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馨光电(江门)有限公司年产LED软灯带2000万米、LED硬灯条200万米新建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781MABU6WCA2P | 建设单位法人:闫现芳 |
闫现芳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 |
****门市**市大江镇**西路1号19幢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LED软灯带2000万米、LED硬灯条200万米**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77-电机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电池制造;家用电力器具制造;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照明器具制造;其他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872-C3872-照明灯具制造 |
建设地点: | ****门市**市 大江镇**西路1号19幢 |
经度:112.80992 纬度: 22.35367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4-30 |
江台环审〔2024〕4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10-06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000 |
30 | 运营单位名称:**** |
****0781MABU6WCA2P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0781MABU6WCA2P | 验收监测单位:**市****公司 |
914********78818XE | 竣工时间:2024-06-03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9-2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0-23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detail.php?itemid=2763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本项目占地面积1566.14平方米,建筑面积6264.56平方米,包括在厂房首层内设有成品仓库、分板区、胶水存放间、卫生间等区域,一般固废暂存间;在厂房首层中夹层内设有原材料仓库、办公室、卫生间等;在厂房2层内设有自动焊线区、贴透镜区、烘干区、工具房、卫生间等,在厂房3层内设有自动喷胶线、锡膏印刷区、贴片区、贴胶工作区、回流焊、冷却缓存区、卫生间、危废暂存间、一般固废间等。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占地面积1566.14平方米,建筑面积6264.56平方米,包括在厂房首层内设有成品仓库、分板区、胶水存放间、卫生间等区域,一般固废暂存间;在厂房首层中夹层内设有原材料仓库、办公室、卫生间等;在厂房2层内设有自动焊线区、贴透镜区、烘干区、工具房、卫生间等,在厂房3层内设有自动喷胶线、锡膏印刷区、贴片区、贴胶工作区、回流焊、冷却缓存区、卫生间、危废暂存间、一般固废间等。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LED软灯带2000万米、LED硬灯条200万米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LED软灯带2000万米、LED硬灯条200万米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软带生产:锡膏印刷,贴片,回流焊,冷却缓存,贴胶,喷胶,晾干,分板,包装检验 硬灯带:锡膏印刷,贴片,回流焊,冷却缓存,贴透镜,烘干,分板,焊线,包装检验 | 实际建设情况:软带生产:锡膏印刷,贴片,回流焊,冷却缓存,贴胶,喷胶,晾干,分板,包装检验 硬灯带:锡膏印刷,贴片,回流焊,冷却缓存,贴透镜,烘干,分板,焊线,包装检验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本项目属于**市******处理厂的纳污范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达到**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市******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两者较严者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市******处理厂进行进一步处理 本项目对喷胶房、晾干区设计全面通风净化系统收集,并通过管道引至“水喷淋+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废气治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经18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本项目在锡膏印刷、贴片、回流焊工序设集气罩收集,并通过管道引至同一套废气治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经18m排气筒DA001排。分板工序金属粉尘经重力沉降后再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①尽量选择低噪声型设备,在高噪声设备上安装隔声垫,采用隔声、吸声、减震等措施。②根据厂区实际情况和设备产生的噪声值,对厂区设备进行合理布局。③加强设备管理,对生产设备定期检查维护,加强设备日常保养,及时淘汰落后设备;加强员工操作的管理,制定严格的装卸作业操作规程,避免不必要的撞击噪声。④合理安排开工时间,避免在夜间生产 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落实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项日营运期产生的废活性炭、废胶桶、废无铅锡膏桶、废抹布等属于危险废物的必须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厂区内的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临时性贮存设施应符合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有关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管网排入******处理厂深度处理 喷淋塔定期补水,定期捞渣,废渣按危废物转移,无废水排放,喷枪清洗后废水与胶渣凝固一块与水喷淋塔渣一起收集按危废转移交****集团****公司处理 本项目对喷胶房、晾干区设计全面通风净化系统收集,并通过管道引至“水喷淋+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废气治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经18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本项目在锡膏印刷、贴片、回流焊工序设集气罩收集,并通过管道引至同一套废气治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经18m排气筒DA001排。分板工序金属粉尘经重力沉降后再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选取低噪音设备,并采用相关减震等措施,合理安排生产设备布局,加强人员培训,夜班不生产。经**市****公司现场监测,该项目的厂界噪声符合国家《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要求 1、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活性****公司回收利用,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92001)的有关要求设置贮存区暂存 3、废活性炭、废胶桶、废无铅锡膏桶、废抹布、喷淋塔废渣,喷枪清洗废水与废胶设置危废仓暂存符合《危险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有关要求,交****集团****公司处理 |
水喷淋塔定期补水和捞渣,无废水排放。喷枪清洗废渣与水一起与水喷淋塔废渣一起按危废处理无废水排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036 | 0 | 0 | 0 | 0.036 | 0.036 | |
0 | 0.0765 | 0 | 0 | 0 | 0.076 | 0.076 | |
0 | 0.0105 | 0 | 0 | 0 | 0.011 | 0.011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10000 | 0 | 0 | 0 | 10000 | 1000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4774 | 0 | 0 | 0 | 0.477 | 0.477 | / |
0 | 0.2935 | 0 | 0 | 0 | 0.293 | 0.293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三级化粪池 | **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处理厂进水标准的较严者要求 | 建成 | 已验收监测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喷淋塔+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表 3 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 已建成 | 已验收监测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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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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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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