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龙水金矿尾矿库闭库建设项目(变更)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龙水金矿尾矿库闭库建设项目(变更)
地点:**市**区南乡**坪村龙水尾矿库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项目属**性质,位于**壮族自治区**市**区南乡**坪村龙水尾矿库,中心地理坐标:111°56′11.71″,24°25′20.88″。项目用地面积 40000m2。为消除龙水金矿尾矿库存在的安全隐患,建设单位于2021年10****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了《****龙水金矿尾矿库闭库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设计对尾矿库库区工程进行修复整治并完成闭库,建设内容包括坝面整治工程、库面整治工程、排洪系统整治工程、观测设施完善工程。目前,项目已完成坝面整治工程、库面整治工程、排洪系统整治工程、观测设施完善工程、渗滤液收集池等的建设。在龙水金矿尾矿库下游的渗滤液收集池安装2台自动水泵(一用一备)和DN80管道,将渗滤液泵至龙水金矿选矿厂原沉淀池,对沉淀池进行防渗,并在沉淀池安装DN80管道至龙水选厂公路边,安装阀门(上锁),每天定时用运水罐车将渗滤液运至张公岭选矿厂的高位水池,作为选矿用水回用,不外排。依托龙水金矿选矿厂原沉淀池对渗滤液进行沉淀处理。
公示时间:即日起20个工作日
联系人:王学森
联系方式:189****7115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链接:
链接:https://pan.**.com/s/1M-8MhlzuXFcAHi6g4vmxRgpwd=me5p
提取码:me5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