试。生产工艺以结构组装为主,主要是由人工将不同零部件组装起来,配套车间中局部用到焊接工艺。功能材料车间,将外购回的主要原料通过计量后以一定比例投入复合均化系统,经过二次复合均化后,进入计量包装系统,计量打包后即为成品进入仓库。 | 实际建设情况:由于项目二期项目原生产计划均已取消,实际不涉及工业生产活动 |
由于市场的变化及建设单位战略规划调整,二期和三期项目所有生产经营内容均取消,已建成的构筑物均为空置状态,无工业生产活动,仅办公场所、食堂及宿舍等辅助工程投入使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按“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和建设项月排水系统,预留污水处理设施位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要求后经市政****处理厂。****处理厂未建成运营前,废****处理厂备用处理站处理,在所依托的市政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成投入正常运行前,该项目不得投入使用。 粉尘经袋式除尘器除尘后排放,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恶臭经机械抽风系统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 合理布局工艺设备、排风系统等噪声源设备,并采取必要的隔声、降噪、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4类标准限值要求。 一般固体废物按“**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处理,淤泥设置专门堆放场所;实验废液等危险废物须按危险废物法律法规的要求,交由具有有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资质单位进行妥善处置,转移时须办理危险废物转移手续并报我局备案。按规范要求设置收集装置和危险废物临时储存场所。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建设项目污水处理和排放系统,项目雨水排入雨水管网。项目生活污水(含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长江(**段)。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限值、《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限值、****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控制标准限值的要求。 项目无工业生产活动,因此无相关工业粉尘排放及除尘设施;食堂油烟配套合格的油烟净化器并具备合格资质;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一期项****实验室仪器设备噪声。项目设备主要通过墙体隔声降噪。厂界噪声监测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和4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项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餐厨垃圾和食堂废油交由专业单位处置。 |
由于市场的变化及建设单位战略规划调整,二期和三期项目所有生产经营内容均取消,已建成的构筑物均为空置状态,无工业生产活动,仅办公场所、食堂及宿舍等辅助工程投入使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0297 | 0.138 | 0.1695 | 0 | 0 | 0.168 | 0.138 | |
0.0128 | 0.059 | 0.5563 | 0 | 0 | 0.072 | 0.059 | |
0.0035 | 0.016 | 0.05 | 0 | 0 | 0.019 | 0.016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1 | 0 | 0 | 0 | -1 | -1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隔油池、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控制标准 | 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职工办公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 | 厂区废水总排口水质监测结果各项因子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控制标准限值要求。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油烟净化器 | / |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屋顶排放 | 油烟净化器出具了油烟净化器合格证书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 |
/ |
/ |
/ |
/ |
/ |
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