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09-26
我局于2024年9月26日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人关于正元墅锦(三期)建筑设计方案变更的申请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七条之规定,现履行公告告知与该行政许可事项有重大利益关系的直接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符合以上要求的当事人可在本公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以书面形式进行陈述、申辩或要求听证;逾期未进行陈述、申辩或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原设计方案主要规划指标:
1.用地性质:住宅用地
2.项目总用地面积:51236.9㎡
3.总建筑基底面积:19096.81㎡,本期建筑基底面积3220.01㎡
4.总建筑面积:64156.70㎡,本期建筑面积12612.10㎡
5.总计容建筑面积:63432.46㎡,本期计容建筑面积12533.02㎡
6.总不计容建筑面积:724.24㎡,本期不计容建筑面积79.08㎡
7.总容积率:1.24
8.总建筑密度:37.27%
9.总绿地率:30%
10.建筑层数与高度:39#、50-53#、55#、59#楼均地上三层,高度10.60米;66#地上七层,高度22.30米。
11.机动车停车位50个,其中公共机动车停车位3个,专用机动车停车位47个。
12.非机动车停车位191个。
建设单位建设资金不足及项目销售情况不佳,对正元墅锦三期建设位置和建设内容进行变更,变更后物业管理用房设置于32#楼一、四层,面积为206.69㎡;****办公室用房设置于32#楼二、三层,面积为258.36㎡。
变更后设计方案主要规划指标:
1.用地性质:住宅用地
2.项目总用地面积:51236.9㎡
3.总建筑基底面积:19347.36㎡,本期建筑基底面积4890.08㎡
4.总建筑面积:60079.82㎡,本期建筑面积13606.80㎡
5.总计容建筑面积:63413.69㎡,本期计容建筑面积13606.80㎡
6.总不计容建筑面积:2929.86㎡,本期不计容建筑面积0㎡
7.总容积率:1.24
8.总建筑密度:37.76%
9.总绿地率:30%
10.本期建筑层数与高度:39、50、51、52、53、55、56、57、58、59、60、61、62楼共13栋均地上三层,高度10.70米。
11.本期机动车停车位84个,其中公共机动车停车位2个,专用机动车停车位82个。
12.本期非机动车停车位114个(含50%非机动车充电车位)。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集团有限公司
监督单位:******局
举报电话:****353
收件地址:******局城乡规划股
邮政编码:355400
公示期:2024年9月27日至2024年10月6日
特此公告
附图:正元墅锦(三期)建筑设计方案总平面图
******局
2024年9月26日
******局
2024-0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