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曲沟镇东**村大棚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接受****委托,就**区曲沟镇东**村大棚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1.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区曲沟镇东**村大棚工程;
2.采购编号:****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项目基本概况: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5.采购预算:599142.76元;
6.工 期:40日历天;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1.应符合下述《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法定基本资格条件、及项目(标段)资格要求且无不良信用记录,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5)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结果页面打印页。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在解密《响应文件》之前对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投标人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6)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8)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磋商文件》的获取
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0月29日—2024年11月4日。
2.《磋商文件》获取地点、方式:到****领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3.单位负责人(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和建造师证及安全考核证。
4.非单位负责人(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项目经理本人身份证原件、证书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安全考核证、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原件、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缴纳社保证明。
4.首次《响应文件》的递交及首次《响应文件》开启事宜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8日09:00时,地点为:****(****关区中华**段路西(南彰涧))。
5. ****政府采购政策:强制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进口产品政策、信息安全产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公告期限: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的期限为5个工作日。
8.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根据豫财购〔2017〕10号和安财购〔2017〕7号文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政府采购网(http://anyang.****.cn/anyang),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9. 项目联系事项:
采购人:****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372-****225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关区中华**段路西(南彰涧)
联系人:李桀 电 话:167****3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