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鑫杰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2万平方米挡风玻璃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023MA2KAK2D7G | 建设单位法人:沈玲君 |
沈玲君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省**市****工业园区(******公司内)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12万平方米挡风玻璃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57-玻璃制造;玻璃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42-C3042-特种玻璃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园区(******公司内) |
经度:120.917 纬度: 29.16958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1-14 |
天行审〔2022〕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3-08-0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00 |
7 | 运营单位名称:**** |
****1023MA2KAK2D7G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1023MA2KAK2D7G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3********097817E | 竣工时间:2023-08-24 |
2023-08-25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8-25 |
2024-09-2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0-23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本项目为**项目,位于****工业园区,租用******公司的闲置厂房,主要建设内容为:年产12万平方米挡风玻璃,总投资100万元。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为**项目,位于****工业园区,租用******公司的闲置厂房,主要建设内容为:年产12万平方米挡风玻璃,总投资100万元。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本项目为年产12万平方米挡风玻璃项目,废水排放不涉及第一类污染物,本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COD 0.023/a、氨氮 0.001 t/a;VOCs 0.08t/a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为年产12万平方米挡风玻璃项目,废水排放不涉及第一类污染物,本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COD 0.020/a、氨氮 0.001 t/a;VOCs 0.08t/a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年产12万平方米挡风玻璃,具体包括裁片、磨边、圆光、打孔、清洗、干燥、钢化等工序。 | 实际建设情况:产品种类、原辅料均与环评一致,项目实际生产设备的数量与原环评相比发生变化 |
本次验收中空玻璃生产工艺较环评增加了折弯和自动灌装工艺,折弯工艺是为了减少切割后拼接次数,将铝条直接一次性折弯成铝条框,自动灌装工艺是为了自动化灌装干燥剂,其他生产工艺与环评一致。增加的生产工艺比较先进,不属于产能或产污工艺,因此新增工艺不涉及产能和产污增加。项目生产设备减少1台磨边机,并新增1台灌装机(干燥剂)和1台折弯机,新增生产设备均为辅助设备,其中折弯机是用于铝条一次性折弯,灌装机是用于自动化灌装干燥剂至铝框中。增加设备不涉及产能和污染物增加,因此不会导致产能增大和污染物排放增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一)废水 根据现场踏勘,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和清洗废水。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9-1996)三级标准后(其中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一并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处理厂集中处理。 (二)废气 根据现场踏勘,本项目废气主要为中空玻璃生产线涂布、封胶固化工序产生的少量有机废气。本项目在中空玻璃生产过程中,涂胶工序所使用的密封材料为丁基胶,有机废气产生极少。封胶、固化工序所使用的密封材料为双组份硅酮胶,在常温下较短时间即可固化,固化过程产生少量有机废气,该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有机废气经分子筛干燥剂物理吸附后散发量很少。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裁片机、磨边机、打孔机、圆光机和全自动中空玻璃生产线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源强为75~95 dB(A)。项目周边无噪声敏感目标。采取如下防治措施: ①选用低噪优质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减少设备不正常运行噪声; ②生产时关闭门窗,利用建筑物的间隔来达到隔声降噪的目的。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玻璃边角料、废玻璃渣、一般废包装材料、废铝条边角料、废硅酮胶包装桶,此外还有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废硅酮胶包装桶等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废包装材料、废铝条边角料进****公司回收综合利用;废玻璃边角料、废玻璃渣等外售给玻璃生产厂家;生活垃圾环卫部门清运。 | 实际建设情况:(一)废水 根据现场踏勘,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和清洗废水。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9-1996)三级标准后(其中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一并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处理厂集中处理。 (二)废气 根据现场踏勘,本项目废气主要为中空玻璃生产线涂布、封胶固化工序产生的少量有机废气。本项目在中空玻璃生产过程中,涂胶工序所使用的密封材料为丁基胶,有机废气产生极少。封胶、固化工序所使用的密封材料为双组份硅酮胶,在常温下较短时间即可固化,固化过程产生少量有机废气,该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有机废气经分子筛干燥剂物理吸附后散发量很少。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裁片机、磨边机、打孔机、圆光机和全自动中空玻璃生产线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源强为75~95 dB(A)。项目周边无噪声敏感目标。采取如下防治措施: ①选用低噪优质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减少设备不正常运行噪声; ②生产时关闭门窗,利用建筑物的间隔来达到隔声降噪的目的。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玻璃边角料、废玻璃渣、一般废包装材料、废铝条边角料、废硅酮胶包装桶,此外还有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废硅酮胶包装桶等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废包装材料、废铝条边角料进****公司回收综合利用;废玻璃边角料、废玻璃渣等外售给玻璃生产厂家;生活垃圾环卫部门清运。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0666 | 0 | 0 | 0 | 0.067 | 0.067 | |
0 | 0.02 | 0 | 0 | 0 | 0.02 | 0.02 | |
0 | 0.001 | 0 | 0 | 0 | 0.001 | 0.001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8 | 0 | 0 | 0 | 0.08 | 0.08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9-1996) | 已建设 | 已安排监测。频次为2天,每天4次。指标为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LAS | |
2 | 沉淀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9-1996) | 已建设 | 已安排监测。频次为2天,每天4次。指标为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LAS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低噪设备+隔声门窗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已建设 | 厂界四周已安排昼夜间检测(本项****公司共用,因此无需监测。)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一般固废收集后出售给相关企业综合利用;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并统一集中处理 |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玻璃边角料、废玻璃渣、一般废包装材料、废铝条边角料、废硅酮胶包装桶,此外还有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废硅酮胶包装桶等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废包装材料、废铝条边角料进****公司回收综合利用;废玻璃边角料、废玻璃渣等外售给玻璃生产厂家;生活垃圾环卫部门清运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依托园区化粪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依托园区化粪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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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CODcr0.023t/a、氨氮0.001t/a。废气:VOCs 0.08t/a。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CODcr0.020t/a、氨氮0.001t/a。废气:VOCs 0.08t/a。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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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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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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