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淮自然资规挂〔2024〕 35号 | 宗地总面积: | 10560.41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开发区**路西、纬二** | ||
年限: | 20年 | 容积率: | 1.0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绿化率(%): | ≤15.0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二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二类工业用地 | 10560.41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18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024BA0160 | |||
起始价: | 18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11月18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11月27日 |
宗地编号: | 淮自然资规挂〔2024〕 36号 | 宗地总面积: | 87367.5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区梧桐南路东、雷马** | ||
年限: | 20年 | 容积率: | 0.400≤ | 建筑密度(%): | 30.000≤ | ||
绿化率(%): | ≤15.0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二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二类工业用地 | 87367.57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205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224BA0049 | |||
起始价: | 205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11月18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11月27日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竞得原则确定受让人(不低于底价)。 2、土地竞得人应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竞得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不退还定金,定金为总成交价款的20%。 3、土地开发程度:土地按照现状标高交付,场地平整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出让范围内地下管线(管道)、地下障碍物及其它建(构)筑物等均由竞得方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勘验并自行出资解决。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 4、淮自然资规挂〔2024〕35-36号宗地按照《自然**部关于发布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72号)要求,相关部门做好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建设工期及亩均税收的控制。拟建设项目设计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各项控制指标按照发展改革、生态环境等部门批准的内容执行。 5、淮自然资规挂〔2024〕35-36****人民政府、****政府申请,均采取弹性年期出让。根据《******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皖自然资权〔2023〕1号)相关规定,出让年期届满,符合法定及合同约定续期条件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申请续期,应予批准;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未申请续期或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由出让人依法收回,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补偿,可按合同约定采取无偿收回方式处置。 6、淮自然资规挂〔2024〕35-36号宗地土地受让人严格按照《****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工业用地“全过程全要素”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淮政办秘〔2018〕150号)相关规定执行。****政府、****政府提供的情况说明,两宗地均按照“标准地”模式供地,相关控制性****人民政府、****政府制定的标准,并按照《****委员会 ****信息化厅 ******厅****开发区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工作指引(2023年版)的通知》(皖发改地区〔2024〕93号)、《******厅 ****管理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皖自然资用〔2023〕2号)、《****办公室****开发区“标准地”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淮政办秘〔2021〕6号)相关规定执行。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生效后3个工作日****政府签订《入园工业项目用地“两全”管理协议》《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合同》,履行土地出让合同和“两全”管理协议、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合同相关约定,****政府、****政府负责对协议、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未履行约定的,****政府、****政府按照“两全”管理协议和投入产出监管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7、淮自然资规挂〔2024〕35-36号宗地实行工业用地预申请制度,现状出让、现状交付,****政府、****政府自行向受让人办理土地移交手续。 8、其他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并以出让文件为准。本次挂牌出让的事项如有变更,出让人将在相关媒体刊登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0月25日 至 2024年11月25日 到 ****发展中心(人民路318号)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10月25日 至 2024年11月25日 到 ****发展中心(人民路318号)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5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11月25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交易中心(**市人民中路197号,孟山路与人民路交叉口西南角,**市招商大厦2楼)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淮自然资规挂〔2024〕 35号 号地块:2024年11月18日 09时00分 至 2024年11月27日 09时00分;
淮自然资规挂〔2024〕 36号 号地块:2024年11月18日 09时00分 至 2024年11月27日 09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无
八、 ****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市人民路318号
联 系 人:交易科
联系电话:0561-****625
开户单位:****规划局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